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渉嫌诈骗,因证据不足二次退回,关在看守所六个月了,后续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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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

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关于审查时间

凡是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都是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为了程序正义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关于审查起诉的规定也做了限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是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也就是说,如果说案件属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加上两次延长,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的两个月期间,一个案件从最初移送审查起诉到移送起诉可以长达6.5个月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

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综上,关于审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审查时间最长不超过6.5个月,但是复杂案件则可以更长,如刚刚审查完毕的云南唐雪案件,逮捕时间为19年二月份,审查完毕,时间为19年12月30日,长达近十个月。

关于审查结果

补充两次不见得证据不足就要释放。

情况一

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据不足,比如本来可以判无期徒刑,但是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只能判十年,因此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情况二

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持检察院认定的罪行

如检察院欲以电信诈骗罪起诉,但是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只能用普通诈骗罪起诉

情况三

当然也有第三种情况,目前证据不足以起诉,如刚刚发生的唐雪事件,检察院经认定无罪,予以释放。但是这种情况比较少,因为在审查前,检察院已经宣布逮捕了,既然能逮捕说明基本上检察院对罪行能够得到基本确认,这种情况非常少见。


西安法律志愿者sea588


被抓到看守所后,公安侦查完毕,会向检察院提交材料,检察院在其进看守所37内决定是否逮捕。

检察院决定逮捕,那这个案子会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检察院觉得案子事实或者证据有问题。会退到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也叫“退检”,一般退检最多退2次,按理来说2次后,如果还是有问题,要么做出不起诉决定,要么更变强制措施。


但是现在一般2次退检后,不起诉的非常少,因为,你如果不起诉,那就证明公安和检察院前期错了,当事人是可以申请问责和赔偿的。所以一般2次退检后,检察院都会进行起诉,把包袱甩给法院。


回到题主问题,在看守所已经6个月了,按我的经验,不可能不起诉的,慢慢等吧。

女孩子涉嫌诈骗,一般都是在某公司上班。整个公司被端了,业务员受牵连了。

当然,女孩子也是明知道是违法的,而还是继续工作,被抓这也没什么好叫冤的。

诈骗会根据女孩子具体涉及的业务金额算刑期,希望金额不要太高吧。


看守所资深体验工程师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很正常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检察院是可以退回补充侦查2次。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达到追诉标准,检察院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第二种情况,就是作出不起诉决定,而不起诉决定会分为三种情况。也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

1.关于法定不起诉。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构成犯罪等情况的,会作出法定不起诉处理。

2.酌定不起诉。检察院认为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3.关于证据不足不起诉。检察院认为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会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处理。如果后来发现了新的证据从而使得案件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提起公诉。


广州张律


对于证据不足的!取保候审就太重要了!但是办案单位一般不会放过!万一最后还是证据不足,那么当事嫌疑人就惨了!所以很多嫌疑人被办案单位用尽了法律也不会让你保释!在法院未判决前不是罪犯!只是犯罪嫌疑人!如果不是严重的,暴力的,对社会危害不大的,应该多采用取保候审。


祥龍21657698


补充侦查,已经退回两次,检察院就不能再退,要不自行取证,符合起诉要求就移送起诉,不符合起诉要求就决定不起诉。起诉以后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也会判决无罪。现在的司法环境,一般的案件不会出现枉法裁判,谁审判,谁负责,严格依照法律执行。

批捕后公安侦查期限一般是两个月,最长不超过七个月。

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可以延长半个月,退回必须一个月侦查完,也就是说,退两次一共最长审查5个月,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

所以最长可以羁押十三个月零七天。

但是诈骗这种除非是额度巨大,案情复杂,一般羁押半年也差不多该送审了。所以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试着取保候审一下。这种事儿最好找个律师,因为如果最后无罪,涉及到一个国家赔偿的问题,而且检察院已经退回两次,你想想,是不是证据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所以找个专业的人跟一下。


Damonshui


个人观点。

首说一个2017年办理的案件吧,作为一个参考。

2017年夏天一晚上,接到一来自合肥的出租车司机报警,称:有一自称江苏籍男子在合肥打出租车到此地,并诈骗了其2000元,其中过程不祥细叙述。此后陆续接到辖区小饭馆、超市报警称有一男子诈骗了他们的钱,男子自称来自江苏。案件侦破后,一沈姓男子诈骗出租车、货车司机、小饭店、超市等共计十余起,涉案总额不多,一万余元。沈姓男子经历了逮捕,3个月之后移送检察院,此后沈姓男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最近释放。

