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為臣綱到君臣兩立,從漢末“君臣關係”的演進看中央集權的強化

在東漢末年,漢朝王室式微,政治局面極其混亂,而在這時漢朝皇帝卻聽信宦官讒言,殘害忠良士人。因此一方面受儒家思想薰陶的東漢士大夫們捨生取義,勇敢承擔社會責任,努力匡扶社稷。

另一方面現實的殘酷打擊了他們的積極性,使得他們認清了現實和理想之間的區別,從而讓他們開始於君臣關係的探討,從而產生漢末君臣關係的新變化。

君為臣綱到君臣兩立,從漢末“君臣關係”的演進看中央集權的強化

先秦時期,君主和臣子是兩個不同的個體,君臣關係具有對等性和條件性

在孔子看來,君主和臣子是兩個不同的個體,而君主和臣子的關係的基礎來源於兩者心中道義的相同之處,簡言之就是世界觀、價值觀相趨同的兩個人。

而所謂的忠臣就是堅持踐行自己道義的人,可以勇敢地提出君王錯誤的人,因此“忠”這一道義的標準在於臣子是否以自己心中的道來輔佐君主。

君為臣綱到君臣兩立,從漢末“君臣關係”的演進看中央集權的強化

因此在這時,君主和臣子兩者的關係還是對等的,臣子並不需要對君主絕對服從,因為臣子心中有自己的道,而臣子需要踐行自己的道,而不是一味附和君王的意見,做阿諛奉承之輩。

同時君臣之間的關係還是雙向的,因為如果君主後來放棄了自己的道義,而君臣之間的道義聯繫就此斷裂,那麼臣子為了堅持自己心中的道義,也可以選擇自行離去。

再者君臣關係的構建是有條件的,如果君主是一個無道之人,那麼臣子也可以拒絕輔佐服侍君主。真正的君主肯定是既能匡扶天下,又能保持自己的良好修養品德的。

因此先秦時期的儒家思想對於君主的品德和道義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同時也體現了當時儒家思想中庸的一方面,如果臣子自己不能實現自己的道義,那麼就自行離去獨自堅持道義。

在《孟子》中,儒家思想同時提出了對於君臣關係的要求:

“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之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

在這其中表現了君臣關係的相互性,只有君主愛重自己的臣子,臣子才會同意愛重君主。

君為臣綱到君臣兩立,從漢末“君臣關係”的演進看中央集權的強化

漢初時期,董仲舒對儒家思想進行改進,君主和臣子之間變成一種單方面的隸屬關係,臣子必須對君王盡忠

在漢朝,董仲舒對儒家思想進行了進一步的改進,從而用來滿足統治階級的專制需求。

他以陰陽五行作為天人感應學說的基礎,將君主認為是上天在人間的統治者,是人間秩序的最高領導者,凌駕於人家的所有秩序道德之上。

君為臣綱到君臣兩立,從漢末“君臣關係”的演進看中央集權的強化

忠臣需要堅持自己的道義,而道義則是來源於上天,因此把忠君思想和天人感應相結合,因此得出臣子們需要無條件地輔佐君主的觀點。

同時君主是上天意志的表現,因此自然君主就高人一等,而臣子的地位必定是低於君主的,因此就產生了臣子和君主之間不對等的關係。

君尊臣卑,雖然這是臣子還不需要無條件服從君主,但是君主的權威性是強於臣子的,因此臣子的服從性進一步增強。

及至東漢時期,光武帝對那些不承認王莽政權的官員以及拒絕在王莽朝內擔任職位的隱士進行獎賞,表彰他們高潔的品行,甚至對於有些人授予高官厚祿。

同時光武帝向外宣佈不事二姓即為忠臣的表現,自此忠臣的標準就轉變成對於君主絕無二心的侍奉,而表彰隱士或者以高官厚祿來吸引賢臣為君主效命,也就成為君主籠絡人心,提倡忠君思想的重要手段。

因為在董仲舒的天人感應學說中,天是最高的秩序管理者,凌駕於君王之上,因此君王也要行天道,施行仁政德政,在一定的程度上限制了皇權。

《白虎通》是中國第一部官方讖緯作品,用政治力量合法化讖緯之說。在這一本著作中,官方再一次明確了不事二姓是臣子盡忠的重要標準之一,同時還試圖修整皇權的限制條款。官方將陰陽五行中的土作為五行之首,希望以此可以明確規定皇權的絕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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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虎通》中還去除了“揮賢讓位”和“易姓而王”的理念,希望可以建立皇權的唯一性,可以讓臣子一直效忠於劉姓皇權,從而實現完成的穩定性和永恆性。

同時還以三綱的形式明確表達出臣子對於君主的絕對服從性,以及君主對於臣子的無條件支配性。自此先秦時期君臣之間的良性關係消失殆盡,君主和臣子之間是一種單方面的隸屬關係,而臣子必須對君王盡忠。

