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赴外人员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乌海赴外人员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一、出行前,请自觉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体温检测,报告健康状况及疫区往来史、病例接触史等情况。

二、出行前,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及以上)、咳嗽、乏力、呼吸急促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取消行程,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居住的村(社区)进行报告。

三、到达目的地后,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工作。

四、请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注意手卫生,咳嗽、打喷嚏时务必使用纸巾或肘部捂住口鼻,不随地吐痰。

五、乘坐交通工具、在人员密集场所请自觉佩戴口罩;尽量避免近距离与他人接触或面对面的交流。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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