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同志答記者問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同志答記者問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同志答記者問

2月16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王燕峰同志、自治區就業服務局局長王林同志,分別就疫情期間勞動關係和就業問題答記者問。

記者:

疫情以來,各類就業群體十分關注就業,目前,我區的就業形勢如何?

王 林:

根據我們對就業失業監測和分析,受疫情影響,勞動力市場也發生了一些變化,企業開工復工延遲,勞動力返崗時間錯後,受疫情影響較重的行業企業穩崗壓力加大。總體看,當前就業形勢比較複雜嚴峻,而全區就業局勢總體穩定的基本面沒有改變。需要我們關注幾方面的問題:

一是關注就業存量。2019年,我區就業70%以上的存量集中在受疫情影響較重的批發零售、文化旅遊、住宿餐飲、交通運輸業等第三產業,這些行業直接受疫情影響最大。1月份監測的5000戶企業, 1181戶企業減員7985人,同比增加1169人

二是關注就業增量。2019年全區城鎮新就業人數為29.9萬人,第一、二、三產業分別為2.7萬人、6.19萬人和21萬人,第三產業就業人數較多,佔新就業人數的70.3%,第三產業中,受疫情影響的餐飲住宿業、批發零售、文化旅遊、交通運輸業等行業人數居多。今年1月份,城鎮新增就業受疫情影響不明顯,新增就業5466人,同比增加2214人,預計從2月份起將會逐步顯現。1月份,全區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僅58.8萬人,與去年同期89.9萬人相比,減少31.1萬人,減幅34.6%。

三是關注重點群體。今年我區需要就業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生達到17多萬人。全區農村牧區需要轉移就業勞動力250多萬人,目前初步調查,原跨省和跨盟市返鄉農牧民工外出31.4萬人中,今年擬外出務工約有19.3萬人,其中擬返原崗位11.4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和失業人員再就業難度更大。

針對面臨的形勢和任務,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下發了《關於加強疫情期間企業復工復產農牧民工管理工作的通知》,自治區政府印發了《關於支持防控疫情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我廳印發了《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就業服務工作的通知》和相關配套文件,明確了32條工作措施,發佈了《致全區農牧民工的一封信》。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開始發揮作用。下一步,在堅持常規就業失業統計分析基礎上,持續跟進5000戶企業失業動態監測,擴大節後就業形勢快速調查範圍,對就業形勢、農牧民工流動、人力資源市場等情況進行密切監測和研判,提前研究應對舉措,建立預警機制,做好政策儲備。總體看,受疫情影響,就業挑戰疊加,就業壓力很大,但我們有措施、有信心、有決心保持全區就業局勢穩定。


記者:

看來,疫情期間就業形勢較為嚴峻,請介紹一下自治區出臺的階段性支持就業政策。

王 林:

疫情以來,自治區實施階段性特定政策支持,目的就是保存量、促增量。

一是實施援企穩崗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有望恢復的企業,返還標準提高到上年度6個月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的50%。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

二是確保重點企業用工。對春節期間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每吸納一名重點群體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每人1000元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重點群體到企業就業,並協助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的,給予每人100元的就業創業服務補貼。

三是積極引導組織線上職業培訓。支持企業開展在崗培訓,在停工期、恢復期組織職工參加線上職業培訓的,可按規定納入補貼類培訓範圍。

四是加大創業帶動就業扶持力度。落實創業園孵化基地獎補、創業服務補助、創業活動補助等扶持政策,支持創業園孵化基地、示範基地降低或減免創業者場地租金等費用。對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感染肺炎的,可展期1年還款並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申請貸款時予以優先支持。

五是實施靈活用工政策。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少裁員。


記者:

您剛才講了政策方面,那麼在就業服務方面,有什麼應對措施?

