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检察院再次提前介入一宗涉口罩诈骗犯罪案件

近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再次提前介入清城区第二起在抗“疫”期间以虚构有口罩出售为由,诈骗被害人钱财物的案件。

经查,在疫情防控期间,犯罪嫌疑人林某想通过转卖防疫口罩从中赚取差价,但其明知口罩卖家无货供应的情况下,仍心生贪念,以有口罩出售为由骗取被害人林某、陈某向其支付货款,共骗取人民币83000多元,随后从清远潜逃到外地。二被害人发现被骗后报警处理。

接报后,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迅速开展侦查工作,成功在汕头市澄海区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抓获归案。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案情后,即指派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检察官对本案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对案件证据类型的收集和侦查方向提出意见。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形成办案合力,保证案件的快速顺利办理,共同为战胜疫情提供司法保障。

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刻,全国人民正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犯罪嫌疑人林某为了一己私利,利用人民群众最迫切的防疫需求实施诈骗,不仅造成了被害人的财产损失,更是影响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检察官提醒

在抗击疫情期间,在防疫物资紧缺的情形下,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谨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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