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在沒有賠償協議簽字認可的情況下被強拆了,怎麼辦?

丁丁麻麻579


  1. 強拆的對象不是宅基地,而是地面上的房屋。而且是否為當事人自己的宅基地,還得用證據說話,不能相當然就說那是自己的宅基地,未進行確權頒證的就不定真是自己的宅基地,因為其用地行為有可能本身就是違法的。

  2. 隨著土地管制的愈加嚴格和規範,以及“兩違”整治工作和農村環境整治工作的推進,各地都在大力拆除違法佔地、違法建房以及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破舊危房,若是“兩違”整治強拆的,不會涉及補償問題。

  3. 若是有證的合法農房,被強拆的,可能通過法律等渠道主張自己的權益。但就強拆來說,眾多被強拆的農房不是違法佔地或違法建房,就是已走完法定程序而實施的對有證農房的強制拆除行為,其被拆除農房的當事人一般也難以再通過法律等渠道獲得補償。

這是在鄉鎮從事村建國土並多次參與強拆遷行動的筆者,結合現行政策和當地實際,給出的答案。

第一,強拆的對象,目前主要以違法佔地、違法建房為主,拆除此類違建不會補償。

這就是近幾年各地都在轟轟烈烈開展的“兩違”整治行動,對排查出的違法佔地、違法建房,特別在城市拓展區、園區發展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重要道路沿線等重點區域的,大多是拆除整治的對象。

如果大家經常關注新聞,經常就會看到某地某某地又在組織聲勢浩大的“兩違”整治行動,拆除了違法佔地、違法建房多少平方米,大型挖掘機三下兩下,又一幢違建房轟然倒塌。

第二,環境整治及排除安全隱患的危舊房拆除,各地政策不一致,一些地方的可能會有補償,一些地方也可能沒有補償。

一些對於環境整治中的拆除危舊房的,有一點象徵性的補償,比如一些地方規定每平方補償50元,但大多會尊重群眾意願,而且拆除的也大多是圈舍、廁所、柴棚等多數沒有辦證的違法搭建房。

在農村環境整治中,一些地方也可能沒有補償,因為在拆除後,多半會實施相應的環境整治,比如硬化、綠化、美化等,其目的是讓群眾居住的環境更整潔衛生、更生態宜居。

當然,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隨時有可能造成過往人員傷亡或極大地影響鄰居居住安全的情況,鎮裡村裡在多次要求當事人排危整治無果的情況下,為保障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也會按《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及時予以拆除,這種一般也不會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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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法規,查閱最高院公佈的關於拆遷的指導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以及山東省高院公佈的徵收拆遷典型案例,就遭遇政府強拆行為,被拆遷人如何通過法律途徑維權進行了一系列分析。

強拆責任主體認定

根據國務院2011年公佈實施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房屋徵收部門對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在委託範圍內實施的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並對其行為後果承擔法律責任;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打不成補償協議的,由市縣政府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依據以上法律規定,市縣人民政府是拆遷的主體負責人,應為房屋被強拆承擔法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704號王慶華、王閏浩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行政裁定書:“依照上述規定,若在徵收程序已啟動的情況下,被徵收房屋被強制拆除,則市、縣級人民政府或者房屋徵收部門理應知曉相關情況,且在法律上或者事實上具有較大可能作出強制拆除行為。在行政訴訟中,由市、縣級人民政府或者房屋徵收部門提供相關證據,則不難確定行為實施主體。”

依照以上,強制拆遷的主體應當由市縣級人民政府舉證,如果舉證不能,就應當認定由市縣級人民政府承當強制拆遷的主體責任。

三、 強拆舉證責任分配

行政訴訟以被告對其所作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承擔證明責任為原則,但在起訴階段,原告需要對“訴訟請求”有“事實根據”承擔證明責任。這裡的“事實根據”與“訴訟請求”相對應,是指原告應當證明其所提訴訟請求具有通過訴訟程序加以保護的必要,或者說其與被告之間以訴訟請求為表現形式的爭議形成了具有司法保護價值的實質爭議。

具體來說,不論是農村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強制搬遷、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等,對合法建築的拆除首先可以推定為行政強制行為,被拆遷人只要能夠提供初步證據證明強拆行為存在且極有可能繫有關行政機關實施,行政機關如不能舉證確係其他主體違法實施,則可能被推定為強拆行為的實施主體。人民法院審理此類案件,應當結合拆遷過程中的有關事實,結合責任政府、誠信政府等法律理念和生活經驗法則邏輯,合理分配舉證責任的承擔主體。

2018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徵收拆遷典型案例四——陸繼堯訴江蘇省泰興市人民政府濟川街道辦事處強制拆除案,法院認為:“據此,在未有其他主體宣告實施拆除或承擔責任的情況下,可以推定街道辦系該次拆除行為的實施主體。一審法院遂認定街道辦為被告,確認其拆除陸繼堯房屋北側地上附著物的行為違法。”

依照上述案例,一是在行政執法不規範造成相對人舉證困難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不宜簡單以原告舉證不力為由拒之門外,在此類案件中要格外關注訴權保護。二是事實行為是否系行政機關而為,人民法院應當從基礎事實出發,結合責任政府、誠信政府等法律理念和生活邏輯作出合理判斷。

