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没有继承权,为什么要尽赡养义务?

好像仿佛


一家人,娶了媳妇该管就得管。毕竟老婆是自己的要爱老婆。现在中国的特殊国情都是独生子女,不管怎么办。


人生应该有目标


依据继承法的规定,财产的拥有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望,指定遗产继承人。财产的拥有者,对自己的财产没有指定继承人的话,就依照继承法由父母,配偶,子女,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行使继承权利。这不仅排出了女婿继承遗产,同时也排出了媳妇继承遗产。

又根据谁付出,谁受益的赡养原则,赡养关系是建立在抚关系上相辅相成,缺一而不能成立的特殊关系。子女从小和父母建立起了抚养关系,长大以后,就和父母构成了赡养关系,只有子女才有赡养和帮扶父母的责任和义务。这也排出了女婿赡养和帮扶岳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排出了媳妇赡养和帮扶公婆的责任和义务。

但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自领结婚证,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共同生活在一起,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对共同收入,双方都有平等的消费权和处置权。

换一句话就是说,法律把夫妻在经济上看成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同体。婚姻关系存在,经济共同体存在。婚姻关系解体,经济共同体解体。

楼主提的问题就不难解答了,因为,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内,用的是双方的共同收入来赡养双方的父母。从间接上看,另一方也承担了对方父母的赡养责任和义务。但从表面上看,不是直接承担赡养对方父母的责任和义务罢了。所以,只要婚姻存在,媳妇和女婿,对公婆和岳父母,都在尽着赡养的义务和帮扶的责任。


老蒋闲言


首先女婿在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但是在特定情形下女婿不仅有继承权还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其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婿并没有赡养岳父或者岳母的法定义务。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有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女婿并不在法定继承所列列举的继承人之列。但是考虑到客观情况,《婚姻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要注意,女婿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必须以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前提。

根据我们国家《婚姻法》第21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但不包括女婿。但是在实践中,双方结婚以后取得的收入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虽然女婿没有赡养的义务,但是女儿却有赡养的义务,在实践中一般也是女儿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履行赡养的义务。

综上,女婿没有赡养的法定义务,也不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榨汁小二郎


换位一下。儿媳有继承权吗?儿媳有赡养的义务吗?

要说儿媳不继承财产,但是儿子会继承。那就属于夫妻共有。可如果公婆没有财产可以继承就可以不用赡养吗?当然不是这样,儿子一定有赡养义务。

所以同等女婿没有继承权,没有赡养义务,但是你的老婆有。法律上讲的赡养义务跟是否继承财产无关。没有人说过,父母没有财产可图就可以不用赡养.....既然结婚了,配偶的赡养义务是不是可以帮忙承担一下呢?

你的意思大家其实都明白,特别是在农村如果有财产也都是儿子继承,有儿子的情况下女儿基本上是不能继承到什么财产的,农村人有几个跟你讲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的?老一辈的观念还是很难改变的。但是老人一旦生病养老之类的,守在旁边的又基本都是女儿...女婿没得到物质上对好处,反而需要忙前忙后甚至出钱出力,难免就会不服气。有怨言。

但是怎么办呢,即使心里再有埋怨,也不能阻止老婆不去尽孝不是?

如今你孝顺岳父母跟你老婆要孝顺公婆是一样的,同是夫妻,为了家庭和睦。除了互相扶持,相互理解才能更好的走下去。


懒懒推文


1、闺女赡养她父母,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有女婿的份的。

2、父母要闺女赡养,跟要闺女女婿赡养,就索取钱财上来说,其实从闺女那要到就行了,那笔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有女婿的一部分。

3、主要是闺女有时候继承不到家产,养老人充当主力军,结婚还要彩礼,主要是这种不对称关系,婚后要男女平等,赡养老人要男女平等,继承她娘家家产又做不到。

其实从法理上来说,就赡养费这个标准,是有赡养义务子女均摊原则,不是叠加,同地区多子女家庭和独生子家庭父母,每月领取的赡养费总量是一样的,只是支付人的数量不同而已,总额度一样。

父母赡养费标准,是当地实际生活标准,以每月,或是每年为单位,除以有赡养义务子女个数,看到这个公式没有?并不是拉上女婿,收益翻倍,均摊原则明白吗?

闺女独立赡养,闺女女婿一起赡养,月或是每年赡养费金额一样,都是闺女女婿夫妻共同财产,一样的?就赡养费医疗费上,不是叠加的,是均摊,不然那些以前生很多子女的父母,不发财了。


搭配风暴


不错,法律没有规定女婿有继承权,同时也沒规定女婿有赡养义务。但不要忘了,夫妻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一般夫妻恩爱的,只要一方父母需要扶助、照顾乃至给付赡养费,另一方出自夫妻情份,都会主动帮助有义务方,共同完成对家中老人应有的义务。当然还有的在一方已经离世,另一方仍会自动赡养去世方父母,这种人就是法律上规定的继承人以外的人对去世者生前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当然女婿也好,儿媳妇也好,在情理、法律面前,都是一亇道理。


依山傍水758


女婿没有赡养义务,只有协助义务。财产如何继承,最终的决定因素是谁的实际上赡养了老人,而不是规定的继承权顺序。

就是一个无关的人养活并照顾了老人,那老人有权把财产给这个人,别人无权干涉,包括子女。


贵气凡夫


女婿确实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就和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法律规定的很公平。父母在儿女小的时候对其尽到扶养教育义务,儿女在父母老时对其尽赡养义务,这两个义务对等,岳父母没有扶养女婿的小时候,当然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老时候的义务。至于遗产继承权,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且以遗嘱继承优先,因为姻亲具有不确定性,所以法律不会规定女婿或儿媳有继承权。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是不论双方谁收入的多,但婚姻续存期间的收入双方具有平等处置权,按此精神,即便男方月收入20万,女方月收入2000,女方也有101000元的处置权,其拿出超过其收入的数额赡养女方父母也合理合法。

如果男性觉得吃亏,有以下解决办法:

1:找父母双亡的女性结婚,这就省了赡养岳父母的可能,当然,也就没有媳妇伺候或赡养男方父母的可能。

2:找收入比自己高的女性,这样根据婚姻法,男方也能拿女方创造的共同财产来赡养自己的父母,前提是要能搞定媳妇。

3:自己上门嫁给女方,孩子跟女方姓,也做个男媳妇,让自己的媳妇去熬煎这个问题。


老阿杜的帐号


看了很多回答,觉得还是没有答到点子上。姑且也来回答一下。

首先说,题主的问题推论就是错误的。女婿没有继承权,也没有赡养义务。没有人要求你尽赡养义务!

其次,很多人对权利和义务的含义不清楚。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

权利与义务是对应的,对等的,相互依赖的。

《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所以《继承法》才规定,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女婿不是岳父母的子女,既没有赡养的义务,也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这说明权利义务是对等的。

那么女婿对岳父母有什么“义务”呢?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指出,赡养的主体是被赡养人的子女。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这就清楚了,不是直接的赡养义务,而是一种协助义务。

但是,女婿对岳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和继承遗产权利也不是绝对的,《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

这就更进一步说明,权利、义务的相互依赖性和对等性。

所以说,一般情况下,女婿对岳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也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特殊情况下,尽了赡养义务的,就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法律人9205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而儿媳女婿是出于中国传统文化敬孝,应当尽力而为,问心无愧。真心换真心真情换真情,女婿孝敬岳父母的程度不能低于你妻子孝敬公婆的程度。夫妻俩是一个核算单位,当一方赡养父母需要用钱物时,另一方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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