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令第9號

經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研究,現命令如下:


一、嚴守入葫關口。必須保持對全市高速公路、火車站出入口和國省幹線檢測站的排查工作思想不松、力度不減、標準不降。加強社區村屯管控,必須進一步縮小社區管理單元,加密防控網格,村屯實行聯戶聯保。強化鄉村道路管控,嚴格實施區塊管理,必須嚴守省、市交界地區和跨省、跨市鄉村道路,嚴防外地人員無序流入。


、嚴格隔離管控。所有外地返葫、來葫滯留人員一律由相關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負責,嚴格執行14天居家隔離觀察。


三、加強醫療診治。加強醫療機構規範化管理,全面細化和完善醫療機構接診、處置、轉診等工作環節和流程的操作規範和標準,嚴防醫療機構內部感染。加強發熱門診篩查把關,堅決守住篩查關口,及時發現患者和隱性感染者。


四、推進復工復產。必須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推進企業復工復產的決策部署,聚焦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兩條戰線,統籌抓好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做到兩不誤、兩促進。必須落實地區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壓實企業和項目單位主體責任,按照行業領域和區域分佈,分類分區推進,做好方案預案,實施網格管理。必須嚴格落實《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工作的通知》(葫疫指發〔2020〕20號)要求,堅決執行復工復產審批備案制度,未達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標準的企業和項目一律不得復工復產。


葫蘆島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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