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當前,生產銷售問題口罩涉嫌犯罪

疫情當前,口罩成了所有人的必需品,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生產銷售問題口罩涉嫌犯罪。

1、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口罩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

《刑法》145條: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生產、銷售其他問題口罩涉嫌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刑法》145條: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注意:同時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疫情當前,生產銷售問題口罩涉嫌犯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