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疫情,要不要辭職呢?

漂著的兩寶媽


這個時候辭職,不理智。

因為疫情導致很多企業經營不利倒閉或者裁員,再跳槽其他公司,競爭壓力加大,甚至還找不到更令自己滿意的工作。這是疫情當下的普遍現象,應當先穩住目前工作為好。


Ciiiindy


最好不要辭職吧我認為。疫情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過去,希望儘快吧!如果辭職了疫情過後還得重新找工作,然後也不是一天兩天就能找得到的,即使馬上找到了,到了陌生工作環境還是需要適應一段時間。那麼半年的時間就算過去了。馬上一晃2020年很快過去,如果覺得現在工作還行收入還適合你,那就不要在疫情期間辭職我認為。




東北朵兒爹


危機的背後是轉機。

因為疫情而辭職,請問有其他公司能夠正常用人嗎?

一、疫情,屬於不可抗拒因素,不是人為因素,並且這個疫情早晚會過去的。

所以,個人認為你不應該辭職理由如下

(1)、此刻辭職,屬於不明智之舉,因為這個時候沒有一家公司能夠正常運營和工作。你此刻辭職,試問有哪家公司此刻會招聘人,網上爆出的很多公司正在裁人,說明什麼?

(2)、此刻辭職,別人會認為你是一個臨陣脫逃之人,危機來臨之際考驗的正是一個的人品和忠誠,你此刻辭職,別人會怎麼看你的此舉,難道這個行為不像戰場上的逃兵一樣嗎?知道逃兵的下場是什麼嗎?不要給別人留下把柄,這樣會對你以後的個人生涯發展留下不必要的陰影。建議你選擇等待,同舟共濟最能看出一個人的人品和價值。你如果這個時候能夠選擇和老闆公司共渡難關的話,等疫情過後,可能你會成為老闆眼中不可多得的人才,至少可以證明你值得培養和使用。

(3)、疫情帶來的損失不只是你一個人,你應該知道生在中國是多麼的榮耀,當疫情來臨之時,我們有中國做後盾,國家領袖親自智慧坐鎮,這樣的事情,全世界也只有中國可以做到,一呼百應,全民動員齊心協力一起和疫情做鬥爭,國家緊急調動各方資源,全方位的組織了一場全民戰役,現在疫情已經得到大面積控制,正在往好的方面轉變,你應該相信祖國,相信政府,相信公司,相信老闆,相信團隊,我們一定可以度過難關的,而是選擇辭職,被人說成臨陣脫逃,太不值得和太不應該。

二、嘴巴上說的忠誠不是忠誠,做出來的才是忠誠。

忠誠是一個人的立業之本,生存之魂。一個沒有忠誠度的人在職場上會被人冠以不靠譜之人。這樣的人沒有企業敢用,建議你把這段話正確理解,而不是偏激的以為是我在說教你,恰恰也是我一直做人做事的基本要求。我以一個職場上打拼了三十三年的過來人,也曾經是一個打王者,職業經理人,企業高管,創業者,法人代表,投資人的經歷給你說的都是我曾經做過的人格擔保,企業用人的第一要素是人品,而人品從哪裡衡量呢?就是忠誠,就是你能不能與企業共渡難關,同舟共濟。所以,建議你選擇留守而不是辭職。

三、明白了鐵飯碗是什麼,就不會發愁自己吃飯的飯碗🥣。

鐵飯碗🥣,不是一輩子在一個方法吃飯,而是一輩子走到那裡都有飯吃。

想要擁有鐵飯碗而不失業,就要明白擁有鐵飯碗的要素是什麼?

1、忠誠可靠的人品

2、不可替代的一技之長

3、成為別人離不開而信得過的人

只要你具備了以上三點,你就不愁沒有飯吃的人。

永遠記住,工資不是別人給你的,是用自己的人品和能力吸引來的。

祝你好運,祝你幸福。僅此,希望幫助到你的選擇。





智創眾幫


首先病毒時期找工作是很難找的,幾乎所有企業的HR都不會去招聘網上進行招聘,其原因很簡單。

1.疫情爆發的開始,全國上下已經推遲上班,在此期間各個企業在未開工情況下都是面臨虧損狀態,各種地租和銀行稅收還有員工帶薪休假,都是一筆巨大的輸出,很多企業可能還將會面臨裁員。

