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疫情防控有關工作的通知

絳疫指字﹝2020﹞35號

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疫情防控有關工作的

通 知

各鄉(鎮、社區),絳縣經濟開發區,縣直各有關單位,駐絳各廠礦,各企業:

為認真貫徹全省、全市疫情防控專題會議精神,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實際,進一步做好我縣疫情防控、復工復產、春耕備耕等各項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格貫徹落實省委專題會議提出的“防控是前提”的要求,精準施策,把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為做好“雙返”、“四後”、“兩統籌”等工作奠定基礎。

二、發熱門診收治的發熱病人全部留觀,留觀病人全部進行胸部CT檢查和核酸檢測。

三、自2020年2月14日12時起,外出務工人員由村委會(社區居委會)出具證明,經鄉(鎮)、社區服務中心審核同意後,予以放行。運城市域內所有車輛及人員在我縣保障正常通行。

四、市域外返絳抵絳復工人員須提供其所屬地政府或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予以放行;無證明人員到企業備案後,須到我縣縣級醫院進行健康體檢。

五、各企業、項目施工單位及法人代表要履行主體責任,復工復產後要認真落實要有關管控防護措施,並積極配合縣指揮部和當地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

六、縣域內企業原輔材料、產品輸出運輸車輛要保證順利通行。絳縣籍或居住地為絳縣的企業用工人員,在做好個人防護、體溫檢測等前提下,原則上予以放行。

七、農產品、農資、農機、特種行業、郵政、快遞以及各類項目施工的車輛和人員,一律放行。

八、除小餐館、電影院、理髮店、洗浴場所、網吧、KTV等場所外,其餘商貿業可有序開門營業,餐飲類要推廣外賣、加工盒飯等。各鄉鎮、開發區、社區要履行好屬地責任,各主管單位要切實履行好行業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所有進入公共場所的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人與人之間保持一定距離。

九、對湖北省全境來絳抵絳人員要加強管理,必須嚴格實行“四包一”、隔離觀察等管控措施。

附件:外出務工人員證明(樣本)

絳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代章)

2020年2月14日

外出務工人員證明(樣本)

茲證明, ,身份證號碼: 為我村(社區)居民,非湖北返回人員、無湖北旅居史,也未與武漢人員有密切接觸。

特此證明


村(居)委會 鄉(鎮、社區)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出務工人員證明(樣本)

茲證明, ,身份證號碼: 為我村(社區)居民,為 省 市返絳人員,已達到隔離觀察期限,並解除觀察。

特此證明


村(居)委會 鄉(鎮、社區)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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