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百年孤独》开篇是公认的经典?

郑祎晗


每一届,我都要跟学生一起聊聊《百年孤独》,尤其是开头,其实称它为最经典的开头也不为过。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是这么理解的:

首先,也是被人说得最多的一点,就是这个开头外在形式上的特点。

我们且看这个开头: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个开头是明显的倒叙式,从多年以后说起,这个在小说的写法上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最特别的是,它的时空上的来回穿梭。读者打开书,看到这一句,在阅读心理上是往多年之后去的,然后下一句又赶紧往回奔,这种体验还是比较奇妙的。因为这种写法当时比较特别,所以给人印象很深。但后来模仿的作家多了,读来也不觉得什么了。

可是,大多数作家模仿的只是这种外在的形,没有得到真正的精髓。

那真正的精髓是什么呢?

就是第二点,这个一句话的开头,击中了小说这种文体的核心:塑造了一个经典的人物形象。

奥雷连诺上校,家族中的叛逆者,一辈子都在反对政府,最终以叛国罪被送上断头台。这种性格不是莫名奇妙凭空出现的。他还是小孩子的时候,父亲带他和哥哥去吉普赛人的帐篷看冰块,冰块对这些孩子来说是个神秘的存在,哥哥们不敢靠近,他却勇敢地上去摸了一把。就是这个参观冰块的下午,初显了他性格里冒险的一面,这是他一生的性格底色。

一句话,勾连了一个人一生的始终,突出了这个人的形象,俭省,而又力度,堪称巨笔如椽。


蓝色清欢


《百年孤独》开篇句,确实经典;但中国更有一句,更胜一筹。中国人还有更妙的一句话,如李商隐的《锦瑟无端》。

先看百年这句:“许多年后,面对行刑队时,上校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句话好就好在,是“未来回忆过去”经典倒叙开篇词,一句容纳了3个时间层面。

百年开篇这一句的经典感,来自于它把“未来-现在-过去”三种时间态合在一块、拉过来、拉过去、、现在的上校、在许多年以后的未来、回忆着遥远的过去很小的时候、、过去-现在-未来,合在一句话里,读者一瞬间经历了多种时空转换,顿生人生沧桑之历史感。至此一生繁华落幕,在终点处蓦然闪现遥远孩童时代的情景,句式中,现在时、将来时、过去时、将来过去时等各种不同的时态结构全在这一刻同现脑海,这是一种人生的终极体验。

再看中国李商隐,也有同样一个句式,更为华丽,《锦瑟》:“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此刻的此情之此情,可以想见、待到将来你追忆时,你以为、彼时你的心会是什么情景状态呢?但到了那时、彼时的你必已惘然,追忆时你定会产生惆怅,产生那种唯人类所独有的啊、对时间流逝的伤感感觉。想到“当前”之情感、待到“将来”追忆之时、只怕“彼时”的我会惘然、会回忆不起来此刻心情。。

李商隐这些情感,来自前面几段诗中的无端拨弄琴弦、追思华年、晓梦迷蝶,春心寄托、沧海珠泪,暖玉生烟、、等等哀伤迷惘之情,一切对于似水华年流逝的缥缈忧思,尽在其中了。

《百年》是摆出一个“将来回看见过去”这个场景,而《锦瑟》则现在想到了将来将会对“现在追忆过去”这个此情斯景、将来彼时、应会惘然的,,这思维,就更为复杂高级、缠绵悱恻、缭绕三匝了。

《百年》三个场景合为一呈现,可以想见;而《锦瑟》呈现的三个场景,则是人的“思想”之景、三种时态的“心思情感”之景,就更为妙到毫巅了。

两句中外艺术经典之句,给人以伤感之共鸣,同时也给予美感、给了我们许多的启迪:

比方说,做为证券分析师,我就常强调“以终为始”是思维方式,“把现在-当做过去-站在未来-来看它”,,这也应是做分析做预测的基本功吧。

类似的,还有更为经典的篇章《沁园春·雪》,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空事态的全景俯瞰,太祖才看得透彻、看得更清楚大局与大势。

【附:6个译本的翻译对比:】

1)台北远景出版社《一百年的孤寂》宋碧云 译)

多年后,奥瑞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面对枪毙行刑队时,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找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2)台北志文出版社《百年孤寂》杨耐东 译)

许多年后,当邦迪亚上校面对行刑枪队时,他便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找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3)上海译文出版社《百年孤独》黄锦炎 译)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4)云南人民出版社 《百年孤独》吴建恒 译

多年以后,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面对行刑队,淮会想起他爹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5)南海出版公司《百年孤独》范晔 译)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里雷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6)网上版本《百年孤独》高长荣 译)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证券的心


我有靠谱回答,哈哈。

因为在《百年孤独》引进之前,我国主流小说写作方法,都是严格的依照着时间先后顺序来写的。

常规步骤就是:起因、经过、结果。

就连破案类的小说,故事,案例,都是以一个案件开头,然后机构人员前往调查,透过层层剖析,找到谁是凶手,然后查询出凶手为什么杀人,最后将重点落在如何惩处凶手上面。

而对于过程,总是轻飘飘的带过的,并没有给予多少的浓墨重彩。

因为在官本位的时代,官员就是法律,清官就是依法办事的人,贪官污吏就是看钱办事的人。

而《百年孤独》引进到来后,大家看到了什么?

