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增1例,出院2例丨长春公布确诊病例行踪轨迹

今日新增1例,出院2例丨长春公布确诊病例行踪轨迹

今日新增1例,出院2例丨长春公布确诊病例行踪轨迹

2月15日0-24时,全省新增确诊病例1例(长春市),系由疑似病例转为确诊病例。新增治愈出院3例(长春市1例,四平市2例)。截至2月15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9例,累计治愈出院28例,死亡1例,现有疑似病例37例,已全部隔离治疗,目前正在进一步明确诊断。

2月15日0-24时,长春市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1例,新增出院1例。截至2月15日24时,长春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5例,出院14例,其余31例在定点医院治疗。

新增病例,女,1960年出生,黑龙江人,现居住长春市高新区融创上城,系黑龙江省输入病例,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该患者2月13日自七台河乘私家车到长春,由家人自驾车接回家中。2月14日由120车转运到吉大一院发热门诊就诊,被隔离留观。经检测结果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2月15日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在吉大一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今日新增1例,出院2例丨长春公布确诊病例行踪轨迹

长春又有两名患者治愈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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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出院的2名患者

收治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刘某,因发热1月28日由外地来长就医,1月29日收入院治疗。

患者郝某,因间断咳嗽、发热,2月2日收入院治疗。

入院后,经省市专家组指导,院方中西医结合规范诊疗,患者得到精心救治。目前患者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临床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今天经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患者已达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规定的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可以出院。患者返家后,相关部门将继续做好健康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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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公布确诊患者行踪轨迹

今日新增1例,出院2例丨长春公布确诊病例行踪轨迹

为提高市民防范意识,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现将2月16日我市通报的确诊病例黄某某的行程轨迹予以通告:

(一)黄某某,女性,1960年出生,户籍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系外省确诊病例密接人员,住址为长春市高新区融创上城小区。

1月18日,乘坐D121次(车座04车004A)长春至佳木斯列车离长。

1月18日至2月13日,一直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活动,春节期间家人聚餐时,与七台河市一名确诊病例接触。

2月12日,出现咽部不适。

2月13日15时38分,乘坐黑龙江籍牌照车辆,经高速到长春市女儿家后,未外出。该车辆未在长春市停留直接返回。

2月14日下午15时,由120车将其送入吉大一院就诊。

该病例系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感染发病,在我市无外出史、无接触史、病源清晰。

(二)确诊病例李某,女性,1991年出生,住址为长春市经开区首地首城小区,系长春市2月9日疫情通报病例4的妻子,无外出轨迹。

(三)确诊病例马某某,女性,1999年出生,工作单位:上河湾臻园售楼处,住址为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爱琴湾小区。

1月24日8时,到东方广场大众置业售楼处

工作;13时39分,乘坐C1019次长春至敦化的列车(车座03车013A)。

2月1日,自驾返长;2月1日下午,爱琴湾小区西门百家乐超市、果蔬园超市购买生活用品及水果。

2月2日10时,网购果婆婆恒大帝景水果,店员配送至爱琴湾西门。

2月3日13时至14时,订购奇奇生鲜店水果,送货员配送至爱琴湾西门。

2月4日,到经开九区聚宝家园23-1栋健一堂药店聚宝家园东门南侧九乐药房购药

2月5日15时,到经开九区聚宝家园129门市晓晓超市聚宝家园24-1栋五金日杂商店、聚宝家园21栋香禾粮油、聚宝家园23-1栋健一堂药店购物。

2月7日,到单位工作。当日11时,到经开区中意之尊小区地利生鲜超市购物。

2月10日17时,到吉大一院二部发热门诊就诊。

根据其描述的个人行程轨迹并经认证,同车厢乘车人员有外省确诊病例。经综合研判,马某某经该确诊病例感染后发病。

(四)确诊病例毕某某,女性,1987年出生,住址为长春市经开区像素公园小区(经开区营口路101号像素公园),工作单位:吉林大药房(迅驰广场店),系我市2月4日通报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人员。

1月23日14时40分—15时30分,与其丈夫乘坐G8011次长春至吉林列车(车座5车1D、1F)。

1月28日7时30分—8时10分,与丈夫乘坐D126次吉林至长春列车(车座

6车1D、1F)返长。

(1)8时20分,乘坐318路转158路公交车去单位上班,途径其家时,其丈夫自行回家。10时许,抵达单位。

(2)17时44分,到沃尔玛超市(迅驰广场店)购物。

(3)18时10分,乘坐出租车到像素公馆楼下的新天地超市购物,之后到像素公馆吉林大药房寄存物品。

1月29日8时30分—17时33分,在吉林大药房(迅驰广场店)上班。

1月30日8时30分—18时,在吉林大药房(迅驰广场店)上班。

1月31日7时30分至2月1日17时38分,在吉林大药房(迅驰广场店)工作。17时38分下班后,到沃尔玛超市(迅驰广场店)

购物。

2月2日早8:30打车上班,当晚在单位值班。晚18点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到药房告知停业并进行现场消毒。

2月3日至7日,在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无外出。

2月7日中午,被送至经开区速8酒店集中隔离。

(四)确诊病例孙某某,男性,1987年出生,住址为经开区像素公园小区(经开区营口路101号像素公园),系上述确诊病例毕某某丈夫。

1月23日14时40分—15时30分,与妻子乘坐G8011次长春至吉林列车(车座5车1D、1F)。

1月28日7时30分—8时10分,与妻子乘坐D126次列车(车座6车1D、1F)返长;8时20分,乘坐318路转158路公交车回家。

2月2日11时30分,在像素公园小区北门京顺超市订购物品,一男送货员送至其家门口。

2月7日中午,被送至经开区速8酒店集中隔离。

请在上述过程中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的市民,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没有发热症状的,必须主动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必须第一时间拨打公安机关110或卫健部门120电话,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

17日起至疫情结束

全国收费公路免费通行

2月15日

从交通运输部了解到

经国务院同意

2月17日零时起

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

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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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

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免收通行费的时间范围从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开放式收费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二)免收通行费的车辆范围为依法通行收费公路的所有车辆

(三)免收通行费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具体工作,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实施工作。

(二)加强公路保通保畅。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以及交通量等相关状况,配合有关部门,科学实施防疫检测和交通管理,强化保通保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稳定经济社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三)相关配套保障政策将另行出台。

交通运输部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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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卫健委、长春市卫健委、交通运输部、长春e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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