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g569661700
现实的答案是不可能拒绝,因为导师卡你毕业。理智的做法是接受,然后对这篇文章的贡献有所保留,不要花时间弄得很好,然后去认真弄其他的文章,最好等到换一个导师再发。
追梦48233
刚开始评职称时,需要论文考外语答辨,如果有自己翻译的专业文章可免考外语,有几篇论文就不需答辨。我有个熟人是一系统出版部门的小头头一一现管。我的领导(原是名牌大学老师)写了几本书,现管就非要加名,不加!不加不给印刷。拖了点时间,书出来了,著名4人,我拿到书惊讶,一人本单位,一人上海,一人我大学同学。后来另一人要出书非要我加名,我是个病娄子真不好意思,书很快出版。。这种凤气己有年头,为什么现在还有?这真是个问题,自己先跟导师求求,有能力请导师再给自己一次机会,撕破脸对你不利,给别人不能忘了著上自己的大名。
萍水一遇
学生碰到导师的要求,真的是内心比较纠结,很难!这是情和理以及未来风险的问题。
这让我想起十几年前在给一家杂志写专栏的时候,编辑告诉我说,希望能把一篇文章署名给另外一个朋友,南京大学的一位讲师,因为他评副教授要用。当时我思考了一下,拒绝了。
当然我的拒绝对于我来说无伤大雅,因为只是专栏作者不涉及到切身的利益关系。
而你作为研究生面对着导师的这样的一个不合理要求,那确实是需要斟酌的。
这里面有三种解决的办法,当然对应也有相应的利益和风险。
第1种是迎合导师的要求。也就是很爽快的把第一作者署名给到那一位老师。实际上这一种是满足了导师的需求,也就意味着导师未来对你可能不会有一些小鞋穿,包括未来的毕业。这个是好处的一面,但是另一个不好的地方是导师看你能写,也许以后会不断的有这样的一个要求出来。
这种情形下建议要留好证据。
目前来说,这一种选择是你最适宜的选择了。
第2种做法是断然拒绝导师的要求。这种情形下一般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未来的毕业你还要靠着导师。所以这一种不是一个合适的选择。
第3种是折中的选择。也就是第一作者还是你,那另一位老师来做通讯作者。这样两边都可以得意。这种情况视乎能不能够实现那位老师的要求。
归结起来,第1种选择是最适宜的。
佑谈青少年
导师希望你把这篇文章的一作给在其它学校读博的老师,这就说明你的文章很有价值,能够在学术界引起不小的轰动……
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肯定是不愿意了。
是啊!谁愿意把自己的学术成功让给别人呢?
但是,如果你不让的话,可能会面临如下几个问题:
【1】导师可能会处处为难你,给你穿小鞋!
试想一下,导师都能在学术上弄虚作假,难道他还不敢让你穿小鞋吗?
【2】你的毕业可能会受到影响。
就怕他使坏,你就麻烦了!
【3】在今后的教学和实验中,可能不再关心你!
针对你这种情况,不妨这样做:
【1】保留你与导师的沟通截图,为以后自保做打算。
如果导师不是发信息或打电话,而是口头表述,那么你今后要随身带个录音笔,当导师与你沟通时,你要将其录下来。
【2】坚决不同意导师的建议,要敢于同这样的丑陋行为作斗争!
学术,不可以弄虚作假,更不能腐败!
【3】最好能与导师彻底沟通一下,看看导师能不能同意你的做法。
如果能,那就最好!
如果不能,你可以向学校或当地部门举报这样的行为。
【结束语】
说句实话,这件事很难处理,倘若处理不当,真的会影响你的前途!
望你三思而后行!加油哦!
老穆说语文
答题/帅小西De--期待为您解惑!
小西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聊聊我对这件事的看法。同时也想试着给出一些小建议,希望对这位研二的同学有所帮助。
小西的答题肯定有些许不到之处,欢迎各位朋友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小西期待您的关注与点赞,这将是我答题最大的收获!帅小西De
如果你以后还想再学术圈混的话,这件事的处理结果我想只能是两个字吧——拒绝!
文章是你写的,但是你把第一作者让给了一位毫不相干的老师,这对你和导师来说其实都是一种严重的学术不端的行为。但是有时碰到这种事情真的让人头疼,该怎么处理呢?
第一种方式:你可以委婉的拒绝老师的要求,说明这篇文章对你也很重要(要评奖评优、转博需要等等),一般情况你表达一下转博的意愿,老师应该不会太为难你。但是切记不能断然拒绝老师,毕竟以后你的毕业还要他签字,闹掰了对双方都不好。
第二种方式:如果实在无法拒绝,可以商量着你一作,那个老师挂通讯或者那个老师一作,你共一,然后把通讯作者还给你现在的导师。
第三种方式:就是最不可取得了,你答应把文章给那个老师,这样你这段时间的辛苦就是白费了,想想自己亲手培育的果实被别人窃取了,心中是否会难过?
以上就是自己的几点建议,希望能帮到你!