原来书还能这样写?

还能先说经过,再来开头,再说结果。

这对国内的写作风格来说是个很大的发现,以前有人去做过,但没有做成功,或者没有出名。如今《百年孤独》这部诺贝尔大名鼎鼎的书籍,用这种方式开头,无疑表明这是个成功的方式,成为经典自然就是应该的了。

因为,它开创了一个魔幻现实主义的时代,也确认了一个成功开篇的风格。


书店老板和她的宠物们


百年孤独,何止开篇的经典?满篇皆是经典,所以才成就了这部近于旷世的经典(个人感觉,还是没有红楼梦耐读精彩,要是排名的话,红楼梦豪踞第一,完全可以俯视其他的所谓杰作----当然我说的是前八十回)😏

百年孤独成书较早,也将一个孤独的名字----马尔克斯嵌进了世界文学的经典排行榜

但是说实话,读这本书,要提早做好心理准备,没有一份足够的耐心是读不下去的,当然也要看读书人的克定与悠闲。

满篇的人物关系,加上罗列了诸多符号的人物名字,没有足够的精力和耐心绝对应付不来,而且三缠两绕,一会就把人物关系弄混了,也把你自己绕晕了,本人刚接触时,就属于这种状态,好长时间才从里面拔出来😒😥

但是这部书的写作特点很鲜明,也很抓人,叙事描写很见功力,看似不经心的娓娓道来,实则暗流汹涌,充分显示出作者的文字功力和驾驭长篇大作的能力。

一般人读书爱看故事情节,本人却偏偏喜好看叙事伏笔和线索追踪,这在红楼梦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几乎妙到毫颠,间不容发,那条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笔触,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凸显它的精灵与律动,看得心绪波澜,翻涌迭出。

这部书虽则经典,但个人不建议国人,尤其是刚刚喜欢上文学的少年儿童品读,因为里面的文学魔幻主义、象征主义手法太过迷乱,容易把初学者带进沟里,进而影响了他(她)一生的文学品味。

国内的文坛曾经一度风靡这部书,就是因了他的写作手法和呈现的具象角度,但还是有很大一部分人不是太喜欢,比如本人,要是没什么特殊要求,本人决然不会再去翻这本书,就是因为满脑子浆糊本来就不太开窍,再进去的话很难全身而退😇😫


龙吟148119260


作为一个开书馆的,最大的幸运就是可以看很多很多的书(也不得不看很多很多书,不然没法给顾客推荐。)


《百年孤独》这部作品是我在第一遍读的时候非常费力的作品之一(几乎读不下去的那种费力)因为人名太复杂了。刚开始陷入了对人名的记忆障碍中,无法全身心体会故事情节。


不过作为某国菜场大妈人手一本的经典读物,还是有必要想办法读下来的。


而《百年孤独》这本书之所以经典,我想也是因为群众的接受度特别高吧。毕竟,越是人民能接受的才有广泛传播的基础。


《百年孤独》作为一部描绘了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小镇百年兴衰的魔幻现实主义的巨著,通读完毕后确实让我感到苍凉而恢弘。


如果你还没读过这本书,并且尝试阅读,请务必参考一下我的阅读经验:这本书影响我阅读的第一大难点就是:人名!(等你翻开就知道,奥雷里亚诺、阿尔卡蒂奥等等又长又难记的名字。)


我读的时候被这些名字绕得头的有些发晕。不过当我花了远超我平均阅读速度的时间去读完这本书之后(其实大约在读到一半的时候)就获得了从人名中提取内容本质的能力,这本书读起来就容易多了。关于降低人名带来的阅读精力消耗我可以把我的经验分享给你:归类。


这本书中,一个姓氏的人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这也是作者想要隐喻或者说表达的。你可以用任何形式将他们的姓氏归类成为你便于记忆的方式。比如:A家人、A家的长辈、A家的孩子,A家的孩子的亲家B,亲家B的长辈C,等等。这样利用人物关系的归类方式。仅供参考,希望你能有耐力把巨著读完。