王 林:

就業服務各方面總的思路是推行不見面線上就業服務,促進供需對接。

一是大力開展線上招聘活動。充分發揮全區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線上服務功能,積極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行線上視頻招聘、遠程面試,動態發佈崗位信息。以“內蒙古大型網絡招聘月活動”為載體,開通全區1+12網絡招聘平臺,常態化、不間斷組織供需對接。

二是發揮網上大廳線上經辦功能。將實體服務大廳業務經辦指南轉換為網上經辦流程,公佈業務辦理、招聘服務、崗位需求“三個清單”,引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自治區就業網上服務大廳辦理相關就業服務業務,提供“不見面”服務。

三是突出重點群體就業服務。針對高校畢業生,實行高校畢業生網上面試、網上籤約、網上報到,引導用人單位適當延長招聘時間、推遲體檢時間、推遲簽約錄取;針對農村牧區勞動力,建立農村牧區勞動力基本情況實名臺賬,對受疫情影響暫時難以外出且有就業意願的農牧民工,開發一批就地就近就業崗位,有創業意願的同等享受當地創業扶持政策。針對受疫情影響的就業困難人員,開發社區公共衛生、消毒保潔、環境保護等公益性崗位兜底就業。


記者:

前面您談了就業政策和就業服務,那麼在勞動者在保護方面,有沒有一些具體安排?

王 林:

從開始制定政策,到具體組織實施,我們始終關心勞動者生產生活條件,保障合法權益。

一是引導勞動者做好衛生防護。指導各地編制發佈農牧民工等流動人員預防手冊,對重點疫區返鄉勞動者,通過發送慰問短信、公告等形式,關心其健康和生活情況,妥善做好安撫和疏導。我們面向廣大農牧民工發佈公開信,對您留在疫區繼續工作的、準備返崗的、想找工作,都在做好防疫保護、安全出行、合法維權等方面給予提示。

二是指導企業做好衛生防疫。針對企業行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企業的不同特點,指導其做好衛生防疫、檢測儀器及藥品配置等工作,改善勞動者生產生活條件,提供必要的防護措施。


記者:

大學生就業是社會關注的重點,目前處於大學生就業季,請您談談疫情期間自治區在大學生就業方面有什麼具體舉措?

王 林:

高校畢業生是就業的重點群體之一,今年我區需要就業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生總量達到17.1萬人,創歷史新高。上半年是高校畢業生離校就業的關鍵時期,受疫情影響實現就業難度加大。一方面,畢業生總量比去年增加,加之高校開學延期,所有現場招聘活動停止,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面對面的洽談、面試和簽約無法進行。另一方面,畢業生參加就業培訓、見習、基層服務項目和自主創業等線下服務活動暫時不能開展。

針對疫情影響,我們主要採取三個方面的措施:

一是開展線上招聘。暫停各類高校畢業生就業現場招聘活動,將原定2月29日—3月1日在內蒙古國際會展中心舉辦的現場“2020年全區高校畢業生就業洽談會暨春季人才雲服務交流大會”,改為“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畢業生網絡招聘月活動暨春季網絡招聘大會”,時間調整為2月21日-3月7日,為期16天。同時,鼓勵高校和用人單位利用互聯網進行供需對接,實行網上面試、網上籤約、網上報到,引導用人單位適當延長招聘時間、推遲體檢時間、推遲簽約錄取。指導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延長報到接收時間,可通過信函、傳真、網絡等方式為高校畢業生辦理就業協議簽訂、就業報到手續。

二是開展線上創業培訓。依託“就業創業服務導航”微信公眾平臺“東雲啟創模擬實訓系統”,積極開展創業培訓。這個系統具備了政策宣傳、線上報名、人員篩選、開班申請、線上教學、檔案整理等六大功能,極大便利高校畢業生線上培訓。

三是強化政策扶持。對春節期間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每吸納一名高校畢業生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每人1000元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並協助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的,給予每人100元的就業創業服務補貼。


記者:

隨著企業復工復產,農牧民工陸續返城返崗在農牧民工管理服務方面,對企業有哪些要求?

王 林:

自治區在這方面有明確要求:

一是復產復工企業建立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的內部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企業疫情防控應急流程、專門管理人員及工作職責,形成從企業管理層到車間班組、一線職工疫情防控全員責任體系。完善相應設施設備,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和重點場所消毒,加強員工個人衛生教育宣傳,嚴防疫情擴散。

二是嚴格執行返崗人員健康申報制度,嚴格把好員工入口關,全面排查所有員工,按照“一人一檔”做好建檔篩查工作,分類引導員工合理安排入職和返崗。對有區外疫情重點地區以及非疫情重點地區但有疫情重點地區旅行史或與疫情重點地區人員接觸史的員工,要落實點對點提醒要求,引導員工暫不入職或返崗;對有“兩史”員工必須入職或返崗的,應當嚴格執行居家或集中隔離觀察14天的要求。隔離觀察期結束後,經醫務人員確認,方可正常上崗。

三是加強員工健康防護和監測。員工要做好個人防護,一律戴口罩,減少人群聚集,不集中就餐。要在工廠、食堂、宿舍、車間等入口處設置體溫檢測點,安排專人值守,每日監測員工身體狀況,履行個人健康報告制度,做好信息登記,有異常情況按規定上報。對有發熱症狀的員工,要及時向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報告,按相關規定診治或隔離。


記者:

農牧民工返城返崗注意什麼?

