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口罩嗎?有!收錢後他“火速”拉黑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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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爆發後,口罩一躍成為了緊俏商品,醫藥用品店裡的口罩紛紛售罄。一些不法分子也乘機動起了“歪”腦筋,打著銷售口罩的名義實施詐騙。


2月15日,柯橋區檢察院僅用24小時,快速審結了一起涉疫口罩銷售詐騙案,對公安機關當日移送的柯橋區內首起涉疫口罩銷售詐騙案依法提起公訴,並獲法院判決支持。

案情回顧

“他說他有一百個口罩,可我轉給他錢後,卻被拉黑了。”

2020年2月3日,家住廣西的李女士準備購買一批口罩,當她在網上查找相關信息時,她驚喜地發現,在某二手網站上有人正在出售口罩,“我看到網上有口罩的照片,還有在醫療機械廠門口的照片,我就相信了”。店家告訴李女士,自己不會操作購物網站系統,只會使用微信,於是李女士就根據他留下的聯繫方式,添加了對方的微信。通過微信聊天,李女士得知店家手上有一批100只數量的口罩,總共2300元,要先給錢再發貨,求購心切的李女士,立即通過微信轉賬轉了2300元,“他告訴我核對好數量後就馬上發貨,但到了晚上他就把我給拉黑了。”

上當受騙的不僅僅是李女士,2月11日,吳某某被柯橋警方抓獲歸案。

經查,2020年2月2日至7日,吳某某利用全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爆發,群眾對口罩需求迫切的心理,在二手網絡交易平臺發佈相關口罩及醫療器械廠照片,虛構其擁有獲取醫用口罩的特殊渠道,並謊稱自己不會操作網絡交易平臺,誘導多名被害人通過微信轉賬與其進行交易,其在收到相應貨款後直接將各被害人拉黑。通過上述方式,吳某某共詐騙6名被害人,涉案金額達69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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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悉該案後,柯橋區檢察院第一時間指派資深員額檢察官進行提前介入,在認真聽取偵查人員的案情介紹和偵辦進程後,針對當前因疫情防控需要,提出“靈活取證”建議,同時對案件下一步偵辦方向及有關證據的收集固定等也提出了相關意見建議,指導公安機關更好更快偵破案件。


2月15日,該案被移送至柯橋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立即按照該院涉疫刑事案件“24小時”審結機制,全面系統梳理在案證據材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及最高檢《關於組織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檢察業務工作通知》,積極落實相關工作要求,對非羈押人員採用移動客戶端遠程視頻訊問的方式,對吳某某進行了訊問,整個訊問過程進行同步錄音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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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被告人吳某某認罪態度較好,且經檢察官思想教育後在審查起訴階段積極退賬退賠,承辦檢察官決定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並依法履行了有關程序。當日下午就將被告人吳某某依法向柯橋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建議法院適用速裁程序並依法提出了相關量刑建議


2月16日,法院啟動速裁程序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中被告人吳某某對指控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均沒有異議,法院採納了公訴人的量刑建議,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吳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從收案到提起公訴,這起案件的檢察環節僅用時24小時,這真正做到了特殊時期涉疫案件“當日來、當日訴”。該案的快速辦理及時打擊了利用疫情進行違法獲利的刑事犯罪,切實維護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打贏整個疫情防控攻堅戰提供了堅強的檢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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