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森林公安局查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死体94头

余庆县森林公安局查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死体94头

2月17日,余庆县森林公安局在开展野生动物专项行动中,查获黄正华、向明玉(女)夫妇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死体共计94头(只),经委托贵州省野生动物和森林资源管理站出具检验意见,在94头(只)野生动物死体中,有三只是红腹锦鸡(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余91头(只)野生动物死体属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物种有毛冠鹿、乌梢蛇、灰胸竹鸡等,根据国家林业局第46号令《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涉案野生动物经济价值111090元,黄正华、向明玉因涉嫌非法经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于2月18日分别采取刑事拘留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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