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动态】同江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


【检察动态】同江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


2020年2月16日,同江市居民张某某到同江市公安局报案称:2020年02月15日,其通过微信名为“佳某某”的微信号联系到卖家,向对方支付5万元防疫口罩款后,卖家随即失去联系。同江市公安局于2020年2月17日对此案立案侦查。
同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向检察长汇报并主动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考虑到当前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检察官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电话连线同江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全面详细了解、掌握案件情况后,对侦查取证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与公安局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信息实时通报制度,随时跟进案件进展,为下一步案件办理夯实基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疫情当前,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回应群众诉求,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实施诈骗、哄抬物价、传播谣言等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疫用品时,一定要到正规药店或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同时在购买时注意保留小票及发票等凭证,切勿轻信陌生人口中所谓的“特殊渠道供货”、“代购”等虚假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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