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bye
除非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当年病假已休完的情况下,可以转为事假。否则无论如何都不合理而且不合法。
众所周知,员工如果因为身体不适,在三甲医院检查就医并出具对应的病假条,公司人事理应给员工病假而不是事假。
既然是公司人事,那么肯定很清楚以下条例——如果员工请事假,那么用人单位是不会发放工资的,那如果请的是病假,是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工资,当然,病假的前提:需要准备好相关病假材料,并且根据当初入职签署的劳动合同所认同的,当年病假还有剩余。
那么这就可能存在着两种情况:
一、员工当年还剩有病假,但是公司不愿意支付病假工资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9条规定,员工务必要求公司给予自身病假,并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如果公司人事坚持拒绝,建议将此事上报给直属领导或更高一级领导,必要时可保留证据以便后续可能用于劳动仲裁。
二、员工当年已无病假,公司按照劳动合同规定要求员工请事假
在已经没有病假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和公司协商,首先把能拿到工资的年休假、调休假给优先请掉,最后再去请没有工资的事假。
以上,希望对题主有参考性建议,欢迎评论区讨论。
湾叔话职场
当然不合理了。身体不舒服了,精神不愉快了,健康有影响了,要求休息的,自然应该是请病假更合适了。
曦好
这个问题其实蛮复杂的!
你提供的医院的证明,是否可以达到证明的要求?残忍的HR可以妊娠反应很正常不算病为由,把你当事假看。
这个事情,建议你以文字请假方式与HR沟通,并上传给上一级领导来处理。
多才网
不合理,只要能按单位要求提供病假所需材料,单位没有理由拒绝员工请假!
踏雪寻梅202
提供三甲医院病假条,正规公司单位是不会不肯的。不正规那就没辙了
不好说你是谁
按道理不合理的。但有些单位就这样,我朋友老师,也没让休息。
胖子晓雅的故事
除非你病假用完,否则公司这样做肯定是不合理的,妊娠反应严重的情况下,有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是可以请病假的。
去看世界的眼睛
怀孕不是病,妊娠反应也不是病,是认识的医生开病假单吧。不要再搞单位了,让老公养你吧。再这样下去,育龄妇女都找不到工作啦。
Crystal65189
病假是要求出具三甲医院的就诊发票和病例证明的,但是妊娠反应不属于生病,即便到医院咨询问诊,开的也不是药房,而是补给品。
请事假是合理的。不然孕期反应一直严重,就可以直接和产假一起请带薪长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