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令第9号

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研究,现命令如下:


一、严守入葫关口。必须保持对全市高速公路、火车站出入口和国省干线检测站的排查工作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加强社区村屯管控,必须进一步缩小社区管理单元,加密防控网格,村屯实行联户联保。强化乡村道路管控,严格实施区块管理,必须严守省、市交界地区和跨省、跨市乡村道路,严防外地人员无序流入。


、严格隔离管控。所有外地返葫、来葫滞留人员一律由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负责,严格执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


三、加强医疗诊治。加强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全面细化和完善医疗机构接诊、处置、转诊等工作环节和流程的操作规范和标准,严防医疗机构内部感染。加强发热门诊筛查把关,坚决守住筛查关口,及时发现患者和隐性感染者。


四、推进复工复产。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聚焦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条战线,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必须落实地区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和项目单位主体责任,按照行业领域和区域分布,分类分区推进,做好方案预案,实施网格管理。必须严格落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葫疫指发〔2020〕20号)要求,坚决执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制度,未达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和项目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葫芦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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