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市場監管局應對疫情發佈30條“硬核”措施

2月15日,市市場監管局發佈《關於應對疫情服務全市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的30條措施》,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全面推行“網上辦,不見面”等服務新舉措,強化企業復工復產認證許可、標準、檢驗檢測、計量及商標註冊、專利申請等事項幫扶,特事特辦,有效維護市場安全、公平競爭和企業發展權益,全力支持全市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下附30條具體措施。

信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應對疫情

服務全市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的30條措施

為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及省市場監管局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推動企業復工復產、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的工作部署,信陽市市場監管局結合部門職能,特採取30條措施。

1.全面推行“網上辦,不見面”服務。實施註冊登記、行政審批、資質認定“網上辦”“掌上辦”“郵寄辦”“預約辦”及“延期辦”等“五個辦”服務。推行全天候電話諮詢、企業檔案“網上查”等服務,及時調整新產業新業態經營範圍標準,提升各類市場主體辦事便利水平。

2.維持相關許可證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後60日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計量標準考核證書、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到期的順延至疫情解除後60日內。暫停對受疫情影響停產企業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書實地性審查,延遲至疫情解除後60日內。對具備生產條件但因辦理耗時長、暫不能提交相應材料的企業實行告知承諾制,推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先證後查”,在疫情解除後60日內開展現場核查。部分資質認定事項實行免審換證。

3.順延特種設備許可換證期限。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和瓶裝充氣許可證換證申請期限順延至疫情解除後90日內。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到期的,複審期限延長至疫情解除後90日內。

4.拓展特種設備報檢通道、延長檢驗週期和電梯維保週期。開闢網上報檢、電話報檢、微信報檢、郵寄報檢等報檢通道。延長醫院等疫情防控相關單位特種設備的檢驗週期,對必須檢驗的設備開闢綠色通道。對不能按期進行定期檢驗的特種設備,在疫情解除後30日內申報定期檢驗。電梯維保可適當調整或延長現場維保週期。

5.協調免減檢驗檢測費用。協調省質檢院免收肥皂、洗手液、餐具(含果蔬)洗滌劑、溼巾、消毒液、乙醇等相關疫情防護用品檢驗費用。對復工復產企業送檢的非防疫物資,按原標準的60%收取費用,免費寄遞檢驗報告。協調省紡織院免收無紡布等疫情防護用品檢驗費用。

6.推行信用修復網上辦理。開通App和微信公眾號,支持市場主體通過聯絡員登陸、電子營業執照登錄等方式進行年報。推行信用修復網上辦理,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對因受疫情影響暫時失聯的企業,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7.實施應急醫療器械許可特別措施。簡化口罩、防護服、藥品等應急物資生產資質審批程序,合併產品註冊及生產許可證檢查和審批流程,實行應急檢測、審評、審批,認可企業的部分自檢報告。允許使用初包裝符合要求、說明書標識信息完整、註明是否無菌的簡易包裝。允許企業申請非無菌醫用防護口罩、醫用防護服,加快已具備無菌產品註冊證企業申請增加非無菌產品型號註冊的審批。

8.支持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復工復產。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經營制度,做好復工前後的疫情防控。幫助經營者解決運輸、儲存、配送等環節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優先保障生活必需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的供應。鼓勵經營者在線下單、統一配送。及時調整餐飲行業管控方式和力度。

9.保障日常防護用品和消費品供應。對作為液體消毒劑主要原材料的次氯酸鈉、過氧乙酸、雙氧水等危險化學品實施“一單一書一報告”簡易許可,市局受申請當日核發“臨時許可證”,同時提供技術幫扶。疫情結束後再完善手續。

10.嚴格市場價格監管。持續開展涉企收費檢查。加強生活必需品及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資生產、流通全鏈條價格監管。加大對經營主體的提醒、告誡、約談力度,全面護航企業復產增產擴能。

11.嚴打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嚴格落實野生動物交易市場關閉措施,嚴禁野生動物對外擴散和轉運販賣,全面清查和屏蔽(下架)網絡野生動物交易等違規信息。除捕撈水產品外,嚴禁全市範圍內農(集)貿市場、超市、餐飲單位、電商平臺等經營場所開展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

12.規範引導網絡交易行為。推行電商平臺經營資格和交易行為“觀察期”,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支持電商企業規範健康發展。

