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比例變動達到5%時未信披 中海達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收監管函

挖貝網2月17日消息,中海達(300177)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因持股比例變動達到5%時未及時信披,也未停止賣出中海達股份,被深交所下發監管函。

監管函顯示,廖定海、廖文作中海達的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在2012年10月20日至2020年2月6日期間,持股比例由40.58%變動至32.48%,持股比例變動達到8.1%,其中被動稀釋比例為4.22%。但兩人在持股比例變動達5%時,未及時向深交所提交書面報告並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也未停止賣出中海達股份,直至2020年2月11日才披露了《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股票買賣的相關規定,深交所提醒其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買賣本公司股票,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規定,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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