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1 「防控●河北防疫组」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引(试行)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为更好地保障孕产妇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指引。

「防控●河北防疫组」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引(试行)

一、做好个人防护

(一)居室开窗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开窗通风时,要注意人员保暖。

(二)毛巾、浴巾、餐具、寝具等生活用品应单独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三)勤洗手,保持手卫生。饭前便后使用洗手液或肥皂流动水洗手,也可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手消毒液。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袖遮住口鼻,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口、眼、鼻。

(四)营养丰富,膳食合理,睡眠充足,生活规律。多饮水,适当运动,保持良好心态,增强自身免疫力。

(五)减少外出。如需外出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回家后要妥善处理口罩、更换衣物、洗手、清洗面部等暴露部位,外套置于空气流通处晾晒。

(六)避免亲朋好友探视,避免与呼吸道感染者以及两周内去过疫情高发地区的人员接触。

(七)正常情况下,产妇可以坚持母乳喂养,喂奶前要正确洗手,保持手卫生。

二、加强健康监测

(一)每日测量体温、体重,观察有无呼吸道感染症状,定期监测胎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记录。可与妇产科医师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建立线上联系,及时报告自我健康监测情况,咨询相关知识和商讨一些问题。

(二)如无特殊情况可与产科医师协商合适产检时间,自行居家监测胎动情况。必须产检时,应提前预约,做好个人防护,缩短就医时间。

(三)出现头痛、视物不清、心慌气短、血压升高、阴道出血或流液、持续腹痛、胎动异常等异常情况或有分娩征兆时,在预约医生的指导下及时就医。

(四)如果孕妇14天内有疫情高发地区居留史,或与确诊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根据规定要求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需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及监测胎动。

(五)产妇隔离解除前,不建议母乳喂养。

三、外出就医时注意事项

(一)外出就医时,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最好选择乘坐私家车,适当开车窗通风,注意人员保暖。

(二)到达医院后,避免直接接触医院门把手、门帘、医生白大衣等医院物品,更不要用手接触口、眼、鼻。

(三)回家后应妥善处理口罩,更换衣物,洗手,清洁面部、五官等暴露部位。外出衣物应尽快清洗或置于空气流通处晾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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