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10號)

關於切實加強基層單元管控和村(居)民出行管理的通告


鑑於當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為進一步強化基層單元聯防聯控、群防群控、智防智控,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當前加強基層單元管控和村(居)民出行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村(社區、居)、小區繼續實施閉環管理,嚴格落實一個責任主體、一支體溫計、一個口罩、一張表格、一支筆、一份宣傳冊等“六個一”措施,進入實行單向測溫,本村(社區、居)、小區人員憑健康綠碼通行,未申領健康碼人員憑有效證件進入。健康黃碼人員首次可以進入,進入後嚴格按規定落實居家隔離觀察。無物業、無安保、開放式小區由屬地鄉鎮(街道)落實閉環措施。防控重點區域,可由相關縣(市、區)視情再適當延長村(居)民出行管控措施。

二、發生聚集性疫情的根據風險等級立即對所在村(社區、居)、小區實行全部或局部封閉式管理,發生確診病例的對所在樓宇實行封閉式管理。封閉式管理期間,由屬地鄉鎮(街道)、村(社區、居)幹部24小時值守,村(居)民沒有特殊情況原則上不準進出。嚴格落實居家隔離觀察人員硬管控措施,嚴防脫管失管。

三、村(居)民要當好管控的主人,自覺勤洗手、講衛生,不串門、不集聚、不扎堆,儘量減少外出活動,倡導每戶家庭每兩天指派一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外出必須佩戴口罩,與他人交流時保持一定距離。嚴禁玩撲克、打麻將、聚餐聚會、聚眾閒聊等聚集性活動。

四、從嚴控制非本村(社區、居)、小區人員和車輛進入,特殊情況由卡口管理人員研判後,憑健康綠碼或有效證件測溫登記後通行。

五、外地來溫返溫人員抵溫當天應及時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區、居)或小區報告健康狀況、確診病例接觸史和湖北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對隱瞞、緩報、謊報有關信息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村(社區、居)、小區要及時開展村(居)民健康狀況網格化排查,第一時間發現有流行病學史和發熱、咳嗽等症狀人員,第一時間向屬地鄉鎮(街道)報告,由鄉鎮(街道)按規定程序處置。

六、房屋出租者要承擔主體責任,一律不得將房屋出租給來自疫情重點地區人員(除能提供《解除醫學隔離觀察證明》或無湖北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人員外),鄉鎮(街道)要嚴格落實出租房管理屬地責任。

七、村(社區、居)、小區內非生活必需的文體活動室、娛樂室等公共場所一律先行關閉。超市、菜店、便利店、理髮店等生活必需場所要嚴格落實定期消毒、控制人數、有序分流、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進入村(社區、居)、小區的快遞、外賣要放置在指定地點,鼓勵在卡口外設置快遞、外賣放置點,由業主“無接觸”自取。

八、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居)、小區要切實加強生活服務保障、文化服務供給和人文關懷,為封閉式管理、居家隔離觀察人員和老幼弱殘等特殊群體提供代辦、心理疏導等服務。

九、全面落實村(社區、居)、小區安全管理責任制,嚴禁在消防通道上設置硬隔離,加強用電、用氣、用火安全管理,確保消防安全和居家安全。嚴格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確保防疫一線人員安全。

十、村(居)民要自覺遵守有關規定,黨員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示範帶頭作用,群團組織要積極參與,形成全社會眾志成城戰勝疫情的強大力量。


特此通告。


溫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15日


溫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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