上述案例作一参考,具体案件得具体对待。但是如果涉嫌诈骗,都关了6个月,情况怕容乐观,原因有以下几点。

1、涉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人和国刑法》规定,涉嫌诈骗罪如果罪名成立,最低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最高刑期可达无期徒刑。

2、在看守所羁押了6个月。由此可以看出,应当是被当地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了,但是一般刑事拘留+逮捕的期限是在3个月时间,也就是说,简单的案件在这三个月的时候是可以移送起诉的。

当然特殊情况,三个月侦查无法结束怎么办呢?此时有二种选择:

第一是公安机关办理变更强制措施。

第二是人民检察院申请市级人民检察院延长侦查期限一个月,另外可以再次申请省级人民检察院延长侦查期限二个月,这被我们所称“一延”、“二延”。

一个案件在经历一、二次延长,最终羁押才可能会是6个月,而一般性案件的嫌疑人是绝对享受不到这个“待遇”,例如我们现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嫌疑人可能会享受到。

所以,从羁押6个月这个期限可见,所谓的证据不足二次退回侦查可能并非证据不足,如果真的是证据不足,连逮捕都不可能,所以其中可能存在案情过于复杂,人民检察院有较长时间的审案需要才会退回侦查。个人觉得这并非什么好消息,而且从能经历“二次延长”,个人觉得这个涉嫌诈骗的女孩不简单。


月球贼亮


我朋友在看守所三年了还没出判决结果,诈骗这类的案子慢慢等吧😄,基本最终都是没结果,为什么,因为判决书出了涉及赔偿了,而当事人又判刑了无法赔偿,这样受害人多的案子会造成社会不稳,所以能拖尽量拖这也是中囯法院对这类案子的普遍做法,因为法院只规定了审理期限,未规定判决期限,再个刑事案件找律师基本就是传话作用,基本影响不了判决结果,因为我们的刑事案件审理简称 三人联席制,即局长及两院长开会来定判决结果剩下就是流水线作业了!


我爱汉服


诈骗罪取证是相当困难的,我们就拿电信网络诈骗来举例吧!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因此检察院要查证属实的日拨打人次数、日发送信息条数,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等相关证据,综合予以认定来量刑,所以嫌疑人在检察院做的笔录和在公安那里做的笔录稍有不同,检察院就会以证据不足退回公安补充侦查。

案情简单的案子一般都不会退侦,像盗窃几千的这种,又不复杂,当事人又肯认罪,一般三到四个月就开完庭了,像这种诈骗的案子一年开庭很正常。退侦并不是说自己无罪,如果退侦就无罪的话,那我估计看守所的60%的嫌疑人都可以无罪释放了!

总结:据我的经验一般两种情况下会退侦:第一:你在检察院做的笔录和在公安那里的不一样,检察院会以证据不足退回公安补充侦查。

第二:检察院手头案件太多,先按规定程序把你案件仍到公安那里一两个月腾出手来办其他的案子!

上述仅个人看法,我是石头有什么不同意见可以留言,也可以关注我我们一起交流!


石头聊案件


在刑事案件中,退回补充侦查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而且退回的理由一般都是证据不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案子必然会因证据不足而不予起诉,退回二次期满后大概率的情况还是会提起公诉。


我国对于刑事案件的期限规定是非常严格的,任何一个刑事案件都不允许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检察院的案件太多,忙不过来,眼看案件就要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就会采取“合法的拖延方式”即退回补充侦查,按照法律规定,退回补充侦查的侦查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结束后,又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间(也是一个月),这样,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就延期了两个月,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延期了四个月,检察院就有更为充裕的时间来处理手里的案卷。

所以,虽然很多案子这样处理会变相延迟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间,但是羁押时间是可以折抵服刑时间的,所以并不会在实质上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造成损害。当然,在形式上,确实是对犯罪嫌疑人有损害的,毕竟有一些案子是有可能无罪的。

刑事案件这种处理方式主要还是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案件太多,检察官分身乏术,导致很多案件没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处理,不得不采取的技术手段。希望能有更多的法律人士投身到检察官队伍中去,缓解一下基层检察官的办案压力。


陈豪俊律师


证据不足凭什么抓人?是不是可以抓了再说、拆了再说、……建国已七十年了,全方位都该完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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