13.嚴查違法廣告。嚴禁發佈虛假違法及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廣告。嚴禁發佈含有涉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治療、治癒、偏方”等內容的違法廣告。嚴禁發佈含有涉及“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出售、購買、轉讓”等內容的違法廣告。加強預防類公益廣告宣傳,破解謠言。

14.嚴格執法稽查。加強反壟斷執法和查處力度,加強執法督導檢查和行刑銜接,落實執法信息日報告制度,公佈典型案例,完善疫情防控期間執法稽查工作機制。

15.加強消費維權。堅持12315熱線24小時值守,暢通12315網絡平臺、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等渠道,做到投訴舉報及時受理、及時分流、及時辦理、及時督辦、及時回覆、及時上報,妥善化解消費爭議,適時發佈消費警示。

16.強化醫用防護產品安全監管。加強生產、流通、使用等各環節資質、質量及流程控制檢查、監測,嚴厲打擊假冒合法企業產品及非法制售假劣醫療器械、失效過期醫療器械行為,督促醫療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前檢查核對責任。

17.強化食品安全監管。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對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小作坊)實施全覆蓋監督檢查。加強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等食品銷售主體的監管。強化餐飲經營管理,保障特殊時期食品安全。

18.強化日用防護產品等重要工業產品安全監管。對洗手液、次氯酸鈉等日用防護產品及主要原材料實施全覆蓋式監管,實施“即抽即檢”“即檢即報”“即報即查”,實行不合格後處理臺賬式管理。同時,加強質量技術幫扶。

19.強化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運用信息化手段,重點加強疫情防控場所電梯、鍋爐、消毒滅菌鍋、氣瓶等特種設備維護保養。24小時暢通應急救援電話。

20.支持企業提高標準化水平。推行企業產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制度,提供多渠道的標準制定、標準查詢、商品條碼等線上辦理和網上服務。積極開展相關標準技術解讀。

21.簡化計量檢定校準服務。開通綠色通道,指定專人負責急需計量器具的接收、流轉、檢定、校準。實施強制檢定到期企業申請自行核查,在疫情解除後30日內申請強制檢定。

22.提供認證認可及檢驗檢測便捷服務。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指導“網上辦”,協調採取延期評審、告知承諾、遠程監控評審、專家文審等方式進行。對檢驗檢測機構申請的緊急擴項,開通綠色通道。實施申請強制性產品3C認證免辦業務的優先網上辦理,允許容缺審批。多渠道公佈省內檢驗檢測機構名單及聯繫方式。

23.推動企業質量品牌提升。支持、推動企業採用大數據、互聯網+、智能製造等方式,推廣先進質量管理體系。對在疫情防控期間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優先推薦申報省長質量獎、市長質量獎。支持全市企業質量創新和品牌提升。支持外貿出口企業復產。

24.協調加快商標註冊申請。優先指導、協調與疫情防控相關類別的商標註冊申請和審查辦理。因受疫情影響超出相關期限的,協調請求恢復權利等便利化救濟政策措施。

25.支持專利申請。支持復工復產企業和涉及疫情防控的專利申請,因受疫情影響超出相關期限的,協調請求恢復權利等便利化救濟政策措施。支持、指導企業海外專利佈局,協調加大重點企業國際性PCT專利申請資助力度。積極幫助企業申請專利收費減繳備案。推動設立質押融資財政風險補償資金。

26.利用“三押”助力中小企業融資。充分發揮動產抵押、股權質押、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平臺作用,支持企業快速融資和續貸。擴大動產抵押登記物範圍及種類,助力資金短缺停產的企業儘早復產。

27.扶持中小企業創業園建設。對工業園區、產業園區、工業集中區、創業孵化基地等企業集聚場所提供集群註冊服務,允許“一址多照”。進一步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

28.優化中小微企業發展平臺。搭建政銀平臺,開展銀企合作,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等重點領域信貸支持力度。及時在小微企業名錄平臺展示和發佈中央、省、市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舉措。便利企業併購交易,加強企業競爭合規指導和服務。

29.維護企業不可抗力權益。認真受理企業維權方面訴求,受疫情影響導致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積極幫助企業向有關部門辦理與不可抗力相關的證明,幫助企業與大型平臺、上游大中企業進行溝通協調。

30.堅持黨建助推企業發展。充分發揮非公經濟組織黨建作用,引導非公經濟組織抓好自身疫情防控、有序組織復工復產、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堅決“聽黨話、跟黨走”,全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充分發揮各類非公經濟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儘快實現復工復產、擴能達產、高質量發展。(尹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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