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批防疫期間違法者遭嚴懲

咸寧網訊 通訊員張恆報道:13日,我市警方又通報一批防疫期間違法遭嚴懲案例。

——刑事案件

2月10日,鹹安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吳某家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據查,2月5日晚21時許,鹹安雙溪橋鎮村民吳某兵等5人在吳某興開設的麻將館內賭博,被警方當場查獲。在依法對參賭人員進行處理時,村民吳某家等人辱罵、推搡民警,並揚言要掀翻警車。吳某家的行為嚴重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涉嫌妨害公務罪。

——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命令、決定行政案件

2月9日19時許,鹹安大幕村民李某生開車經過馬安頭村十一組防疫卡點時,擅自將路障移開。李某等人在李某生走後將路障恢復。李某生再次經過該路口時,無故辱罵李某,並和李明某一起與李某發生肢體衝突。鹹安公安分局依法對李某生處以行政拘留12日、罰款500元處罰;對李明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處罰。

2月10日16時許,嘉魚潘家灣鎮村民魯某強未戴口罩,不服勸阻。政府工作人員欲將其送往派出所時,其子魯某手持菜刀威脅要砍工作人員,被村幹部發現後及時制止,後其菜刀被其父魯某強等人奪下。嘉魚縣公安局依法對魯某處以行政拘留15日、罰款1000元處罰。

2月11日15時許,崇陽縣銅鐘鄉馬橋村民吳某珍經過銅鐘鄉清水村防疫卡點時,無通行許可證,不聽勸解,強行衝卡,崇陽縣公安局依法對吳某珍處以行政拘留5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