王 林:

農牧民工要積極參與疫情防控,減少非必要人員聚集和接觸,注意個人和公共場所衛生,保持良好安全飲食習慣,從正當渠道獲取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返城前要準備必要的防護用品,返城後要加強與當地防控部門的聯繫,及時將外出務工情況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告。


記者:

對不計劃外出的農牧民工有什麼幫助政策?

王 林:

對於不外出的,引導參加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可以通過推薦就地就近就業崗位。對暫時難以外出且有就業意願的農牧民工,開發一批就地就近就業崗位,有創業意願的同等享受當地創業扶持政策,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確有困難的可按規定通過公益性崗位託底安置。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在確保防疫安全情況下,在停工期、恢復期組織職工參加以線上為主要方式的職業培訓,同時按規定納入補貼類培訓範圍。


注:

職業技能培訓是促進就業的一項重要措施,在疫情期間,勞動者如何參加線上職業培訓?

王 林:

疫情期間,全區暫停各類…組織的線下培訓,組織開展線上培訓:

一是公佈線上培訓平臺。我們已經公佈了首批職業技能線上培訓平臺目錄,包括國家層面的技能強國—全國產業工人技能學習平臺、中國職業培訓在線、中國國家人事人才培訓網等5個平臺,內蒙古精準脫貧就業創業學習平臺、呼和浩特市新東方烹飪職業培訓學校、呼和浩特市四眾職業培訓學習等13個培訓平臺。近期還會陸續公佈,請大家關注政務網和人社廳官網。

二是提供便捷培訓服務。鼓勵和支持各地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線上推進活動,通過信息化手段徵集和確認勞動者培訓意願,依託各類線上培訓資源,通過網絡平臺、培訓APP和公共郵箱、郵寄等方式,靈活開展視頻培訓、遠程培訓等,使有培訓願望和線上培訓條件的勞動力都能得到培訓。

三是落實線上培訓補貼政策。企業開展在崗培訓,在停工期、恢復期組織職工參加線上職業培訓的,可按規定納入補貼類培訓範圍。


記者:

在疫情防控期間,確診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實施隔離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以及企業復產復工後職工權益如何保障?

王燕峰: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下發了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主要明確了三個方面的要求。一是在疫情期間企業不得隨意解除職工勞動合同。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二是靈活處理疫情防控期間的勞動用工問題。一方面,對因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按期到崗或企業不能開工生產的,企業應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務;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另一方面,鼓勵符合規定的復工企業實施靈活用工措施,與職工協商採取錯時上下班、彈性上下班等方式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對承擔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務需要緊急加班的企業,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前提下,企業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應對緊急生產任務,依法不受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三是保障職工工資待遇。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如果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照不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執行。對於復工企業需安排職工加班加點,企業應當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支付加班報酬。


記者:

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是否能認定為工傷?

王燕峰:

按照人社部、財政部、衛健委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要求,此類情況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國家要求,我們制定工傷保險預案,開闢了工傷認定、待遇支付綠色通道,對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申請認定、待遇支付情況實行日報告制度,確保及時認定、及時兌現工傷保險各項待遇。同時,將國家衛生健康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所覆蓋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臨時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並根據國家衛健委更新的方案及時調整,保障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在感染及治療期間的工傷醫療待遇。


記者:

在抗擊疫情期間,對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在繳納社會保險費方面有哪些措施?

王燕峰:

在抗擊疫情期間,考慮到受疫情影響,一些企業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為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崗位,我們出臺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的措施,允許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一是繼續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將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的時間延長到2021年4月30日。二是允許緩繳養老、工傷、失業保險費。針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經營困難、無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企業,經盟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准,可緩繳工傷、失業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可將應繳養老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9月底。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備後,不計收滯納金,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完成。在政策執行過程中,各級人社部門將對因疫情影響緩繳、補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作出專門標識,不會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也不會影響參保人員待遇正常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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