君為臣綱到君臣兩立,從漢末“君臣關係”的演進看中央集權的強化

東漢末年士人對於君臣關係進行思考的深化,只有君主是賢明之人,臣子才能夠實現自己的道義

因為東漢末年的政局混亂,因此深受儒家思想影響的士大夫階級紛紛拋頭顱灑熱血,只為向皇帝盡忠,但是皇帝聽信讒言,反而將自己手中的屠刀用於殺害忠臣良將,一時間寒了無數儒生的心。

因此在自己的理想無法實現之際,性命或許白白犧牲的情況下,漢末臣子開始探討起君臣之間的良性關係,而非一味以愚忠侍奉無道的君主。

君為臣綱到君臣兩立,從漢末“君臣關係”的演進看中央集權的強化

漢末王符在他的作品《潛夫論箋校正》中表達了他的觀點:

“人君之稱,莫大於明;人臣之譽,莫美於忠。此二德者,古來君臣所共願也。然明不踵,忠不萬一者,非必愚闇不逮而惡名揚也,所以求之非其道爾。夫明據下起,忠依上成。二人同心,則利斷金。能知此者,兩譽俱具。”

在王符看來只有君主能夠擁有“明”,而臣子盡忠,二者才能夠其利斷金,實現對於國家的健全治理。但是無論是缺失君主的“明”或者是臣子的“忠”,社會的秩序都會混亂。

因此表明對於社會治理來說,二者同樣重要,而在王符的著作中,他再次把君臣擺放在了對等的位置。

但是隨著漢末士人對於君臣關係思考的深化,人們逐漸將注意力放在了對於君主德行才能的要求之上。因為臣子之所以可以成為協助治理國家的人,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德才兼備的人,但是君主則不然。

君主都是世襲制下的繼承人,他們雖然同樣學習聖人之術,但是他們的天資和學習程度都是有待商榷的。

同樣隨著中央集權的發展,君主的權利是遠遠大於臣子的,惹怒了君主,君主可以一聲令下就讓臣子身首異處。

君為臣綱到君臣兩立,從漢末“君臣關係”的演進看中央集權的強化

因此在君臣關係中,臣子是弱勢群體,只有君主是賢明之人,臣子才能夠實現自己的道義堅持的同時保全自己的性命。

君為臣綱到君臣兩立,從漢末“君臣關係”的演進看中央集權的強化

在強調君臣關係的條件性的情況下,漢末士人對待君主的態度和臣子的要求不同,君臣“兩立”觀念形成

隨著漢末對於君臣關係的一再探討,士人開始明確君臣關係的條件性,即為君主自身較高的德行和才能,但是不同士人對於君主的態度和自己作為臣子的要求不同。

在王符看來,在君主無德的情況下,君主對於社會治理的混亂需要擔負絕大部分的責任。

王符在《潛夫論箋校正》中同樣表達了他的這種觀點:

“凡人人,法術明而賞罰必者,雖無言語而勢自治。治勢一成,君自不能亂也,況臣下乎?法術不明而賞罰不必者,雖日號令,然勢自亂。亂勢一成,君自不能治也,況臣下乎?”

同樣王符認為忠的標準在於天,在於民,如果君主無德,那麼臣子對於他的盡忠則不能稱之為忠,因為君主自己都沒有踐行忠,那麼追隨君主的臣子又怎麼踐行忠呢?

漢末魏初的陳琳對於君臣關係的理解更為尖銳,他認為如果君主無德那麼臣子應該儘早放棄君主,及時隱退獨善其身也是一件好事。

再者如果臣子發現現在的君主無德,那還不如干脆棄暗投明,轉向更加賢明的君主,這一思想在當時著實顯得有幾分大逆不道。

而士人趙岐則是更加強調作為臣子的責任,在他看來,如果遇到無道的君主,受到迫害時,作為君子的臣子應當反省自身,並沒有對於君主的責怪。

但是結合他悲慘的人生境遇,既可以發現這不過是他給予自己的安慰,因為他曾多次受到政治迫害,他只有用這種逆來順受的態度來表示自己高潔的志向,用這種心理來幫助自己排解抑鬱。

君為臣綱到君臣兩立,從漢末“君臣關係”的演進看中央集權的強化

在他看來,忠就是忠實於自我,敢於在君主面前忠實表達自我,這也是他在逆境中產生的對於君臣關係的思考。

在漢末年間,政治黑暗,士人們渴望兼濟天下,卻因為皇帝的昏庸而無法實現自己的志向,因此引發了漢末士人對於現存君臣關係的探討。

結語

在先秦時期,君臣之間的關係是對等的、雙向的、有條件的。但是隨著封建專制的發展,儒家思想也在不斷改變,以此用作為統治階級的統治手段,同時不斷變化的思想內容逐漸形成了對於臣子盡忠的單方面束縛,君臣關係逐漸成為了單方面的服從關係。

但是漢末時期,士人的覺醒,他們開始對於君王的德行提出更高的要求,對於“忠”一概念的理解也逐漸發生改變,逐漸開始向先秦時期的君臣關係靠攏。

參考歷史文獻:

《漢書》

《孟子》

《潛夫論箋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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