好了回归正题:我认为这本书可以成为公认经典的原因是:作者把非常恢弘的眼界和格局融入在了整个故事里。给了我非常高远的启发。时间是如此恢弘、浩荡与苍茫。时间是最大的不可抗力。天灾、人祸的残局都会被时间抹去,而时间就那样亘古地存在在那里,无形无相不可抗拒,没有人能让它激起哪怕一丝波澜。这是一种类似世界本源的规律,散发着亘古不变的气息。我们的生活在时间面前是如此缥缈地终将遁入虚空。这本书确确实实提高了我对生命的认知。


我由于这本书重新思考人生本源的意义,周国平说:当一个人的灵魂对于人生产生根本性的疑问时,就会走向哲学。


而哲学家的我执,会领他们痛苦致死。


我相信加西亚在写这部巨著之时,一定也对某些现实的存在产生了根本性的疑问。而他用这部作品,诠释或者说寄托了自己心中的答案。


并成功的将这份答案,传递到了更多人的心中。


英雄联盟时光纪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著作,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百年孤独》以描写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为主线,故事中穿插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

《百年孤独》的开篇内容为:“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二十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象史前的巨蛋。“

开篇第一句话,短短几十个字,就包含了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空概念,开创了一种几乎前所未有的叙述方式: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将三种时空概念融合得如此精炼、自然。

接着采用典型的倒叙结构,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悬念,使读者不得不读下去。主人公开篇就面临死刑,是什么导致他必须面对死亡?父亲带主人公去见识冰块,冰块是否有什么象征意义?这些问题作者都没有直接交代,读者只能在去书中寻找。最后一句“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突然把人拉入了神秘、魔幻的空间。

马尔克斯的写作手法也受到了众多作家的模仿。

  1. 陈忠实的《白鹿原》:白嘉轩后来最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中娶过七房女人。

  2. 余华的《难逃劫数》:直到很久以后,沙子依然能够清晰地回忆起那天上午东山敲开他房门时的情景。东山当初的形象使躺在被窝里的沙子大吃一惊。那是因为沙子透过东山红彤彤的神采看到了一种灰暗的灾难。他隐约看到东山的形象被摧毁后的凄惨。

  3. 莫言的《红高粱》: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


甜橙加油站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著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这本书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故事中穿插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里融入了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宗教典故等神秘元素,现实与虚幻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壮丽的想象世界。

先看百年这句:“许多年后,面对行刑队时,上校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包含了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空概念,这开创了一种几乎前所未有的叙述方式: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将三种时空概念融合得如此精炼、自然,有书君还没有在其他作者身上见过,可见马尔克斯功底之深。先看百年这句:“许多年后,面对行刑队时,上校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读者一瞬间经历了多种时空转换,顿生人生沧桑之历史感。至此一生繁华落幕,在终点处蓦然闪现遥远孩童时代的情景,句式中,现在时、将来时、过去时、将来过去时等各种不同的时态结构全在这一刻同现脑海,这是一种人生的终极体验。

百年孤独不断回溯的时间线显然打破了史学式叙事的线性时间模式,显示出优秀的文学性。但正是因为这种文学性的时间叙事,在不断回溯的过程中,又不断补充、或者修正内容、或者提出与之前相悖的说法,比如利用不同人物之口,对同样一件过去的事有完全不同的描述,此处又体现了史学式叙事的优越性。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孤独化身,他们都需要和自己的心理孤独奋战,孤独到只有不停的去做事来发泄,孤独到在所有的事情发生时,他们都是自己来抉择。

但是很多人都觉得这本书很难读,因为书中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晦涩难懂的隐喻。不吹不黑,其实不是这本书很难读懂,而是你没有那种沉静专注的读书状态。读这本书需要花很多精力,不亚于读懂《红楼梦》或者《战争与和平》这样的经典,你必须深入进去,紧随书中人物的命运。一切都充满了宿命论的味道,一切都是非如此不可。小说开篇是这样,结尾也是这样。这个故事只能这样叙述,这个家族和马孔多的历史只能这样延续,就像整个拉丁美洲过去一百年的历史,是偶然,也是必然。


史鉴鉴史


因为马尔克斯开创了一个新的写法:将过去、现在、未来融合在一起,消解了时间的界限,把马孔多百年的历史交融在一起,真正符合了《百年孤独》这个主题。所以马尔克斯说:写着一句话比写整本书还难。

我们在传统的小说中,是绝对看不到这种写法的,一般作家只会用一个时态,如“她曾经..”“他将会”。

在写作课上,老师也会让我们模仿这种写法。不止学生模仿,还有很多大作家也模仿。

我们在阅读中会无数次碰到中国作家“重复”《百年孤独》的开篇:“多年后,站在行刑队面前的时候,布恩迪亚上校想必会记起父亲领他去看冰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比如说莫言的《檀香刑》:“那天早晨,俺公爹赵甲做梦也想不到再过七天他就要死在俺的手里;死得胜过一条忠于职守的老狗。俺也想不到,一个女流之辈俺竟然能够手持利刃杀了自己的公爹。俺更想不到,这个半年前仿佛从天而降的公爹,竟然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比如说陈忠实的《白鹿原》:“白嘉轩后来最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中娶过七房女人。”

