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通報4起疫情防控中履職不力、作風不實典型問題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拉薩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對疫情防控工作的跟蹤監督,突出政治監督,嚴肅查處了一批防控工作中作風不實、履職不力等問題。


一、拉薩永矗旅遊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旦巴加措不如實報告武漢旅居情況等問題

拉薩市城市建設投資經營有限公司下屬子公司拉薩永矗旅遊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旦巴加措未向公司報備其在2020年1月20日至1月22日期間居住武漢的情況,並在居家留觀期間擅自外出,造成安全隱患,嚴重違反疫情防控工作紀律。旦巴加措作為國有企業領導幹部,對疫情防控工作思想重視不夠,不能帶頭遵守和執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響。旦巴加措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當雄縣龍仁鄉衛生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職不力問題。

1月27日,當雄縣紀委監委在開展疫情防控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龍仁鄉衛生院大門鎖閉,未開展坐診診療相關工作。2月9日,督導檢查組再次前往該院進行檢查,發現該院所有診室鎖閉,無醫護人員開展坐診診療工作,未整改督導檢查組前期反饋問題,且違規自行抽調承擔村級防疫任務的3名村醫參與值班,正式醫護人員均以各種理由擅離職守。龍仁鄉衛生院副院長央珍(主持工作)對疫情防控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足,在疫情防控關鍵期提出不願擔任龍仁鄉衛生院副院長,對疫情防控政治敏銳性不強,不擔當、不作為,負主要領導責任。

央珍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免去其龍仁鄉衛生院副院長職務,並調整崗位;龍仁鄉衛生院受到通報批評。同時,當雄縣衛健委根據民意測評情況及日常工作表現對龍仁鄉衛生院其他醫護人員進行崗位調整。


三、堆龍德慶區部分單位及幹部落實居家留觀措施不到位問題。

市生態環境保護局堆龍德慶區分局幹部韓金鈺,東嘎街道辦事處幹部王濤,堆龍德慶區扶貧辦幹部楊紅,堆龍德慶區委組織部幹部劉璐、乃瓊街道派出所幹警郭超,東嘎街道幹部張興達、劉小娟,古榮鎮幹部羅曉詩未嚴格落實居家留觀相關要求;乃瓊街道幹部駱雅在居家留觀期間擅自外出。市生態環境保護局堆龍德慶區分局、堆龍德慶區扶貧辦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不及時、不到位,韓金鈺等9名幹部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落實居家留觀措施不到位,受到通報批評。


四、曲水縣淨土產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不嚴不實問題。

曲水縣淨土產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未將返藏幹部居家留觀情況報告曲水縣防控辦、曲水縣衛健委,致使曲水縣防控辦未能及時瞭解掌握相關情況,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隱患。曲水縣淨土產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普布次仁作為該公司防疫領導小組組長對疫情防控工作重視不夠,落實防控措施不嚴不實,負主要領導責任。責令普布次仁向縣委、縣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曲水縣淨土產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受到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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