丑角侃教育
学生写的论文,导师要求给另一个不相干的老师,这种行为严格来说是一种学术不端。那位在外校读博士的老师,并没有参与这篇论文的任何工作,却靠这篇论文“骗取”博士学位。而题主在这一事件中,实质上算是一个枪手。
这样的事情真经也曾遇到过,不过和题主的情况略有不同。当时有一个同系老师要评职称,差一篇论文。而我手头正好有一篇,导师征求我意见,想让这个老师挂第一作者。当时我已经有一篇一作论文,达到毕业要求了,所以就同意了。而且,虽然这个老师没参与论文的实验和写作,但却给我提供了很多专业的建议,所以我能够接受这个结果。
题主作为研二学生,想要靠自己独立发表论文并不容易。现在稍微好一点的期刊,都需要有学术名气的学者挂名才能发表。所以,题主虽然写了一篇文章,但要发表,还需要导师的帮助。也就是说,这篇论文,要么给别人,要么就发不出来,反正都不会是题主的一作。而论文一旦发出来了,题主很难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论文是自己的了,除非你把导师和你的对话都录下来了。
如果题主毕业或者就业需要这篇文章,可以向老师坦白,要求把论文留给自己,导师也能够理解。而如果这篇文章不是很重要,题主完全可以做个顺水人情,自己可以做个第二作者(学生第一作者),这样将来在就业时是可以用上的。而且,你帮助的这个老师,将来也会对你有所回报的,或许,比一篇论文更有价值呢。
当然,如果题主真的是一个容不得道德瑕疵的人,这件事也可以断然拒绝,大不了放弃这篇论文,当自己没写过,导师知道你是这样的人,将来恐怕也不会再找你去做这种事了。不过,这样做有些决绝,棱角太盛,题主可以自己掂量。
高校人才真经
看到这条问题的时候,挖挖机真的很叹服。一个刚读二年级的研究生,拟发的科研文章竟然达到了在读博士的科研水平,真是可喜可贺啊。
说实话,当自己辛辛苦苦、日日夜夜弄出来的科研成果,让师兄师姐挂个名也就罢了,还要把第一作者让出来,而且还是让给一个外校的在读博士,这要换做是任何人,都有些太为难了。这样的场景,如果处理得当,可以和导师建立良好的关系,为以后毕业、就业添砖加瓦;若是处理得不好,可能会成为他日研究生毕业和授位的“绊脚石”。
在研究生教育实践中,有这位同学类似情况的当不在少数,包括挖挖机也曾遇到过类似的情形。按照学术道德规范,导师这样的要求,显然是不妥的。既然违反学术道德,那导师又何提出这样的要求呢?说直白一点,就是有私利,利用自己的导师权力,压榨研究生的科研成果,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学术利益。说重一点,这样的导师根本就不配当研究生资格,应当取消其资格才是。
什么是论文的第一作者?顾名思义,就是在本篇科研文章中贡献量最大的那一位作者,同时所带来的连锁效应和效果也最多的。
几乎所有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于在读博士毕业,都有发表一定层次、一定数量的论文要求,像这位提问的研究生,若真把一作让给那位在读博士,这篇文章就是在读博士老师的科研成果啦,他就可以离毕业更进一步,而这位研二同学离毕业则就越远。
像这样要求把文章一作让给外校的在读博士,在研究生培养中并不多见。相对较多的,是把一作署在自己的导师名下。其实,论文一作署名为导师,这也还情有可原,一方面有利于文章发出去,另一方面在很多高校似乎也成了惯例。
很多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绩效奖励、职称评定、人才项目申报、基金申请时,都要看老师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了多少篇论文,如果达到不基本的数量、层次,学校就无法了解导师在科研研究中做了多少贡献,也就无法对老师的能力水平科学评价。就是因为有这样一整套的评价体系存在,才有不少导师想要抢学生论文第一作者的情况出现。
不得不承认,一篇科研文章的想法和创意很多地方都离不开导师的指导,进行研究实验也需要有导师的指点,但是无论多么才华横溢的导师,不处于一个项目的实验一线,都难以称之为论文成果的主要贡献者,因为文章的核心内容是学生夜以继日弄出来的。所以,导师没有对所带研究生的研究论文一作署名的决定权。
且不说将辛苦研究的成果拱手让人本就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就单说这位导师所提出的要求来说,就已经是一种学术不端的行为了。更何况,该学生没有这篇文章,不仅拿不到奖学金,连是否能够顺利毕业都成问题。所以,导师这样把学生论文一作署名权给其他人的行为,应予坚持抵制。
那么,这位研二在读同学,究竟该怎么做才好呢?这里有三条路径:
从了导师的要求,与导师一丘之貉,无视学术不端。
主动与导师恳谈,争取导师的支持,让这篇论文的一作署给自己。若是当面恳谈,谈话过程中可以打开手机录音,若是短信或者微信交流,要记得截图,把相关的证据固定下来。
-
依法依规维权。当老师执意如此,甚至以拿毕业威胁,非要让这篇文章一作署其他人,那研究生可向高校反映或者举报,甚至可以申请更换导师,以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挖挖机相信,只要这位研二学生把与导师沟通交流的时机找好了,把自己需要导师支持和理解的地方说到位了,把自己的顾虑和担忧说明白了,导师一定也能懂得相关的潜台词,不会再强行要求将论文一作让给外校那位在读博士老师了。
综上,解决这一难题的路径,仍然以主动沟通导师为上策。当然,究竟如何取舍,还得由这位研二同学自己来决定。
(图片源于网络,若有不妥,联系速删)
教育挖挖机
保留好实验素材和论文书写的根据,以后有事再说。保留好实验素材和论文书写的根据,以后有事再说。说不准以后会有什么问题,这种情况导师干了不止一次,道德没有底线,避免以后法律问题,必要时可以录像保留证据,要有环境记录,比如录像角度,外围环境,当然要连续,不能有剪辑,结合论文内容,要一页页留存。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因为导师道德问题。
zmj72231771
在qq微博,和其它私人平台,隐藏的方式,先发表,或者在邮箱保存草稿,只要时间够早,以后就是你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