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完后,单位将两份都收回去合理吗?劳动法的规定来了

很多公司在与新入员工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后,并不会将其中一份劳动合同交给员工,而是选择将两份合同都收回去,请问公司这样的行为是否合理呢?


当然不合理,因为《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并经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由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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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完就被公司收了

自从大学毕业后,苏某便入职深圳某销售公司担任业务员一职,如今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一年多,但他从都没有拿到当初入职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刚开始的时候苏某并没有多在意这件事,但不久前在同学聚会上,他了解到大部分人手中都有留存一份劳动合同,这一情况不禁让苏某有点担心,为什么公司将两份劳动合同都收回去了,没有留一份给自己呢?

隔天上班后,苏某将心中的顾虑说给了身边几个玩得好的同事听,发现其他同事手上竟然也没有劳动合同,他突然联想到最近公司隐隐约约传出来要裁员的消息,顿时就有点慌。

劳动合同签完后,单位将两份都收回去合理吗?劳动法的规定来了

实际操作中,很多公司为了规避用工风险,通常都会铤而走险的将与员工签订的两份劳动合同都收回去保管,那为什么大多数员工面对这种情况,都没有任何反应呢?

其实,对于绝大多数劳动者而言,只要自己能每个月拿到工资并且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那即便劳动合同不在自己手上,也没有什么问题,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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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在对员工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在所有劳动仲裁的案件中,能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最直接证据就是劳动合同。

很多公司很聪明,将两份劳动合同都收回去后,既没有替员工购买社保,每个月的工资又是采用现金发放的形式,这么一来如果员工和公司产生了劳动纠纷,要举证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话,就会十分困难。

一旦无法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员工的任何诉求都无法通过《劳动合同法》去主张,例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等等。

劳动合同签完后,单位将两份都收回去合理吗?劳动法的规定来了

哪怕员工和公司之间的矛盾并没有激烈到要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的地步,劳动合同也是能够证明员工薪资报酬、工作年限、福利待遇等基本权利的证据,一旦公司的行为与当初承诺的不一样,员工至少可以拿劳动合同出来就事论事。

碰到“劳动合同不在手”的情况,我们只需要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就行了,这是最快的解决方法,根据规定,劳动监察大队也会出面责令公司改正。

总结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和员工签订完劳动合同后,应当将一份劳动合同给到员工手上,如果将两个劳动合同都收回去的话,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还侵害了员工的权益。

如果劳动者碰到劳动合同被单位收走的情况,必须要重视这件事情,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劳动者本人应该保留一份,这个时候我们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职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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