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局、浙江廳、廣西廳:全方位推動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重慶局 做好資源保障服務,優化國土空間佈局

  2月12日,記者從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獲悉,重慶局出臺了10條措施,以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支持和組織各類生產企業復工復產。

  推行網上“不見面”服務。疫情防控期間,大力推行“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工程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等實施帶圖運行、影像比對、網上審批、網上交易模式。

  確保疫情防控項目用地。因疫情防控急需建設的項目,可以先行用地,待疫情結束後及時完善用地手續。支持企業將存量工業用地轉為疫情防控所需項目用地,可暫不辦理規劃修改、土地出讓合同修訂等手續。對搶險救災、防疫應急保障類建設項目,除選址論證外,允許“邊建邊報”或“先建後報”。

  做好重大項目用地規劃保障,加強土地出讓調度。一是聚焦擴大有效投資,突出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一區兩群”協調發展、城市提升、鄉村振興和脫貧攻堅,對市及以上重大項目規劃許可和用地審批實行專人專班、提前介入、簡化程序、高效服務。二是做好國土空間規劃過渡期規劃協同和一致性處理,確保每一個大項目、好項目及時落地。三是年度用地指標向疫情較重區縣傾斜。支持工業企業擴大再生產,對已投用普通工業項目增產擴建的,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況下,可參照過去同類項目簡化“一事一議”審批程序。同時,加快儲備土地整治、篩選,積極主動公開土地出讓計劃,根據疫情防控和市場形勢靈活調整出讓地塊面積、底價、交易時間等,保持土地市場平穩健康運行。

  提升礦產資源保障能力。支持重點礦山企業復工復產,加快頁岩氣勘查開發,穩定碎石產能,保障全市重點工程和醫療應急設施等砂石需求。對2020年到期的礦業權,依企業申請可順延合同有效期6個月。

  切實減輕企業融資負擔。適當調整國有建設用地價款繳納方式和履約監管工作,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交地、簽訂合同、開竣工的,可申請適當延長期限。對已設礦業權人不能按期繳納2020年應繳礦業權出讓收益的,經批准可延期6個月繳納。對近期受讓的土地,企業報經土地出讓方同意後,可按繳納出讓價款比例和規劃設計要求,分期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支持礦企利用採礦權抵押融資。

  優化國土空間佈局,增強城市韌性。加快編制實施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統籌劃定落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優化生產、生活、生態空間格局。堅持“多中心、組團式、網絡化、生態型”發展思路,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加強城市通風廊道、生態隔離帶等控制,科學預留應急避難場所和防疫應急設施空間。總結汲取新冠肺炎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教訓,在整體佈局、用地指標、建設時序等方面,進一步強化醫療衛生等基礎設施的空間規劃保障。嚴控開發強度、建築密度,降低單位土地人口密度,增加公共基礎服務設施用地空間,構建適應不同等級重大公共應急事件的交通運輸體系。同時,完善應急救治規劃體系。優化城鄉醫療衛生設施規劃,加快推進主城區應急救援公共衛生中心場地選址。

  浙江廳 防疫用地優先保,企業負擔著力減

  2月12日,浙江省自然資源廳發佈17條具體措施,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資源要素保障服務。

  在優先保障疫情防控建設項目用地方面,浙江廳要求,對疫情防控和治療急需的醫療衛生設施建設和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等用地,可先行使用。

  為全力支持重大項目建設和企業復工復產,浙江廳要求,對納入2019年省重大產業項目庫且用地報批條件成熟的,可提前申請預支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對具備用地報批條件的重大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實行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核銷制”,提高省統籌佔補平衡指標支持比例。拓展中小企業用地空間,對利用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建設小微企業園的,增存掛鉤指標獎勵比例由3∶1調增為2∶1。加強重大項目用礦、用海保障,礦山企業可直接網上申請辦理礦業權延續手續,支持沿海各地積極申報區域性存量圍填海處理方案。

