特殊時期特殊法規!上海人大這部緊急立法讓防疫執法者底氣更足

2月7日,全國首部省市級抗擊新冠肺炎緊急立法——《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表決通過並且當日實施。這部特殊時期的特殊法規成為了有效抗“疫”的重要法律依據,在社區基層抗疫的第一線,發揮著巨大作用。


任性行為有了打擊依據


“如今社區基層正在朝著法治社會走。”浦東新區區委政法委的工作人員姚軍明近日一直在上南八村擔任志願者,支援社區基層的抗疫工作。在社區“上班”了一週後,依法防疫成為了他最深刻的感受。自從《決定》頒佈後,每個社區門衛保安在管理小區進出口、測量體溫時也有了“法律武器”。“違法者依法依規拿下,同樣社區服務也要依法依規來。”姚軍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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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封閉式管理抗擊疫情


根據《決定》,疫情防控工作中,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該決定,由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處罰;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個人有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行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行為,除依法嚴格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外,有關部門還應當按照國家和上海市規定,將其失信信息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歸集,並依法採取懲戒措施。


雖然,《決定》對疫情時期的個人行為進行了法律約束。但仍有一部分人任性而為,他們也為此付出了代價。


現在在上海,進門前測量體溫的做法已獲得市民群眾的普遍認可和配合。然而,日前在浦東新區人民醫院,一男子非但拒絕測量體溫還毆打醫院保安,最終被浦東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2月13日中午,浦東公安分局川沙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浦東新區人民醫院門診1樓大廳有醫院保安被打。川沙派出所民警接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置。


經查,違法人員丁某某當日陪同妻子來到浦東新區人民醫院產檢,在醫院門診大廳門口被攔下要求測量體溫。妻子測好之後順利進入大廳,但丁某某卻沒有聽從保安徐師傅的引導,也跟著直接往裡走,為此雙方發生爭執,其間,丁某某揮拳砸向徐師傅的面部和頭部,致徐師傅頭面部軟組織挫傷。


民警當即傳喚丁某某到所配合調查。此時,冷靜下來的丁某某也認識了自己的錯誤,並對不配合防疫檢查以及動手打人的行為表示後悔不已。目前,丁某某被浦東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


社區扎牢第一道防線


社區是申城抗擊疫情的“主戰場”,也是決定中最為重要的責任主體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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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進出人員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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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切實履行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建立健全市、區、街鎮、城鄉社區等防護網絡,發揮‘一網統管’作用,形成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防控體系,做好疫情監測、排查、預警、防控工作,防輸入、防傳播、防擴散,落實全市聯防聯控機制。”


對於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市、區統一部署,發揮群防群治力量,組織指導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做好轄區管理,採取針對性防控舉措,切實做好轄區內防控工作。”


而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發揮自治作用,協助相關部門做好社區疫情防控宣傳教育和健康提示,落實相關防控措施,及時收集、登記、核實、報送相關信息。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面對突如其來的疫情大考,上海各個社區因地制宜開展群防群控,為社區築起一道健康安全防線。


社區如何築起防範疫情的“銅牆鐵壁”,長寧區街道(鎮)愛國衛生服務社專業消殺人員陶貴永最有發言權。疫情來臨後,陶貴永每天要穿梭於各個社區進行社區環境預防性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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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消殺人員在為社區消毒


2月10日,正式“復工日”,陶貴永早早地來到了單位。根據排班安排,當天他和搭檔陸玉峰要對兩個居委進行預防性消毒。器械檢查、消毒藥水配製、裝桶……做好個人防護後一切準備就緒,八點鐘他們揹著噴霧器出發了。


4個多小時後,陶貴永他們完成了對1個集貿市場、6個居民小區的12個垃圾廂房及健身苑點、1個垃圾中轉站、2個公共廁所的消毒工作。而這樣的工作強度,是他們每天的工作常態。


