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退役的轉業士官,下一步

最近,不少去年底上報轉業安置計劃的士官諮詢,現在待安置期間的相關待遇。在此要特別提醒下,當前在家“待安置”的轉業士官,仍屬於現役軍人身份,其按照休假方式教育管理,並非相關法規文件明確的“待安置期”。

故現雖已經離隊的士官,應當遵守服役期間軍人休假的相關規定,同時相關工資待遇、醫療保障等均參照現役軍人標準執行。那麼,具體轉業安置工作到哪一步了呢?今天,小編帶大家瞭解轉業士官去安置地報到前,一般走的流程手續。

即將退役的轉業士官,下一步

一、在當年底老兵退役前上報轉業安置計劃,選擇適合自己的退役安置方式,配合做好檔案量化積分,易地安置的還需要上交易地安置所需要相關證件及資料。這些工作,通常在按休假方式離隊前完成,一般確定安置方式及安置地後,無特殊情況不再隨意改動,人力資源兵員管理部門會認真整理轉業士官個人檔案,確保各類信息資料完善無誤。

二、個人按休假方式離隊後,有數個月的等待期,直到3月底至4月初,部隊統一下達轉業士官退役命令。通常在4月1日宣佈退役命令後,各單位會陸續向上級兵員管理部門移交檔案,最終由大單位兵員管理部門複核,確保無誤後,集中向地方移交。一般在5月上旬全部寄達各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集中移交檔案的轉業士官,工資由部隊發至7月31日。

三、各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對符合安置條件的退役士兵檔案進行查驗,確定符合安置條件的向部隊寄發《符合接收安置條件退役士兵報到通知書》,一般在5至6月份。部隊收到《報到通知書》後,會通知本人回原單位辦理轉業安置手續,包括轉業費的結算、回鄉安置報到手續等。辦理完後,參照《報到通知書》上的報到安置地及時間準時報到。

四、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轉業士官,待安置期間是從部隊停止供應時起算,也就是從7月31日後至地方安置部門開具介紹信安排上崗前,屬於待安置期間。

五、待安置期間享受的待遇,主要有兩項:

一是待安置期間生活補助費,按規定逐月發放至開出安置通知書之月止。補助標準為:安置地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逐月發放生活補助。現實生活中,但很多地方沒有逐月發放,而是上崗後,一次性結清。

二是待安置期間,由政府接續養老保險由政府接續交納養老保險。按照規定,退役士兵在國家規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軍隊服役最後年度的繳費工資為基數,按20%的費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8%作為個人繳費記入個人賬戶,所需費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級財政資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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