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政府出臺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就業工作10條措施

2月15日,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就業工作的10條措施》,切實做好當前農民工、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提出如下措施:

★一、保障重點企業用工。

★二、保障企業復工和職工返崗。

★三、優化線上招聘服務。


★四、推動線上職業技能培訓。


★五、鼓勵勞動者“家門口”就業創業。


★六、支持企業穩定就業。


★七、加大高校畢業就業創業幫扶力度。


★八、強化創業孵化平臺服務功能。


★九、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


★十、落實就業困難人員生活保障。


文件原文


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就業工作10條措施的通知

饒府辦字〔2020〕10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三清山風景名勝區、上饒高鐵經濟試驗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就業工作的10條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2月15日


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就業工作的10條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執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贛府廳字〔2020〕15號)和《上饒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26條政策措施的通知》(饒府發〔2020〕3號)文件要求,切實做好當前農民工、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提出如下措施:


一、保障重點企業用工。

各地全面開展用工需求摸查,迅速歸集、及時更新網絡招聘平臺信息,有效對接企業階段性用工需求。對2020年1月24日至2月29日期間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按照每吸納1名勞動者就業給予1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已享受一次性穩崗補助的生產企業不重複享受;鼓勵轄區經營性人力資源機構為重點企業提供職業介紹服務,按照每成功推薦1名勞動者就業給予500元的標準發放就業創業服務補助,所需資金從就業資金中列支;1月24日至2月29日期間,對生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醫用口罩等七類重點物質生產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補助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二、保障企業復工和職工返崗。各地要加強輸入地、輸出地信息對接,對本地勞動者難以滿足用工需求的企業,收集其跨區域招聘意向、招工人數、技能要求等信息,聯繫有關輸出地,及時對接企業招聘用工信息,組織遠程視頻面試,開展定向招聘用工。提前登記外出務工人員信息,組織交通運輸等部門加開專車,提高勞務輸出組織化程度。


三、優化線上招聘服務。建立人力資源機構、工業園區企業聯動機制,共享信息資源,動態發佈用工崗位和就業信息。通過政府門戶網站、招聘網站、公眾號、掌上APP、通信運行商、電視臺等方式發送招聘信息及就業創業政策;運用各地村委會、公共場所顯示屏滾動播放企業崗位信息;推行視頻招聘、遠程面試,支持企業加大線上招聘力度,提高招聘企業招工的成功率。多種形式實施線上春風行動,打造“就業服務不打烊、網上招聘不停歇”的全天候全方位線上招聘服務模式。


四、推動線上職業技能培訓。一是全面暫停線下聚集性職業技能培訓活動,理論課程採用“互聯網+”方式先期進行,實際操作培訓待疫情結束後再行組織,線下集中培訓恢復時間視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二是加大資金投入,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提取1億元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項資金,用於全市9萬人開展技能提升培訓。疫情防控期間,全市企業職工和各類就業創業重點群體參加線上平臺培訓完成學時並考核合格後,由參訓人員戶籍所在地或組織參訓的縣(市、區)人社部門按照我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的20%支付線上培訓補貼;疫情解除後,參訓人員參加線下實操培訓完成學時並通過職業技能鑑定或考核合格的,再向組織參訓的企業或認定培訓機構核撥餘下培訓補貼資金。三是擴大生活費補貼範圍,對農民工、離校2年未就業大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及貧困家庭子女等4類重點群體,完成線上培訓學時並考核合格的,由參訓人員戶籍所在地或組織參訓的縣(市、區)人社部門,按照5元/學時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所需資金通過就業補助資金安排。補貼申領的次數每人每年不超過3次,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重複享受,該文件涉及的補貼政策執行至2020年6月30日。


五、鼓勵勞動者“家門口”就業創業。各地收集和開發一批適合農民工就業的崗位,引導暫時難以外出且有就業意願的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對有創業意願的農民工納入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範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創辦企業的每人給予5000元補貼。鼓勵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對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後繳納社會保險費,補貼標準為其實際繳費的2/3。


六、支持企業穩定就業。一是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給予一般企業穩崗返還政策。返還標準為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放寬政策規定中企業裁員率標準,由原來“低於我市城鎮登記失業率”調整為“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對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超過參保職工總數的20%,加快審核、公示和撥付程序,做到應返盡返。二是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給予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政策。返還標準按上年度6個月的我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企業上年度月均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三是支持企業開展在崗培訓,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在確保防疫安全情況下,在停工期、恢復期組織職工參加線上職業培訓的,可按規定納入補貼類培訓範圍。四是降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將1年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比例下調至20%(超過100人的企業下調至10%),1年內企業穩定就業崗位達到95%以上的也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對符合條件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進行重點扶持,貸款額度不超過600萬元;貸款額度在300萬以下的貸款額度進行全額貼息;鼓勵各地財政對300萬元以上的貸款額度進行全額貼息。


七、加大高校畢業就業創業幫扶力度。暫停各類高校畢業生就業現場招聘活動,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共享發佈機制。鼓勵高校畢業生參與就業見習,在疫情防控期間,有見習要求的高校畢業生,符合見習條件的其他人員,無法辦理《就業創業證》的青年,可憑個人信譽,出具“書面承諾書”,到見習單位進行就業見習,見習單位按青年就業見習有關文件要求發放了見習生活費補助的,給予所在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70%補貼,全市力爭青年見習達到1100人,補貼資金1400萬元。積極落實大學生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提高貸款額度最高可達20萬元。對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穩定經營一年以上的在校生和畢業5年內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可以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額度為5000元。


八、強化創業孵化平臺服務功能。積極落實各級創業孵化平臺的補貼政策,省級、市級、縣級創業孵化基地在疫情防控期間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的公共就業服務補助,主要用於企業招工、創業指導、員工培訓等就業創業公共服務。入駐實體的運行費補貼按贛財社〔2019〕1號文件政策不變。


九、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一是對已發放的個人擔保貸款,受疫情影響的確診、疑似、無法排除、密切接觸集中收治集中隔離的“四類人員”,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並繼續給予財政貼息支持;未能按時完成展期手續的免於信用懲戒。二是對已扶持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但可恢復生產的個人和小微企業,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繼續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對續貸和一定額度內的新申請貸款,簡化程序,實現能續快續,應貸盡貸。三是引導和協助創業人員通過江西省創業擔保貸款微信公眾號、“e百福”手機APP和“江西省創業擔保貸款網頁服務平臺”等方式提出貸款申請,開闢綠色通道,優先扶持、優先放款。


十、落實就業困難人員生活保障。疫情防控期間確保符合條件的人員及時領取失業保險金,加大失業保險E平臺宣傳,引導服務對象通過線上辦理業務,盡最大可能提供“不見面”服務;對處於失業狀態且未達到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人員,由失業人員參保地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發放失業補助金,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落實《關於做好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臨時生活補助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19〕240號),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落實一次性生活補助有關政策;為有效促進各類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大力開發公共衛生、城市環保、居民健康醫療以及各類社區、家政服務等公益性崗位,予以託底安置。對在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落實相應補貼政策,補貼標準原則上不高於所在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70%。計劃在全市開發公益性崗位1.5萬個,補貼金額4000萬元。


上饒市政府出臺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就業工作10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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