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亭區十項嚴格措施為復工復產企業“開藥方”

全媒體記者王剛報道 近日,企業復工復產陸續開始,龍亭區制定十項措施,嚴格為復工復產企業“開藥方”。

一是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預案,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將各項工作細化落實到車間、班組和全體員工。

二是嚴格核查返崗人員。排查每位返崗人員近14天內外出史或病例接觸史。對近日有發熱或呼吸道症狀的員工,要推遲其返崗,對湖北、南陽、信陽、駐馬店、周口等疫情較重地區的員工,一律要求其推遲返崗。

三是嚴格落實門禁制度。對廠區全封閉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門崗要配備電子體溫測量設備和消殺器具、藥品,對進入企業的車輛、人員進行登記並消殺防疫。

四是嚴格實行健康監測。安排專人每日至少2次對職工進行體溫測量、 問詢健康狀況,並記錄備查。一旦發現有發熱或呼吸道感染症狀者,要求其立即就診,憑醫院診斷證明方可返崗。

五是嚴格實施消殺預防。對廠區、宿舍等公共場所,以及樓梯扶手、門把手、水電開關等接觸物品定期清洗和消毒。對所有場所每天至少消毒2次,重點區域增加消毒頻次。加強通風、加強環境衛生整治。

六是嚴格減少人員聚集。採用“小班制”、減少單班在崗人數,實行錯時分批上下班、網絡辦公、居家辦公等靈活方式,避免人員集聚。實行分餐制、送餐制或錯峰就餐制。

七是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宣傳。充分利用宣傳板、宣傳條幅、微信等載體,加強員工防疫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員工防疫意識。

八是嚴格履行及時告知就診。發現有發熱或呼吸道症狀的員工督促其到定點醫院就診。設置臨時隔離室,發現有發熱或呼吸道症狀的員工立即隔離並撥打120到定點醫院就診,並追蹤其診斷結果。

九是嚴格保障員工合法權益。妥善處理好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對因隔離、留觀或政府採取緊急措施不能正常勞動的,要保障其在醫療、生活、工資、救助等方面的合法權益。

十是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抓疫情防控與抓安全生產“兩不誤”,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切實做到安全生產工作基礎不動搖、標準不降低、管理不放鬆,確保防疫期間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和產品質量事故。

截至目前,龍亭區已有4家復工復產企業,十項措施均嚴格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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