四、 違法強拆行政賠償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一條: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

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在徵收拆遷範圍內房屋被非法強制拆除後,原有的補償問題可依法轉化為賠償程序解決,人民法院應直接進行實體審理並就賠償問題作出行政賠償判決

對於處理此類行政賠償案件,人民法院在審理時要堅持全面賠償和公平合理的理念首先,為體現對違法拆除行為的懲戒,對被拆遷人的相應賠償不應低於其原應得的相關拆遷安置補償權益。其次,應當考量其他被拆遷戶以及當地其他項目的類似補償方式與標準、安置情況,全面考慮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相關政策規定的連續性、一致性和公平性。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結合被拆遷人實際情況,儘可能給予被拆遷人必要、合理的照顧和安排,確保其享有的居住條件不降低、有改善。

關於賠償標準,因違法強制拆除引發的賠償,為體現對違法徵收和違法拆除行為的懲誡,並有效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對被徵收人房屋的賠償不應低於因依法徵收所應得到的補償,即對被徵收人房屋的賠償,應當以該房屋的價值為限,目的是為平補齊其受損的財產權利,同時也不應低於賠償時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類似房屋的市場價值因徵收決定公告時間與實際賠償時間相隔過長,市場行情發生了很大變化,如果以徵收決定公告時的市場價格予以賠償,該賠償標準顯然對上訴人是不公平的,故以判決時被拆房屋周邊房地產的市場價格予以評估和賠償(法院可依職權委託評估,確定合理的評估時點為賠償時點),體現了公平原則和充分賠償的原則,更有利於保障被徵收人的實際居住權益。

在司法實踐中,民告官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講會是一件很艱難的事情,特別是在自己已經處於不利地位的情形下,更是難上加難。雖然劣勢在前,但經驗豐富的拆遷維權律師仍然能夠獨闢蹊徑,扭轉乾坤,靠的是細心研究案情分析有關證據材料,靈活運用法律知識和訴訟技巧,快速有效地給予適時反擊,最終盡最大努力去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律師啟動的司法程序,其目的是能讓被拆遷人得到合理補償,所以在維權中一定要配合律師,以達到維權的目的。


賈素飛征地拆遷律師


您好,如果您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在沒簽協議的情況下就被強拆了。建議您拍照或者錄像當地徵收方強拆您房屋時的照片以及視頻。然後您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者信息公開(查資料)。一般的訴求是請求法院確認強拆違法以及申請國家賠償。


楊在明徵地拆遷律師


這幾年有很多宅基地自建房的強拆現象,其實很多被強拆的都是不合法的自建房,只要你證件齊全,一般不會出現強拆的現象。

很多的自建房都是不合法的,有的甚至都是自家找塊地自己就建起來的,有的乾脆建在耕地上,這肯定是不允許了。

沒有證件的趕緊去找有關部門補齊證件,這樣就不會有強拆發生,就算有拿著證件去有關部門,也會拿到相應的賠償。


酸甜可口11111


您好,如果您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在沒簽協議的情況下就被強拆了。建議您拍照當地徵收方強拆您房屋時的照片以及視頻。然後您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馬麗芬徵地拆遷律師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未對被拆遷人進行補償的情況下,是不能對房屋進行強制拆遷的,被強拆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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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的規定,拆遷房屋前拆遷單位必須取得拆遷許可和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協議。

如果沒簽拆遷協議卻遇到了違法強拆,可以通過以下辦法進行維權:

一、最基本、最原則性的策略:堅決守房

為了避免自己在拆遷過程中吃虧,可以聘請徵地拆遷方面的專業律師。

隨著拆遷項目的不斷推進,被拆遷人可以與律師進行及時溝通,隨時掌握強拆發生的可能性。如果提前預計到強拆的可能發生,則需要守護好自己的房屋,並在發生強拆時及時通知律師,以免遺失證明強拆的第一手證據。

二、必須要做的首要措施:在第一時間報警,要求警方出警制止違法強拆

有很多被拆遷人覺得拆遷單位是經過政府審批的,也有一些民警在現場維護工作,便認為報警是在做無用功。

這種想法是錯的,儘早及時報警,對警方的出警時間和強拆的情形進行記錄,可以避免訴訟過程中的困難和麻煩。同時還要多人多次報警,使這個強拆工作難以進行。

三、必須要做的重要措施:保持冷靜的頭腦,做好證據的收集工作

在未籤拆遷協議前突然遭遇違法強拆,最重要是要穩住自己的情緒,不要和拆遷工作人員發生衝突,可以上前要求對方出示強拆許可的依據和文件。

其次要保留好強拆過程的證據,從多角度多位置進行錄音、錄像和拍照。最後,可以委託律師與強拆工作的負責人協商和溝通,爭取讓拆遷工作回到談判桌前。

四、必須要有的心態:平和淡定

在自己沒有任何準備前,房子突然強拆,任何人都有焦慮、憤怒、害怕等不安煩悶的情緒,這是正常的,但是我們要及時轉變為平和的心態,沉著應對強拆工作,為最終的合理補償創造條件,從而維護好自己的利益。


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


不懂,沒有這方面的經驗


野小鍋


為什麼不簽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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