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夫妻離婚後房子歸男方所有,女方可以在當地村申請單獨建造房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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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說夫妻之間離婚,其中一方無房居住的,可以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子,所以,很多夫妻為了申請宅基地建房子,進行假離婚。


那麼農村夫妻離婚後房子歸男方所有,女方可以在當地村申請單獨造屋嗎?

按照“一戶一宅”規定,夫妻之間離婚後,房子歸男方,分戶後沒有房屋的一方是可以在當地村申請宅基地建房的。

首先、離婚後面臨分房。

夫妻之間離婚後,房屋屬於共同財產,雖然說共同財產可以平均分配,但由於房屋是不動產,離婚的其中一方帶不走,一般只能將房屋折現,房子歸其中一方,獲得房屋的一方補償未獲得房屋的一方。所以,夫妻離婚後,房子歸男方,女方在本村無房居住是有權另外申請宅基地建房的。


其次、離婚後面臨分戶口。

夫妻之間離婚後,一般都會要求將戶口分離出來,單獨立戶。如果夫妻離婚後,女方將戶口分戶,並落戶在離婚地村集體,女方仍然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權。離婚後房屋歸男方,自己沒有宅基地,符合“一戶一宅”的申請條件,是可以在本村另外申請宅基地建房的。

再次、政策嚴格控制假離婚分戶申請宅基地。

為了預防農村夫妻以假離婚為由,分戶口多申請宅基地建房,村委員會和民政局及戶籍管理處都是嚴格把控假離婚案件的。

一、是現在離婚不好離,必須要有夫妻雙方感情確實破裂的事實證據,一般的協議離婚是不准許離的。

二、是分戶也不好分,離婚分戶一般不但要求提供離婚證明,還會無理要求提供房產證明,現在很多地方分戶都要求要有住房才能分戶,就是預防假離婚申請宅基地。

三、村委會一般都是不接受外來人口入戶本村的,當然離婚就地分戶就地落戶村委會沒辦法控制,要是離婚分戶遷到孃家村集體,村委會就不一定會接收落戶。

總之,按正常法定程序夫妻之間因感情確實破裂離婚就地分戶落戶的,其中一方沒有住房,是可以依法申請宅基地建房的。但如果是以假離婚為理由申請宅基地,離婚不一定好離,分戶也不一定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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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農村夫妻離婚後,女子可在當地農村單獨成戶。在我家鄉農村就是有這樣的情況。我叔母因為喜歡賭博,我叔就經常和叔母吵架。惡性循環,兩人也就沒有什麼感情就離婚了。

離婚後,我叔母並沒有把戶口遷回孃家,而是把戶口分了出來,在我們家鄉農村單獨成了一個戶口。而根據現在農村“一戶一宅”的情況,叔母是可以在當地農村申請宅基地蓋房子的。只要你的戶口薄是在當地農村,而且是符合“一戶一宅”就可以在當地農村申請宅基地蓋房子,這是你的權利。


如果你離婚後,把戶口遷出去了。你就不是當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就還可以申請宅基地重新蓋房子。對於宅基地問題不用想的太複雜,以前繼承下來的房子也歸農民所有。

而現在對農村整改比較嚴格,一切得按規矩辦事,大家不能亂來,更不要違建。違建就是把錢扔海里了。農民房子買賣也必須要符合這幾個條件,一農民要確認有其他房子可居住,才可以賣房子,因為房子賣出後就不能再重新申請宅基地蓋房子了,二受轉讓方必須是本村村民,其他人來買房子其利益都不受保護。三受轉讓方也是要符合“一戶一宅”。


最後希望大家不要沉迷賭博,不要做對家庭不和諧的事情。喜歡賭博的人要麼是貪心要麼就是太閒了,找找原因戒了它吧。


三農天地


農村夫妻離婚後房子歸男方所有,女方可以在當地村申請單獨建造房屋嗎?

