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鳳:庾嶺森林公安派出所查處一起違法野外用火案

連日來,丹鳳縣庾嶺森林公安派出所根據市、縣森林公安局統一安排部署,嚴格落實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封控隔離六項措施和森林防火戒嚴令,堅持疫情防控與森林防火兩手抓,組織民警在轄區開展野生動物養殖場所封控隔離和流動人員疫情監測,同時全力推進森林防火宣傳和森林火案查處工作。

近日,該所快速出警,組織群眾撲滅一起山火併對違法行為人依法處罰。經查,違法行為人汪某某(男,53歲,庾嶺鎮街坊村村民)於2月4日在本村下陽坡其承包地內農作時,違反林區野外用火規定,擅自在林緣吸菸,不慎引發山林著火,過火面積約1畝,因撲救及時未引起嚴重後果。

該汪的行為違反了《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庾嶺森林公安派出所報請縣林業局批准,依照《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條之規定,對該汪作出警告並處3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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