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依法行政,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温江区:依法行政,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0年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指出,“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温江区全面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依法审慎决策

坚持从政治上把向、在疫情防控大局下行动,按照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抓住“疫情防控”这一工作重点,深入科学研究,加强沟通协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认真落实省、市疫情防控的通告精神,结合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对采取的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坚持依法科学决策,按照程序规范决策行为。认真落实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部门法制审查机构和区政府法制机构联动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优化审查流程,及时高效实施审查,为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职责

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力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明晰职责,强化源头管理和责任分工,积极主动履职,完善防控方案,强化防控措施,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岗,履职必严、失职必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职能职责,全面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深化政务公开

抓住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惑,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让群众全面、充分地了解党委、政府正在采取的措施、已经取得的进展、面临的问题与困难,用有力的事实引导人们辩证看待、理性对待疫情,打消公众顾虑,消除社会恐慌。

四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及监督

加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治安管理、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及监督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捐赠资金、物资的相关规定,确保受赠财物及时用于疫情防控需要。

五是畅通协调沟通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协调,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备案制度,认真研究解决疫情防控执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六是强化法治宣传

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涉及公共卫生的刑事、民事、行政事项和涉及医疗事故纠纷、交通管理与运输、劳动与社会保障、保险、网络信息等法律法规的释法工作,结合行政执法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等生动形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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