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賣口罩真詐騙,批捕

假賣口罩真詐騙,批捕

假賣口罩真詐騙,批捕!

假卖口罩真诈骗,批捕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2月14日訊(記者 張福芳 通訊員 鄧昂 楊洋)今日,長沙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周某、譚某批准逮捕,此案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來長沙縣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新冠肺炎爆發以來,口罩成為搶手乃至脫銷的商品,作為個人重要防護設備的口罩供不應求,在全國人民眾志成城、攜手並肩的時刻,卻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直播等網絡虛擬平臺,以出售口罩為由從事詐騙活動。今年2月以來,犯罪嫌疑人譚某利用疫情期間民眾對口罩需求的迫切心理,在沒有口罩的情況下,通過微信群發佈售賣口罩等信息,並配上生產口罩和口罩包裝盒的照片,虛擬其有售賣口罩的途徑,以獲取被害人的信任。多名被害人對譚某的售賣口罩情況信以為真,並通過支付寶和微信轉賬方式向其購買口罩。譚某在收到被害人轉賬付款後,採取推託、拉黑、拒接電話等手段先後4次對多名被害人實施詐騙,累計犯罪金額達4萬餘元。經審訊,譚某交待其租用周某微信號、支付寶賬號使用,譚某使用其微信號實施詐騙得手後,由周某將微信賬號內的現金取現至農行卡內,在長沙縣泉塘街道的網點取款。周某從中獲利獲4千餘元。

獲悉該案後,長沙縣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指派偵查監督科第一時間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檢察官迅速趕往公安機關了解情況,查閱案卷材料,指導偵查機關收集證據,就犯罪嫌疑人的主觀犯意、疫情時期被害人的取證方式、如何抓捕同案犯罪嫌疑人提出了具體指導。

2月14日案件移送長沙縣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為提升辦案質效,長沙縣人民檢察院成立了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專案組,實行專人專案,並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的指導意見,不採取當面的方式訊問犯罪嫌疑人,承辦檢察官在全面審查案件材料的基礎上,通過遠程視頻提審的方式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訊問。當日下午,長沙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譚某、周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實現當日受理、當日審查、當日批捕,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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