  在優化審批服務、調整履約監管方面,浙江廳要求,對涉及疫情防控的建設項目用地、用礦、用海、用島,開通綠色通道,即收即辦。調整土地交易和履約監管要求,各地可終止或中止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交易,中止後交易相關時間節點順延。企業因疫情影響無法按約定簽訂《成交確認書》《土地出讓合同》或繳納出讓金的,可以延期至疫情消除後簽約、繳納。

  為全面減輕企業資金壓力,浙江廳允許土地出讓金延期繳納,減免國有土地租金,允許礦業權出讓收益延期繳納,允許海域和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延期申請減免和延期繳納。同時,浙江廳要求高效開展企業不動產登記服務,實行即收即辦,通過“網上辦、掌上辦”方式申請辦理;對確需到服務窗口現場辦理的,實行錯峰錯時和24小時“全天候”辦理。

  此外,為保障規模化畜禽養殖等設施農業用地,浙江廳允許生豬養殖等設施農業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落實佔補平衡。

  據悉,17條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後3個月。

  廣西廳 新增用地指標提前預支,“五網”設施用地指標區級統籌

  2月1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穩增長若干措施》,要求全區自然資源系統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採取25條針對性措施,全力做好自然資源要素保障,推動廣西經濟穩增長和全年目標任務實現。該25條措施將執行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

  該廳明確,疫情防控建設項目可先行使用土地,其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應保盡保,全部納入自治區本級統一保障。對疫情防控建設項目開通行政審批服務綠色通道,實行容缺受理、即到即辦,在最短時間內辦結。同時,主動對接疫情防控地理信息服務需求,對疫情防控項目無償提供座標系轉換、地形修測、無人機航拍、地圖編制等專業測繪地理信息服務,為工程建設提供及時有效的技術支撐。

  面對疫情可能帶來的經濟下行壓力,廣西廳明確,針對急需開工重大項目,要提前介入,及時協調解決用地問題,加快用地報批。今年,該廳將按各市2019年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指標總量的30%,提前預支給各市支配使用。同時,擴大自治區指標核銷範圍,在對自治區統籌推進重大項目、“雙百雙新”項目、易地扶貧搬遷項目、保障性安居工程、脫貧攻堅“四大戰役”項目、“四建一通”工程和“四好農村路”項目、自治區儲備計劃項目以及單獨選址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項目八大類項目實施指標核銷的基礎上,將“五網”(路網、航空網、能源保障網、水網、互聯網)基礎設施重大項目用地指標全部納入自治區本級統一保障。各地自然資源部門要主動對接聯繫砂石企業,加強服務指導,保障穩增長項目建設的砂石穩定供應。

  廣西廳要求,全區自然資源系統要創新審批方式,大力推行審批事項“不見面”辦理,引導群眾、企業通過“網上辦”“電話辦”“郵寄辦”等非接觸方式辦理業務,提高審批效率。疫情防控期間暫時取消用地預審踏勘論證、永久基本農田佔用和補劃實地踏勘論證等戶外要求。在審批環節上,簡化不符合規劃項目的修規程序,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因疫情導致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不能按法定時限提交申請以及不能按材料清單準備前置材料的,視為不可抗力原因,順延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提交;對疫情期間有效期屆滿的,可推延至疫情防控解除後3個月內申請辦理登記手續。

  在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方面,廣西廳明確,對受疫情影響不能如期繳納相關費用的,允許土地出讓金延期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分期繳納;採取“先租後讓”“租讓結合”方式供地的企業,允許暫緩交納國有土地租金;承租國有土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可申請減免土地租金。

  廣西廳還特別強調,要汲取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對城市應急基礎設施空間需求的教訓,要求各地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進一步加強科學論證,充分考慮醫療防疫、環境衛生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需求,做好應急避難場所、防疫應急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空間佈局,科學預留“留白”空間,充分滿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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