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印发《方案》统筹做好复产复工后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近日,唐山市交通运输局专门印发了《统筹做好复产复工后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人员返程高峰期交通疫情防控,聚焦逐步恢复交通运输保障,既要做到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一阻三通”,又要做到逐步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服务,保证人流、物流运输,有力支撑经济社会恢复发展。

《方案》指出,根据国家、省、市疫情发展态势和复工、开学等时间安排,综合研判春运返程疫情防控及客流需求,科学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大运力组织协调,做好春节后返程运输工作保障。逐步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服务,结合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和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恢复县内、县际、市际、省际道路旅客运输。提升其他运输方式运输能力。做好出租客运的市场监管,提供便捷卫生安全的出租客运服务。民航等运营企业,密切监测节后客流及疫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优化运力安排,保障群众健康、安全出行。

《方案》要求,要做好交通运输组织协调。加强多种运输衔接服务。加强民航、道路客运、出租汽车等不同运输方式的统筹调度,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效能。要密切监测客流变化,做好运输应急预案,储备应急运力,及时疏散旅客,避免旅客滞留。开展定制化运营。对目的地集中、具备一定规模的农民工、学生等群体,由地方政府组织,结合用工企业、辖区学校需求,开展“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

切实保证运输服务质量。落实好旅客火车票、客车票、船票、机票改变行程免费退票政策。做好服务区、车站、机场、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综合管理。高速公路收费站要确保通道畅通,在保证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配合优化疫情检测程序,提高通行效率。严格落实运输安全规范。各交通运输企业做好道路、铁路、民航、水路、城市公交等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测维护,优先选择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交通运输工具投入运营。

《方案》强调,要强化运输环节疫情防控。严格落实消杀防疫。各交通运输企业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确保各项防疫监测设施设备到位,做好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机场、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一线人员防护。加大体温检测及重点人员排查力度。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指南要求,严格规范和加强辖区内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城市公交交通卫生检疫站体温测量工作,发现发热乘客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生健康部门。

实施道路客运实名登记。全市汽车客运站、客运包车要严格执行乘客实名购票制度。压控运输工具客座率。督导各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售票管理,春运期间长途客运班车、水路客运班轮乘员人数按照额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公交车始发站载客率不超过50%。落实乘坐人员卫生防控措施。指导乘客在乘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引导乘客在乘坐交通工具时,保持一定距离,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隔位或分散就座。旅客列车、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客运船舶、飞机等交通运输工具应在车厢(客舱)后部预留必要区域或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

《方案》要求,要保障路网畅通。确保路网畅通。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中提出的“五个严禁”要求,除正常防疫测温等必要的查验外,严禁唐山市内各地区间擅自设置人员、车辆流动限制。提升公路通行能力。按照辖区高速收费站开启收费车道数量,配备公安交警、卫生防疫、消毒作业和交通工作人员,开通检测车道,优化完善查控流程,提高通行效率。各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进一步加强ETC设施设备维护,及时更新软件,提高ETC通行效率。

加强路面秩序管控。对高速公路出入口和服务区、机场、车站、码头等各重要节点加强路面管控,及时疏导交通,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和长时间滞留。维护道路桥梁通行安全。加强道路日常养护,加大对重要道路、桥梁、隧道的巡查频率,备足除雪除冰物资,加大路面治超执法力度,确保道路和桥梁通行安全。强化应急物资运输保障。严格落实“三不一优先”政策,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高速公路收费站要进一步提高鲜活农产品通车辆检验速度,保障快速顺利通行。铁路、港航企业对各类应急防控物资运输和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坚持优先安排、特事特办,优先便捷通行。(通讯员崔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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