甚至比如说郭敬明的《幻城》:“很多年以后,我站在竖立着一块炼泅石的海岸,面朝大海,面朝我的王国,面朝臣服于我的子民,面朝凡世起伏的喧嚣,面朝天空的霰雪鸟,泪流满面。”

马尔克斯用一种精妙的手法,在一句话之内将时间在过去和未来之间拉扯,而这拉扯更是生与死间的对话,使文字沾染上一种奇幻的魔力。


一往文学


万事开头难,只有有了一个好的开头就相当于成功了一半了。《百年孤独》第一章第一段的第一句话:“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就是文学巨著《百年孤独》的开头,这句话被称为伟大的一句话,许多作家模仿了马尔克斯这样的写法——倒叙。

作者运用典型的故事倒叙的手法,并抛出了一个悬念,那一句“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把人吸入了一个绝妙的时空里,成为诱惑我们读下去的动力。

开头虽然简短,但里面蕴含的大道理可是不失乏味。 开头的第一句话,寥寥的仅四十二个字,确包含了很多的概念,包括过去,现在,未来三种不同空间不同时间的时空概念。能完美的把它们结合在一起,而且并不显得空洞,这就体现出了作者的功底至深了。

全篇倒叙,在现代悬疑小说中的运用已经是很普遍了。可能也是因为现代悬疑小说本身的需要吧。

前面要先写某个人死了,然后不知道凶手是谁,然后再倒叙回去慢慢的追溯到凶手的动机。 这样的全篇倒叙就成了现代悬疑小说的备受宠爱的手段。



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百年孤独》这本书,相信大家都比较熟悉了,俗话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这本书有多伟大就不多讲了,单是开篇就非常经典了。

具体讲开篇

1.首先说一下,那位上校为什么要站在行刑队面前,站在行刑队面前还有另外一种译法,就是面对行刑队。

一个人面对行刑队的话也就是说他需要被处以死刑了。他为什么要被处以死刑呢?

是因为这位上校参与了叛国的战争,与政府作对。与政府作对了,自然也就被戴上叛国贼的罪名,遭遇死刑。这就是为什么这个上校面对行刑队的原因。

2.还有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什么面对着行刑队时候会想到父亲带自己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其实那个下午也正是上校上了人生中启蒙的一刻。父亲带他去看到了冰块融化,使他对整个世界有了自己更为深刻的理解,他渴望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神奇的世界,就像冰块可以融化,旧世界也可以被重新塑造。

当他因为叛国战争被送上断头台时,自然而然地想起自己的初衷,其实是一种既留恋又抱怨的心理了。



自始至终,他都是孤独的,没有人能理解他的想法,在他们看来,他只是一个杀人如麻的战争狂。

这就是《百年孤独》的孤独。

对此你怎么看呢? 感谢你的阅读!


悟文化


小说《百年孤独》描写了布恩蒂亚家族一百年的兴衰史,一部奇书,一个奇幻的世界,也让我明白了魔幻现实主义的伟大之处。它是一部史诗作品,让每个读者都会感到迷惘困惑,却又是那么意蕴深刻。正如作者马尔克斯所说,“拉丁美洲的历史是一切巨大然而徒劳的奋斗的总结,是一幕实现注定要被人遗忘的戏剧的总和。”《百年孤独》这部小说所象征的正是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与现实,对马贡多和布恩蒂亚家族百年轮回的描写,也是对拉丁美洲历史的深刻反思与批判。

《百年孤独》的叙事自始至终都在营造迷幻气氛,而且有两大象征主题贯穿其中——那就是轮回与孤独,时间的轮回与人们的孤独紧紧地纠缠在一起。

在孤独中轮回,在轮回的孤独中又走向毁灭。

  马尔克斯是一位具有强烈现代意识的作家,他站在现代人的高度去审视拉丁美洲的历史与现实。纵观人类万千年来的发展史,我们人类不正是在进行着与前人同样的与命运的抗争,也同样陷在抗争—惩罚的轮回重复之中,只是面临的问题不同而已。在现代人看来,所谓“命运”不再是什么不可知的神秘力量,而是人与人之间复杂的社会关系,是利益与矛盾的结合体,它使人们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斗争。尽管马尔克斯说《百年孤独》的写作只是为他“童年时代所经受的全部体验寻找一个完美无暇的文学归宿”,但纵观整部作品,无不体现着他对拉美民族精神和心理的发掘与批判,以及对人类原始意识和情感经验的体悟,充分表达了他对民族和人类命运深深的关切和痛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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