筆者認為從感情上女方可以申請宅基地,但是從法律或者傳統風俗上看,單身離異女性很難在當地村申請宅基地單獨建造房屋

首先,我國農村宅基地實施“一戶一宅”

我國《土地管理法》第62條第1款規定,農村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只要符合該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都具備申請宅基地的資格,按道理只要夫妻2人離婚,根據《婚姻法》規定,辦理法律手續並領了離婚證,就應該從法律上承認該法律事實,原夫妻就可以分別以家庭名義各自申請宅基地,村集體和基層政府應予以安排。似乎從感情上講該說法很有道理,也符合婚姻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要求。

其次,出租、出賣或者轉讓地上建築物,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但是卻忽視了法律上的其他規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62條第1款還規定:“出租、出賣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地上建築物,再申請宅基地的,其申請應不予批准。2004年11月國土資源部發布《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農村村民將宅基地轉讓給他人的,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村夫妻離婚前是有共有房屋的,如果在離婚時進行財產分割,其中女方自行放棄對房屋所有權及宅基地使用權,應屬於《土地管理法》中將宅基地轉讓給他人的行為,結合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 第8條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第13條規定,分得房屋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根據上述原則,夫妻離婚分割房屋時,女方同意房子歸男方所有行為,應視為女方將依法屬於自己的房屋轉讓給了原配偶。根據《土地管理法》之規定,在女方還未再婚組成新家庭前,是不能批准女方對宅基地的再申請的 。

再次,單身女方的居住問題應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租賃解決

那麼可能會有人問:如果解決女方的居住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4條,婚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一方所有,另一方離婚後無房居住,要求暫住的,經查實應予以支持,但一般不得超過兩年。在女方未再婚組成新家庭前,女方的單身居住問題應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租賃解決。所以,女方以無房居住為由申請宅基地是不成立的。

最後,從夫居觀念和嚴控假離婚,導致離異單身女很難申請宅地基

從感情上說,應該給無房單身女方批准宅基地 ,讓其不能永遠租房子住。但從法律上分析,如果離婚就給宅基地,就可能會導致假離婚,使宅基地審批失控,同時會在某種程度上導致社會的不穩定,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後果,村委會一般是不會同意離異單身女性申請宅地基的。何況我國農村傳統婚姻觀念是女性從夫居,從外村嫁到本村的女性是基本申請不到宅基地的。


才華有限菇娘


農村夫妻離婚後房子歸男方所有,如果戶口在本村,女方有申請單獨建房的權利。

女方雖和男方離婚,但還是村裡人。女方雖然和男方離了婚,戶口在本村,仍然是本村村民,村民有“一戶一宅”的權利。這一點勿庸置疑。不讓女方在本村申請宅基地建房是毫無根據的。

不能用假離婚,騙取宅基地資格。在農村,也確實有這樣的事情,為了達到建房目的去假離婚,鑽法律的空子。這樣的情況要加以區分。離婚時確有導致離婚的原因,如感情不和,第三者插足。這樣的事實存在離婚肯定是真離。



楊寶玉是個電焊工,常年在外打工,一年只回家一次。生了二兒子後,媳婦兒春霞發現春節回來的老公和往常不一樣。細心的春霞發現楊寶玉晚上躺下後還在被窩玩手機,還不時發出笑聲。

他媳婦兒一把掀開被子奪過手機,發現老公和一女人微信聊天,並以老婆相稱。楊寶玉也索性直接提出離婚。媳婦兒當時就傻眼了,自己一心為家,有生了二兒子,老公的心卻走了。



離婚後房子歸了楊寶玉,媳婦兒沒要房子,他不想再生活在那個讓她傷心的地方,可是小兒子歸了自己,別人都以為春霞會馬上另嫁,可是好強的春霞做出一個讓人出乎意料的決定。申請在原來的院子裡再建一處房,和原來的家挨著,農村的院子都是比較大的。可以建兩處房。

春霞決定以後靠自己,男人是靠不住的。她申請建房起初鄉里懷疑是假離婚,可是經過調查,事情屬實,批准了春霞的建房申請。房子順利建好,房子建好的同時,春霞也收穫了第二次愛情。本村的大貴一直默契愛著春霞,當面向春霞求婚被拒,他一直單身。



春霞當年選擇了帥氣的楊寶玉,沒想到小白臉沒有好心眼,半路出軌離婚了。善良的大貴終於贏得了春霞的愛情,二人就在和前夫一牆之隔的新建的房子,每日歡聲笑語,人們都誇春霞做的好。

離婚不是離村,這個概念必須區分,女人離婚後還是本村人,有建房權利的。


大山梅子


對於題主提出的這個問題,如果以常規的思維方式去理解的話,肯定是行不通的。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在我們這裡,通常情況下,農村夫妻離婚以後,女方都會將戶口從男方戶下遷出,大多數情況下遷回原籍,很少有還留在丈夫村裡,並且還在這裡生活下去的。當然,本村婆家的除外。所以說,這位離婚後的女人不僅不遷走戶口,而且還想在當地農村申請宅基地建房居住,這樣的人恐怕在現實生活中是少之又少。誰不想離開這傷心地呢?不過,人家如果就是願意在這裡住,恐怕別人也無法干涉的。這種情況,我覺得應該是可以申請宅基地單獨建房居住的。

