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由錦屏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某芳盜竊罪一案,錦屏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某芳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錦屏 錦屏縣 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