2.隨著疫情的發展許多企業都是處在封閉狀態,企業人員只能有出不能有進,意思就是不招聘另外人員,企業人員可以辭職。許多企業不招都是考慮到招來的新人會不會是病毒攜帶者,因為病毒感染者前期可能沒有任何症狀,也就是查不出來的。

3.許多企業面臨著前面的損失,員工上班後也會導致業務上會因為疫情而推遲,從而收益上也會減少。足不以支出企業日常開銷,這樣一來,如果再招多人員進來,只會像我們廣東的一句諺語“多隻香爐多隻鬼”一樣,得來不必要的支出。

如果從企業辭職的話也是好的,家庭條件允許的話在家可做好預防病毒的感染


匠心築夢砥礪前行


首先,我們要正確對待疫情。每次疫情發生,這不是天災而是人禍!都是人管不住自己的嘴巴造成的。疫情的不斷漫延的確令人恐懼!但我們決不要被病毒嚇倒,更不要嚇跑!武漢是重災區,全國無數醫護人員寫請戰書,自告奮勇投入到抗“疫”最前線,還有許多警察,幹部,工作人員日夜守衛著武漢,難道他們不知道病毒感染的嚴重危險性嗎?沒有這些勇士,疫情的囂張氣焰更是不可設想。

抗戰疫情,人人有責!此時此刻作為一名中國人,要積極配合政府做好自己該做的事,不給社會添亂。不管做什麼工作,都要忠於職守,幹一行愛一行,決不要看到一時有風險就打退堂鼓,辭職不幹了。要牢記一點,現在社會上,不是工作需要你,而是你需要工作。


人事二三里


辭職是公司提出還是自己提出,這個有很大區別的 :辭退是用人單位作出的,辭職是勞動者提出的,主體不同。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


  用人單位具有《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規定情形的,勞動者辭職有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賠償金是補償金的二倍。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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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yimin2013


對於這個問題我想很多人在心裡都有考慮過,特別是現階段疫情比較嚴重,再加上過年在家更是不捨離去,但我要提醒大家的是千萬不要跟風,一定要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來決定。

首先在這樣一個階段,公司在響應國家政策的情況下,大部分都沒有強制要求開工,即使有開工了,也基本都是遠程辦公。所以我們沒必要立刻就選擇辭職,因為至少現在是有工資的,而且在家辦公也沒有多大的風險。假如辭職了,現階段我們也沒法立刻找到一個更好的工作,即使是面試可能都是比較困難的。尤其是對於一些生活壓力比較大的朋友來說,一旦辭職又沒有找好下一份工作,意味著沒了收入,這樣的後果我們能不能承受,我有過親身的體會,在換工作期間的斷檔期,心裡倍受煎熬,壓力特別大。

當然,說這麼多也不是一定不能辭職,對於特殊情況就可以特殊對待了。比如,公司強制性要求復工,而公司所在地受感染風險又比較大,這個時候我們就要考慮清楚了,畢竟生命年前開不得玩笑。再比如,生活經濟壓力沒那麼大,或者是一個女孩子,由於疫情的原因,家裡人不希望出遠門,自己也捨不得家人,心裡真是不想出去了,那完全可以果斷的選擇辭職,心之所向,大勢所趨了。

綜上來看,辭職與否沒有明確的定論,還是要根據自己的情況具體分析,要考慮到辭職後的後果是否能承擔,或者取捨之間哪一個更重要,哪一個是發自內心的趨勢!




糖圈圈Vlog


第一 ,看你公司發工資是否符合你的要求。如果公司按時發工資,或者發的低了但是符合你的要求,公司之前平時有較好的利潤收入,這樣就不怕公司虧損嚴重從而破產,聽過這段時間,恢復正常工作秩序,不辭職也是可以的。

第二,公司不發工資的情況,如果公司不發工資,這就失去了公司信譽,無非就是個流氓公司。每個人都有難處,工人有房貸要養,公司之前也會有利潤收入,疫情發生後,老闆也不會傾家蕩產,以前的收入彌補公司員工,這是正常的。再說公司沒有不發工資的義務。

第三,你是否喜歡這個工作。如果不喜歡你還想忍,那就辭職吧。你說你有房貸要養或者房租,要不然問問家裡拿錢或者別的方法。疫情結束再找工作

第四,辭了職找不到別的工作了,還有房貸要養有房租要交。在沒有下家的情況下,那就別辭職了,忍過去,受受苦,聽公司安排了,希望老闆是個好人吧。

最終結論,看家裡是否有錢,有錢的話你辭不辭職看心情。無依無靠自力更生,只能忍一時風平浪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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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當中,我們不僅會為找工作發愁,有時候也會為辭工作發愁。

找工作雖然不易,但辭職同樣不易。

一開始你可能覺得高薪的工作一定好,等找到了開始幹,可能會發現,工作太累內容太雜,沒有成就感。或許你覺得有趣有閒的工作很不錯,但等你做了起來卻發現領導是個傻逼,老是讓你做一些沒有意義的事情。

總之,工作中我們可能會碰到各種各樣的不適狀況,那麼,在什麼情況下我們應該考慮辭職呢?

