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每週工作40小時月薪5千,每加5小時工資漲5千,你會選擇停在什麼水平?

蔡天龍


但往往在私企中通過所謂加班加點付給員工加班費的方法手段而實行每週6天,甚至於996工作制方法達到企業完成生產任務之目的,那麼主要也是以加班費支付,從而獲得私企與員工雙贏局面,政府勞動部也不給予干涉,當屬正常。

至於題目中關於每加5小時工作增加5千元的工資,本人認為,根據目前社會的生活水平比較高,且人們對收入高要求的盼望心情,必然也是好事情。

不要說增加5小時,既便每週增加10小時工作時間,我想未必沒有人肯幹,還是有較大一部分人肯接受,尤其年輕的同志,平時開銷大。換言之,當然是平時能掌握技術,且熟練能勝任的生產崗位。

但話要說回來,這種加班時間的方法,依個人看,最好是分攤到每週天數里,即原每天8小時,現每天增加1小時,即每天工作9小時,每週仍是5天工作,休息2天。這樣人也不累又能保持正常的工作精神態勢,還能增加不菲的一筆加班費收入,何樂而不為。

但對大多數企業來說,有這可能嗎?有那麼充足的生產任務嗎?看來也只是紙上談兵,笑笑而已。只不過作為一種假設,作出相應選擇水平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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