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唐末五代時期“中樞體制”演化路徑及其特徵

導讀:

中樞體制是指國家最高權力的組織體制及其運行機制。它的成型在中國古代帝國體制當中,與皇權和相權共同構成了國家權力的主體,國家權力的運作過程中往往通過二者的權力傾斜與平衡為變化關係作為主線。也可以說或中樞體制中的君臣(相)關係,很大程度上折射出當時政治形勢和中央政治制度的變遷邏輯,甚至於決定一個朝政的運作特點。

試論唐末五代時期“中樞體制”演化路徑及其特徵

唐中後期“中樞體制”的演化路徑

(一)對“新三頭體制”的爭議

經過魏晉一代演化而定型於隋唐時期的三省制,學界長期將其定義為唐宋時期中樞體制變遷的核心改變和主要框架,甚至於直接將唐的中樞體制看作三省制從成長到破壞的過程。實質上站在政務管理程序分工特徵上的三省制在唐玄宗中期就已經名存實亡了,如果把這種模式作為三省制的奔潰前提,在中唐後的體制應當說成是“新三頭體制”或者“中書門下體制”,證明唐以來中書體制的變化和發展。

特別是安史之亂後,三省中樞體制全面崩潰,中書門下、翰林院、樞密院分別取代了原來尚書省、中書省和門下省的職能,構成了一個三權分立、互相牽制的新中樞體制,即“新三頭體制”。但是學術界對此也有爭議,一者認為“新三頭體制”中的翰林學士院和樞密院的地位沒有取得宰相的地位,只構成皇權運作中的環節,並不能與中書門下構成“三頭”,索性提出了“中書門下體制”這一概念,用來涵蓋中晚唐政治體制運作的整體特徵。

對於樞密院的職能及其地位的認識成為兩種新說歧異的焦點之一。因為樞密院至晚到了宋代前期便已經“掌軍國機務、兵防、邊備、戎馬之政令,出納密命,以佐邦治”,“與中書對持文武二柄”,號為“二府”(《宋史》卷一六二,《職官二》),形成了中書門下與樞密院分掌民政、軍政的二府體制。二府制之異於中書門下體制者,在於樞密院之產生,樞密院制度在晚唐五代的變遷實際上便成為我們理解唐宋中樞體制轉變的一個關鍵所在。

試論唐末五代時期“中樞體制”演化路徑及其特徵

(二)從樞密院制度看中樞體制

據宋代王明清記載,樞密院“初不置司局,但以屋三楹貯文書,其職惟掌承受表奏於內進呈,若人主有所處分,則宣付中書門下施行而已。”

因此,唐代樞密使出現後,其內廷樞務運行程序為:承表—進呈—(人主)處分—宣傳—(中書門下)施行。此一程序中,第一、二、四項由樞密使負責,並沒有議政權與施政權。由此可知,唐時的樞密使以宦者擔任,其基本職能只是承受表奏並保存文書而已。儘管在晚唐其權力曾幾度突破其職能的界限,參與外廷事務,表現出職權擴大的表象,但這種擴大實際上更多地表現為對宰相權力的侵奪。

正如《新唐書·嚴遵美傳》所說:“北司供奉官以胯衫給事,今執笏,過矣樞密使無聽事,唯三楹舍藏書而已,今堂狀帖黃決事,此楊復恭奪宰相權之失也。”嚴遵美父子兩代分別為宣、僖時期的樞密使,他對樞密使職能的描述自是非常可信。這種侵權是與整體上宦官權勢的膨脹相表裡的,並沒有任何制度上的保障,因而才會有昭宗天覆元年(901年)正月丙午的詔書:“近年宰相延英奏事,樞密使侍側,爭論紛然;既出,又稱上旨未允,復有改易,撓權亂政。自今並依大中舊制,俟宰相奏事畢,方得升殿承受公事。”

這將樞密使的職責重新限制在承受文書的本職之內。因此,某段時期內宦官樞密使權力的一度擴大並不是樞密使發展制度演進的結果,更沒有得到普遍的認可。所以從角色角度看,唐代的宦官樞密使盡管時有干涉中樞決策之舉,但遠沒有取得宰相的地位,這一點上自然也構不成所謂的“新三頭”體制。