首先,我們要明白,公司永遠只能是你的跳板,而非你的歸宿。

什麼是跳板?

就是能夠借力於你,讓你更快實現自己終極理想和目標的臺階。

我們爬臺階,不是為了爬而爬,而是為了登上山頂,一覽眾山小,俯瞰天下風光。

當然,有沒有可能說,某家公司就是你畢生追求的終極理想呢?有可能。但一個人的終極理想,應該是基於“三大自由”之上的:身體自由,財務自由,精神自由。在某個階段,某人可能會覺得在北京、上海有房有車就是自己的終極理想了,但等實現了之後,他還會想要更多:比如,每年出國三五次,去深山野林裡探險,寫一本自傳,教育出兩個優秀的後代,等等。這些追求,都必須建立在實現“三大自由”的基礎上的。

所以,只要一個有追求的人,他最後的歸宿肯定是三大自由。如果某家公司能讓你實現三大自由,那麼,自然這家公司就可以成為你的歸宿;如果不能,那就只能是一個跳板。

捨棄不了跳板,我們就不能跳到更遠更高的地方;捨棄不了臺階,我們就不能登上高俊險奇的山峰。

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你不自動走,也終究會被淘汰。

跳板的作用,就是為我們實現夢想提供助力的;如果這個跳板,不再能夠提供幫助,那麼,繼續留下就會陷入陷阱,不等自己還有力氣時跳出,那麼,就會有沉溺死掉的危險。

結論是:當你現在的公司,已經不再能提供給你有價值的助推時,你就要考慮辭職了。

其次,跳板在什麼情況下,會變成陷阱呢?

很多時候,我們選擇入職一家公司,就是因為看重這家公司能階段性的給自己提供幫助,也就是看重它的跳板屬性。幾乎每一家公司一開始都是我們的跳板,但跳板不會永遠是跳板,也可能因為商業風雲變化等原因而變成你的拖累,甚至陷阱。

第一種情況,你自身成長過快,反而讓跳板顯得沒用。

這是最好的情況,不是公司變差了,而是你變強了,強到什麼程度呢——強到公司的廟小,容不下你這大神的發揮了。

跳板雖然彈性十足,但這彈性卻不能給你提供幫助了,你的腿長到可以直接跨過障礙,不用藉助這塊跳板了——那麼,要趕緊走,就像蛇蛻皮一樣,不捨得蛻皮就會被困死。

第二種情況,由於商業進程過快或其他內部因素,公司跟不上發展,跳板失去了助推功能。

這種情況不好,危機很嚴重,因為是你所在的公司跟不上潮流發展了,跳板折了,已經變成陷阱了。就算你現在並未羽翼豐滿,但也應該考慮下家了,找到更有力的跳板。這不是落井下石,也不是大難臨頭各自飛,而是良禽擇木而棲,明知樹要倒了,還賴在樹上搭窩,不是找死麼。

再次,是跳板還是陷阱,最後的關鍵是利害分析和判斷。

上面說的都是理論,放到現實情況中,誰又有火眼金睛判斷出公司是妖精還是神仙呢?

眼力,或利害分析的能力,是做出正確決定的基礎。

沒有眼力,沒有利害分析的能力,就無法做出正確判斷,你以為的跳板公司可能正是陷阱,你以為的陷阱可能正是跳板。

凡事物皆有利害兩端,孫子兵法說,智者之慮,必雜於利害。雜於利而務可信也,雜於害而患可解也。

學會利害分析,是一個人是否成才的基礎標準。

當然,這不是一個非常簡單的一蹴而就的事情。


野外生存系列長期更新


疫情影響很嚴重,除非迫不得已,這個時期不要辭職,除非你有自己的出路和想法。在這個時期,百分之九十多的公司都在裁員,招人已經急劇縮小,為了控制現金流。很多企業都不知能撐多久,這個時間點一過去,會有一大部分人找工作,供不應求,會更加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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