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戴口罩動口還動手?罰!

2月10日下午,一段“男子未戴口罩出行,與市場工作人員發生口角”

的視頻,在中山小欖廣泛傳播。


按照疫情防控有關部署安排,公共場所戴口罩,少出門、不聚集,經營性公眾聚集場所暫停營業,工廠限期開工,需居家隔離者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出門在外,尤其是去公眾場所,戴口罩成為大家的共識,也是所有人應該遵守的規則。


拒不戴口罩動口還動手?罰!


得知情況後,小欖警方連夜研判,2月11日在東昇鎮某小區將視頻中該男子梁某(男,34歲,中山小欖人)抓獲。經瞭解,當天下午4時,梁某駕車到市場買菜,因沒戴口罩被市場工作人員攔下併發生口角。梁某聲稱自己沒錢買口罩,政府規定要戴口罩,沒口罩為什麼政府不派發口罩。該男子行為已擾亂防疫工作。


目前,梁某對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的行為供認不諱,經民警批評教育,梁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並表示願意向市場工作人員道歉。


而這些人在工作人員設卡檢測體溫時,甚至以言語辱罵或暴力的方式阻礙工作人員開展防疫工作。


趙某推倒“鐵馬”、辱罵工作人員被處罰


2月1日15時許,肇慶市端州區政府工作人員在端州區睦崗街某村執行疫情防控工作任務時,村民趙某某因對工作人員設卡檢測體溫等防疫工作產生不滿,以推倒攔路的“鐵馬”辱罵工作人員的方式阻礙政府工作人員防控工作。趙某某隨後被公安機關抓獲,被肇慶市公安局端州分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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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某拒不佩戴口罩

甚至用木凳砸傷工作人員


2月1日17時許,肇慶市四會市防疫工作人員在四會市城中街道高觀市場內執行疫情防控職務時,見市場內市民邱某某沒有按照規定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遂上前對其勸阻,邱某某不聽從工作人員勸阻並與其發生爭執,爭執過程中邱某某使用木凳將疫情工作人員砸傷,經鑑定,被毆打的疫情工作人員傷情屬輕微傷。後邱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被四會市公安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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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不聽指令強行衝卡被罰


2月6日22時許,李某某駕駛小汽車搭乘他人途經肇慶市高要區回龍鎮江肇高速回龍出口,肇慶市高要區防疫工作人員按照疫情防控的工作規定,要求李某某駕駛小汽車立即調頭返回高速,李某某口頭答應但隨後行駛幾十米後,拒不執行聯勤工作人員的指令,加大油門衝出卡口往高要城區方向高速行駛,期間未造成其他嚴重後果。李某某後主動到肇慶市公安局高要分局投案,被肇慶市公安局高要分局依法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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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提醒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構成“阻礙執行職務”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可依法對違法人員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如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依法採取防疫、檢疫、隔離等應急管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按照妨害公務罪處罰,抗拒司法人員依法履職的,從重處罰,最高可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廳哥提醒


疫情當前,配合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服從政府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是對自己、對家人、對社會、對國家負責的重要體現。希望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主動服從和配合國家疫情防控工作。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確保順利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公安機關將對任何不服從、不配合甚至阻礙疫情防控措施,擾亂疫情防控秩序、醫療秩序和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予以重點打擊,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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