據瞭解,為了落實《決定》,指導居民小區規範開展防控,長寧區已經編制下發了《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和《關於進一步落實居民區防疫工作的通知》,提出關於住宅小區疫情防控“十條意見”。聚焦遏制疫情在社區擴散的關鍵環節,為社區疫情管控制定“路線圖”和“說明書”,梳理形成《長寧居民區疫情防控任務清單》,涉及“封閉管理”“排摸登記”“隔離觀察”“口罩預約”“衛生消毒”“動員監督”6個大類共計25項“規定動作”,責任主體明確,任務目標清晰,幫助居委會對照自查。


除此之外,各居委會還可以根據所轄居民區和居民的不同情況,在13項“自選動作”中選擇疊加,切實提升社區防疫效能,做到“守好門、看好人”。


為了讓嚴格又統一的標準在185個居民區迅速落實到位,長寧區五類居民區依託分類治理、差異化治理的開展,樹牢底線思維,強化風險意識,社區幹部和志願者全力以赴,打通聯防聯控的“最後一公里”。


加強立法後監督


《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依法支持並授權政府採取必要的臨時性應急管理措施,為政府落實最嚴格的防控措施及時提供強有力支撐。《決定》提出,市政府可在醫療衛生、防疫管理、隔離觀察、道口管理、社區管理、生產經營等方面採取臨時性應急管理措施,制定政府規章或發佈決定、命令、通告等,但應不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不與本市地方性法規基本原則相違背,且要報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備案。


“市、區兩級人大常委會要加大檢查力度,發現薄弱環節,通過適時聽取專項工作報告等方式,加強對《決定》執行情況的跟蹤。”在上海市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顧偉強看來,法律法規的生命在於實施,《決定》通過後,通過人大監督和社會監督的各種途徑,壓緊、壓實各方責任,促使有關各方把各項工作做深做細做實,成為了各級人大的共識。


2月11日上午,浦東新區人大11名機關黨員幹部分兩路支援防疫一線,一路對口聯繫洋涇街道,另一路入駐2號隔離點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兩路支援隊伍3天內完成洋涇街道40個居委、116個小區的全面巡查指導。指導員一邊發現問題,提出解決建議,一邊交流基層疫情管控工作亮點,互相借鑑,迅速推廣。他們同居委幹部一起製作分片包乾疫情防控作戰圖,加強各小區測溫督促檢查,通過身體力行與社區工作者一起並肩作戰。


疫情期間,黃浦區人大常委會領導積極深入一線,推動《決定》在各部門、各單位、各社區落實落地。同時,以實際行動踐行《決定》,2月13日,黃浦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通過了《關於貫徹落實〈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的工作方案》,就推動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開展,形成具體的操作安排。


《決定》發佈後,靜安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顧雲豪就以一名普通黨員的身份,與靜安區人大機關黨員一起到支部結對的江寧路街道三星坊居委會、通安里居委會和芷江西路街道光華坊居委會等居民區,開展抗擊疫情志願活動,宣傳市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他聽取了街道和社區幹部對於市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反響。社區工作者們都表示,《決定》依法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納入法治軌道,非常及時、非常管用,尤其是對開展居民全面排摸工作,有很大幫助,進一步增強了基層幹部打贏疫情阻擊戰的底氣。


與此同時,市、區、鎮三級人大代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發揮密切聯繫群眾優勢和模範帶頭作用,他們利用不同行業、不同崗位的優勢,積極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去,以實際行動體現人大代表的責任擔當。


徐彙區人大代表、上海市律師協會副會長、上海浩信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楊波積極報名參加區司法局組織的志願者服務,引領分管的市律協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社會公共服務業務研究委員會和社會矛盾化解業務研究委員會的專業律師,利用休息時間撰寫了3萬餘字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行政法律實務問答》並組織專業律師彙總“12348上海法網”所反映的疫情期間法律問題,研究核查答覆內容,是踐行依法抗疫的生動樣本。


記者 | 陳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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