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山區最新指令!
這些人員和車輛憑藉相關證明
可自由出入小區!
官方指令
關於精準實施人員管控切實
保障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
各鎮街道,區直各部門,商城管委會,經開區管委會:
近期,隨著工業、建築業、服務業等行業陸續復工,人員流 動性增大,居民進出村社區(小區)增多,疫情防控工作難度加大。為了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各村社區、物業公司要為因單位復工外出的人員提供證明。
證明材料可以包括 14 天內是否有重點疫情地區旅居史、是否接觸過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是否在外地採取過隔離觀察措施等內容,確保用工單位及時掌握員工近期信息。在做好體溫測量、登記等各項防疫措施的前提下,要允許持有證明的人員正常進出本村居、小區。切實解決“出”的問題。
2、復工單位要為用工人員出具證明信並附各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的復工通知書。
各村社區、居住小區要在嚴格落實有關防疫措施的前提下,依據有關證明,允許人員正常出入。切實解決“進” 的問題。
3、各村社區、居住小區要允許居住在本轄區的復工人員車輛, 憑證明信正常出入。
對持各級指揮部發放的“通行證”的車輛、 保障民生和防疫等所需的車輛,要允許在本轄區內正常通行,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擾。切實解決“通”的問題。
4、各鎮街道、經開區要繼續強化對外省市來臨人員的管控力度。
對提前返回居住地的,要嚴格落實集中隔離和居家隔離措施。對居家隔離的人員,要嚴格按照 2 月 7 日下發的視頻進行規範操作,力戒敷衍應付。切實解決“隔”的問題。
5、各鎮街道、經開區要於 2 月 15 日下午 18:00 前,將本通知精神傳達至各村社區、各居住小區、行業;區直各部門、商城管委會要同步傳達至各自行業復工單位。既不能一關了之,也不能一停了之,確保執行到位。切實解決“幹”的問題。
蘭山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0 年 2 月 15 日
希望廣大小區和村居切實領會精神,
不要一刀切!
目前,疫情防控進入關鍵時期,
還未到可以掉以輕心的時候!
請廣大臨沂人積極配合!
不要讓我們的努力功虧一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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