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陽批准逮捕當地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務案犯罪嫌疑人

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記者 黃豔)記者獲悉,2月18日,涇陽縣人民檢察院對涇陽縣公安局移送的彭某駕車衝擊防疫檢測點、撞擊執法幹警的妨害公務案依法批准逮捕。這是自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涇陽縣檢察院辦理的首例涉疫情犯罪案件,並僅僅用時不到24小時。

經查,犯罪嫌疑人彭某於2020年2月7日駕車回家中途中,經過涇陽縣公安局設置的防疫檢測點時,違規逆行,意圖衝卡。在遭到執勤民警阻止後,態度惡劣,不聽從民警指揮回到規範車道排隊通過,駕車撞擊在車前阻止的民警,致該民警受傷,在將民警撞開後,加速逃離現場。該行為嚴重擾亂了疫情防控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泾阳批准逮捕当地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犯罪嫌疑人

2月14日,涇陽縣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務罪立案偵查,涇陽縣人民檢察院派駐涇陽縣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檢察室立即啟動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應機制,第一時間提前介入,向公安機關提出進一步蒐集證據的方向以及注意事項。2月17日涇陽縣公安局向涇陽縣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彭某,涇陽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成立了專門辦案組,迅速響應,辦案檢察官快速審查辦理,在認真審查案卷材料並聽取犯罪嫌疑人意見後,24小時內對犯罪嫌疑人彭某做出批准逮捕決定。

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涇陽縣人民檢察院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兩高兩部”意見,堅決依法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依法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並依法從嚴從快辦理該類案件,回應社會關切,震懾違法犯罪,彰顯檢察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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