也就是說,從唐中後期到五代的演化路徑,是承前啟後的過渡,具有不可定型的複雜性。

試論唐末五代時期“中樞體制”演化路徑及其特徵

唐末五代後期“中樞體制”的特徵

(一)從“參謀議”與“掌軍政”的增設

朱梁代唐之後,朱溫新設置了崇政院,以心腹敬翔為使。古今論者多以為崇政院乃是由唐之樞密院改名而來。實際上,後梁的崇政院並非簡單的由唐之樞密院改名而來。後梁的崇政院合併了原有的樞密院並新增了“參謀議”的職能,但它與樞密院之專掌軍政之間仍有很大的距離。

晚唐五代中樞體制演變的重要環節是後唐樞密院的建立,據《五代會要·樞密使》中記載:“後唐同光元年十月,崇政院依舊為樞密院。”此後學者亦多認為後唐樞密院是直接繼承後梁之崇政院而來。然而從職能演化的角度來看,後唐樞密院的建立與後梁的崇政院並無直接淵源。從職能上看,後唐的樞密院自建立之初就與梁之崇政院有著明顯的差別。最大差別在於它已經走向外朝,與中書門下分領政事,其主要的職掌是軍政。

與崇政院主要參與謀議而少行事於外相反,後唐時期的樞密院廣泛參與行政事務,尤其是軍政事務,例如調發軍隊、除授軍職、主征伐、掌馬政等等,實際上已經擔任了最高軍事行政機構的角色。

(二)後唐時期中書、樞密對掌文武的另一表現是樞密院有了自己處分公事的文書。

據沈括《夢溪筆談》載:<strong>“晚唐樞密使自禁中受旨,出付中書,即謂之‘宣'。中書承受,錄之於籍,謂之‘宣底’。今史館中尚有梁宣底二卷,如今之‘聖語簿’也。梁朝初置崇政院,專行密命。至後唐莊宗,復樞密使,使郭崇韜、安重誨為之,始分領政事,不關由中書直行下者謂之`宣',如中書之‘敕’;小事則發頭子,擬堂帖也。”

沈括區分了三個時期的“宣”的不同含義,恰好也表現出晚唐樞密使、後梁崇政院、後唐樞密使三者之間職能上的巨大區別。

試論唐末五代時期“中樞體制”演化路徑及其特徵

從掌文書通進到分領政事,後唐樞密院實現了其職能上的一次巨大跨越,從而也促使中樞體制發生變化。後唐樞密院在職權的劃分、文書制度的運行等方面已經初步制度化,中書、樞密對掌文武有制度上的保證併為時人所認可,後世中書門下與樞密院對掌文武的格局在後唐時期初步形成

樞密使早在唐代中期就已產生,一直由宦官擔任,至後梁時期改由士人擔任。在此期間,其職掌與軍政並不相關,也沒有能夠走向外朝。那麼,何以樞密院在後唐時期會一躍而為最高軍政部門,從而促成中書、樞密對掌文武的新中樞體制的出現?如果後唐的樞密院職能非繼承前朝而來,又是源於何處呢?最好的解釋是後唐的樞密院在建立之初就已經被賦予了軍政方面的領導權而與中書分秉朝政,其直接的淵源即是後唐原藩鎮體制下所設置的中門使。

小結:

簡而言之,唐代中後期的中樞體制歷經晚唐、五代的演變,至宋代前期形成了中書門下與樞密院分掌民政、軍政的二府體制。其中五代是體制發生變化的關鍵時期。正是在五代後唐時期,始於唐代中期的樞密院一職,從原先的掌文書通進發展成為最高軍政機構,與中書門下對掌文武,形成“二府”。此後歷晉、漢、周宋,經過不斷的調整發展,二府體制逐漸嚴密完備。樞密院地位的這一變化並非完全是唐代樞密院自然演變的結果,而是更多的與後唐封內的中門使一職有關。

試論唐末五代時期“中樞體制”演化路徑及其特徵

也就是說,站在多種維度下去解釋唐中後期的“中樞體制”,既有三省制的延續,但也在此基礎上破除了一些舊制下的官位稱謂,甚至於改變了官員選擇任用,加之五代格局的混亂,不同的政權下需要符合自我發展的中樞體制形態。也就不難解釋為什麼唐末五代時期的“中樞體制”,具有一種學術爭議且混亂無法直接定義的現象,因為它是一種在變化過程中複雜的綜合體,各種角度下呈現的特徵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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