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应该加工资吗?

62161871022


加工资是合理的,特别是一线医护人员,面对的风险比较高,这也是很光荣工作,每个人都可以积极参与,当然是要附合条件。


jack在中原


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应该加工资吗?我认为不应该。一个人的工作不能因为某些突发事情的发生,就去提工资问题。工作中会遇到各种问题,遇到难事,危险事就提加工资的事,没有单位敢用你。你要提出来的是让单位提供足够的安全防护的用品,人的生命安全是首位,任何人都必须尊重。只有你的安全,才可以给更多人带来安全幸福的生活。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只有在遇到大灾大难面前更能显现出人的光辉和伟大的一面。像汶川大地震,还有这次肺炎疫情,有多少我们最敬爱的子弟兵和白衣天使的无私付出,才换得了天下百姓幸福生活。为了救和保护人民,甚至是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他们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和精神楷模。

遇到困难或者是危险,就提出要加工资,是绝对不行的。那些白衣天使,人民子弟兵,保护我们生命财产安全公的公安民警,那一个没有你的危险系数高,每一次不幸事件的发生,都是他们冲在最危险地方。他们是为了什么?钱不是万能,但一个人付出的爱是多少钱无法买到的。也许你会说:你没那么崇高。没错,不怪你。但那工作是你份内的事,不能挑三拣四,遇到有困难就提工资要求,你这不是有要挟之意吗?患难见真情,你这是金钱至上的思想。是绝对不可取的。你可以要求单位提供更好的安全防护用品,也可以提出辞职,唯独不能提加工资。这种思想应及时更正,否则任何单位都不敢长期用你。

共坚时期,方显品质。人类的大灾大难面前,只有我们大家不计回报的付出和帮助,才能一起以最快的速度走向幸福。


长溪居士


这个问题提的好,接地气,很高兴能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我要说,必须给一线疫情防控人员加工资,倒不是说,钱是万能的,拿了钱,再苦再累他(她)们就是应该的。

我重点要说的是,他们不但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超负荷的体力劳作,也承受着生死考验的精神折磨,他(她)们也是正常人,也有爱人、孩子、父母、亲人、朋友和同学……

但是为了大家,他(她)们放弃了小家,这是一种大无畏的革命精神,这是中华民族的钢铁脊梁……

谁听他(她)们说一句苦?谁听他(她)们说一声累?所以我们要拍拍胸脯,没有他(她)们挺身而出,我们怎能如此安然入睡,就像时下有句流行语说的那样:哪有什么岁月静好?那是有人在替你负重前行!

好了,时间关系,笔不前驰,待到疫情结束后,山花烂漫时,请给他(她)与付出相对应的犒劳和奖赏吧,他(她)们是受之无愧的!

好了,谢谢大家听我啰嗦了这么久!


松原大喇叭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通知,就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待遇问题提出要求。 通知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向承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基数。有关单位在内部分配时,要向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加班加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特别是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通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其所属单位按出勤对待。 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大指导督促力度,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政策,确保落实到位,强化政策效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



我认为嘛,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工资应该增加,毕竟春节期间都没有回家,陪伴家人的时间还在一线工作。就是因为有这些一线工作人员的无私奉献,我们的疫情才会有所控制,特别是那些医生这类的,他们每天都很辛苦的工作,就是为了救治一个病人,少一个死亡,成功就只一个。人员的努力工作,我们的疫情也不会那么快控制下来,所以我觉得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应该涨工资,并且春节期间工作本来就应该涨工资。


这些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每天的工作量特别大,而且比平时忙几倍,每天休息的时间都特别想就比如医生吧,一天可能24个小时就休息不到几个小时就要工作,而且每天他们都要换班值班此类嗯,每天都在工作,特别辛苦。工资涨应该是对他们的鼓励。


静默小青年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1月30日公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尽快按规定落实上述补助政策,务必做好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决不能因为费用问题延误救治和疫情防控。

根据《通知》,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

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有关规定,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补助资金由地方先行垫付,中央财政与地方据实结算。中央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地方后由地方财政统一分配。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安排,中央财政视情给予补助。中央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地方后由地方财政统一分配。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尽快按规定落实上述补助政策,务必做好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决不能因为费用问题延误救治和疫情防控。同时,要及时对相关支出进行严格审核,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财政部,作为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资金结算的依据。

财政部1月30日表示,截至2020年1月29日下午5点,各级财政累计下达疫情防控补助资金273亿元,确保疫情防控经费需要。


蒸蒸饺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三、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1月24日


和睦的我们


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就岗位工作来看,可以一次性补助,但提工资不太妥当。

作为专(兼)职疫情防控人员,本职工作就疫情防控。有防止,也有控制。没有的时候,有工资。有了的时候加工资。不符合逻辑。

在一线医护人员,尤其是做出突出贡献的医护人员,应当嘉奖。以鼓励在前线中,勇往直前、敢于担当的人。同时,对于前线退缩或逃脱的人,或失责失职的人,应追究责任。


刘俊利


“ 疫情防控人员”中具有特殊贡献的医务人员,应该给予重奖。比如奔赴湖北抗击疫情的医生和护士,回来之后就应该升职加薪。

其他普通“ 疫情防控人员”,还是增加一点奖金和补贴为好。毕竟疫情只是短时期的现象,各单位都有自己的工资制度,随意加薪似乎有失偏颇。

从贡献来看,“ 疫情防控人员”确实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而且其工作性质还有较大的风险;理应得到较高的奖励,从而弘扬全社会的奉献精神。

然而,“ 疫情防控人员”的贡献,勿能采取一刀切的评价;他们的贡献有大有小,勿能一概而论。事实上,对他们的贡献,亦无法“量化”;只能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

比如江苏的一些旅游景区,今年将对于战斗在“ 疫情治疗”一线的医生护士,给予免费入园的优惠。一些中小学,给予“ 疫情治疗”一线的医生护士子女,在入学方面享受优先待遇。在疫情结束之后,如果破格提拔“ 疫情治疗”一线的医生护士的职务;这样他们的工资待遇将得到相应的提高。

至于公安民警和协警,社区工作人员、街道干部,以及小区保安;表现突出的人员,理应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但是,如果面面俱到,则是不太现实的事情。

因为涉及到“ 疫情防控”的行业和人员实在太多;比如公交车司机、地铁、民航工作人员、部分商场和菜场营业员等等,对于“ 疫情防控”有所贡献的人士比比皆是。

参与者全部加薪是不现实的,但是,必要的物质奖励是完全合理的。


陆燕青


强烈遣责将奉献与金钱挂钩式的摸底讨论!一一这么说或这么做会让捐献灾难的人怎么想?是拿捐赠者的财物补偿与疫情战斗的无私奉献者吗?

如果战争需要全民动员,军人、工人、农民……等等该不该加工资?怎么加?加多少?

一切危难时机拿金钱跟奉献吆喝的企图都是别有用心的一一无论理由多么充分、说辞多么振振有词,都是对奉献精神的沾污!

奉献需要用行动黙默的付岀!切记:消灭疫情是人类自己在拯救自己!是人类大同刻不容缓的责任和义务!用加班补偿工资的说辞及其可耻!


傻逼净说实话


我觉得应该加。当大家待在温暖的家里,静等疫情过去时,防疫人员却起早贪黑,顶着被传染的危险,冒着寒风雨雪奔忙,坚守,他(她)们应该得到尊重,较好的褔利待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