我們村就有這種情況的女性,這個女的是外地人,年輕的時候從魯西南嫁到我們村,有了一兒一女。後來,丈夫有了外遇,這段婚姻也走到了頭。當倆人離婚的時候,因為當初一直和婆婆住在一起,兩人婚後也沒有蓋新房,所以這房屋離婚時歸了男方。離婚的時候,女方堅持兩個孩子都要,而兒女也都願意跟著母親,所以這女的最後決定留在村裡,拉扯兒女過日子。

就這樣,他們娘仨的戶口從原來戶頭上遷出來,也算是分戶了。當時,這女的就向村裡提出了建房申請。人家娘仨本就是村集體成員,先是借住在鄰居一閒置房屋裡,後來申請的宅基地審批下來以後,就籌措資金,蓋起了新房子。就這樣,人家一個女人將兩個孩子拉扯長大。當時,村裡人也曾不解,很多人問她,為什麼還要在這裡生活。這女人說,自從離開孃家,就不想再讓孃家人為自己再操心了。如果回到孃家村,還擔心人家笑話自己,嫁了這麼遠又回來了。所以索性在這邊申請塊宅基地,蓋個房子拉扯兒女生活。

既然人家嫁到這個村,就已經是村裡的一員,即使離婚後,這戶口不遷回原地也合情合理,單獨立戶以後,就可以擁有村裡宅基地的使用權,只要是按照程序,向上一級主管部門提出建房申請,批覆之後,完全可以留在當地,獨自建房生活,這一點別人是無法干涉的,總不能讓人家居無住所吧。你說呢?


建行漸遠


你這有假離婚的可能性。現在這樣的例子太多了。

現在真不知道村組對這種情況持什麼態度,我估計是不會批給你宅基地的。

這是因為宅基地的審批已經停止了。



痴騎朽翁


從現行法律和政策來說,夫妻離婚後仍是未遷出的農業戶口且無房的一方可以申請宅基地建房。但在實際中處於城市拓展區等特殊區域的,以及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無法調劑到建設用地的,依然不能建房。

這是在鄉鎮從事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建設管理的筆者,結合工作實際給出的答案。下面,就擇其要點說說相關情況。

第一,先分享一個筆者經手的類似案例

幾年前,筆者所在轄區有幾戶群眾因受地質災害影響統一實施了農房遷建,但建好後涉及房屋產權辦理時有一戶因宅基地面積超標無法正常辦理,當然這也跟遷建當時其家庭成員比辦證時多相關。

等到其他一同遷建的農戶都順利辦到了產權登記,這一戶就比較著急了,後來兩老夫妻正式辦了離婚手續,這樣按兩戶計算宅基地面積,按兩戶辦證就不存在問題了,就符合規定了。目前已繳清了相關費用,只待領證了。

第二,瞭解一下夫妻離婚後另一方申請宅基地所需的條件

  1. 戶口未遷出。如遷出的,只能到遷入的村裡申請宅基地建房了。

  2. 農業戶口。已不是農業戶口的,目前也不能申請宅基地建房。

  3. 戶口所地的村裡(可以跨社)要有可用於建房的建設用地。由於宅基地總體較稀缺,且其價值正在提升,不少地方的群眾雖已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但找來找去,就是找不到可用於建設的地塊或無法調劑到宅基地,因農村絕大部分都是基本農田,極少有建設用地,還是不能建房。

特別提醒:為了杜絕一些亂象和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必要的條件,不少地方會對城市拓展區、園區發展區、風景名勝區等特殊區域的宅基地審批及農房建設進行凍結,那麼這些地方即使符合申請宅基地建房的條件,也不會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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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女的在男方當地有地嗎?如果你地你孃家你在男方申請地誰會答應,更何況有些農村的90後本來就沒地


呈強的偽裝


除非你不嫁出去,就是戶口還在本村,誰給你申請宅基地呀,想的美吧


羅湖0


不知道法律有沒有明文規定!但是在我們這裡是不允許的!只能是沒離婚前的承包地有權利種植活轉租,收益歸個人所有!如果土地國家佔用的話!補償金可歸個人所有。不知道對你有幫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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