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公安战“疫”进行时]男子散布网络谣言?抓!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着所有人的心。正值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之时,有些人却在编造、散布谣言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2020年1月30日晚,古田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有人在故意散布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虚假信息。案发后,副县长、公安局长黄忠钦高度重视,责令严查此案。

[古田公安战“疫”进行时]男子散布网络谣言?抓!

1月31日上午,古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依法传唤王某某。经查,2020年1月30日18时许,违法行为人王某某用其手机微信在拥有190名群成员的“古田县某某业主群”中发布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虚假疫情信息,其行为已经构成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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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

法律连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根据《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 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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