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跟誰比較好?

趣味生活小陳


離婚。受傷的永遠是孩子,

看你孩子多大了。如果一歲以內一般法律也判跟母親的。

如果別無選擇只能離婚,不管孩子跟誰,你愛他就要讓她知道,哪怕爸媽離婚了也依然不會減少對她的愛,原生家庭對孩子的影響真的特別大的,如果離婚處理不好會給孩子長大以後婚姻也產生影響,至於跟誰,我覺得跟母親感情會比較豐富些,如果跟父親孩子會比較獨立、堅強。但不管跟誰,你們都要表現出最積極地心態,讓孩子能健康成長,不受外界影響。





賣初感001的仙女


離婚後孩子跟誰比較好,我認為跟有利於孩子成長的人最好,無論跟媽媽或者跟爸爸。我老公的弟弟和妹妹都是離婚的。他們兩家的孩子就可以說明這一點。

老公的妹妹離婚時,淨身出戶,沒錢沒房,兒子也留給了男方。可是孩子的爸爸這些年也沒混出個樣,孩子的教育也給耽誤了,導致孩子沒成才也沒成人,現在已經二十三四歲,只能做一些薪酬不高的普通工作,恐怕連自己也養活不起。

老公的弟弟離婚時,女兒跟了她媽媽。媽媽本身在醫院工作,性格開朗樂觀,熱愛生活,熱愛學習,對孩子的教育捨得花錢,更注重孩子的身心健康。每年都要帶孩子出去旅遊長見識。所以孩子從小學到高中一直都是學霸,並且在去年考取了上海的一所重點大學。

所以,我認為,離婚後,孩子跟誰,主要看誰可以給孩子提供一個好的成長環境。雖然離婚了,但是為了孩子的將來,不能只憑一己私利,就強迫孩子必須跟誰,這個時候,應該達成共識,畢竟孩子還是你們的共同牽掛。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


陳大娟


個人認為女孩子還是跟媽媽比較好,我的兩個女兒就是我獨立撫養的。女孩子有生理期和情感期,這兩個時期女孩子是最敏感的時候,媽媽能在這兩個時期比爸爸處理的更好,女孩子也能更好的和媽媽交流,性格大大咧咧的女孩子可以和爸爸交流,可大多數的女孩子都是羞怯的,就生理期衛生巾怎麼用,晚上怎麼保暖,吃喝注意什麼等等,情感期時那種喜歡和學業平衡等問題還是媽媽和女兒交流比較好。至於男孩子我就沒有多大發言權,個人意見還是跟爸爸。



創業非洲的女人



我叫林妹妹


看每個人的實際情況吧,我兒子7個月的時候我離婚。離婚協議是孩子跟我,前夫不出撫養費。離婚後兩個月我媽因為急性腦梗去世了,我也因為給我媽看病負債26萬。現在沒人帶孩子,也沒有收入,想去上班沒人看孩子,不上班又沒辦法還債。

我心情不好,有時候總是拿我兒子撒氣,所以不管孩子跟誰,只要為了孩子好,跟誰都一樣,結合實際情況吧!


趙羿棋230


當然跟著媽媽好,媽媽什麼都能做。洗衣做飯。上班養家。我就是親身體會。上面有老母親。還帶著一個孩子。孩子當兵。又上大學。非常的優秀。現在已經苦盡甜來。無論如何一定要帶著孩子。常言說世上只有媽媽好。沒人說世上只有爸爸好。不幸福的婚姻趁早離開。離開就好。女人自強就好。做一個女孩子。過得很幸福。


雨過天晴1359738


這要看個人情況,會綜合考慮雙方的經濟基礎、生活環境以及孩子的意願等,以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為原則。

第一: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比較好。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第二:孩子雖然兩週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隨男方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為隨女方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男方可能性較大。

第四:如果孩子是男孩,而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而雙方都對孩子好的情況下,雙方也想找對象的情況下,建議跟男方好。女方帶著男孩子找婆家是有點麻煩。當然這只是我個人觀點,不要噴!

如果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來判決!





陳哥視野


首先說不提倡動不動就離婚,從你的問題可以看出應該還沒有離,如果可以就不要離婚,無論離婚後孩子跟誰在一起生活,或多或少會給孩子留下心裡創傷的,,,我就是一個離婚六年了的單身父親,當然我們的婚姻和關係已經是水火不容的那種。剛開始覺得孩子比較小,還不懂那些,覺得不管跟誰(女兒跟我的),只要能給她彌補足夠的愛就行了,可是隨著時間慢慢過去,孩子慢慢長大,你會突然發現她知道了的事情是超出你想象的!她說出來的話和提出的問題也是你萬萬想不到的,往往這些問題會讓你無以應對,從而帶出來的是你成年人內心的深深愧疚和無措。那時候你會發現當初的選擇對於孩子是錯誤的,絕對錯誤的(當然水火不容刀山火海的婚姻還是不能勉強的),孩子長大了,有她自己的思路和認知了,她會悄悄的暗自神傷,會不經意的問你想不想復婚,會問你當初為何要拆散這個家,你真的無法回答,因為就算是你善意的謊言孩子心裡也跟明鏡似的,她會在心裡悄悄記恨你,儘管離婚後你親手帶著她!記得有一次我女兒問我為何不再找一個(對了我女兒現在十歲,這問題是四年前她問我的),當時我心裡是一陣驚訝,但又不敢表現出來,因為你根本想不到一個六歲的小女孩會問你這個問題,緊跟著她又冒出這麼一句雷語:難道你是在等我媽媽!!!天啦,這問題根本不敢回答啊,如果你說是,那就是自己昧著良心說話,而且還會被她逼宮的,如果你說不是,那更難,她會傷心的,因為她能開口問出這樣的問題說明她意識裡面是明白這個事的!

所以如果還沒有離婚,沒有水火不容刀山火海,那就好好溝通溝通,相互多包容理解,好好的陪著孩子長大,好好的跟孩子做正確的引導,不要傷了自己又傷了小孩!

那麼回到你的問題本身來說,如果真離了,孩子跟誰都一樣(但是必須都要保證跟了誰生活都能正確的積極的去愛他教育他)千萬別在離婚後再把孩子當成自己生活的累贅⊙﹏⊙


楊子身邊事


從法律層面:會綜合考慮雙方的經濟基礎、生活環境以及孩子的意願等,以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為原則。

第一、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第二、孩子雖然兩週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第四、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離婚與子女】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從個人層面:當然還是不要離婚的好,因為這會影響孩子的一生,也會讓他覺得不完整。所以我覺得離婚後,孩子跟誰都不如有個完完整整的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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