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區檢察院再次提前介入一宗涉口罩詐騙犯罪案件

近日,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檢察院再次提前介入清城區第二起在抗“疫”期間以虛構有口罩出售為由,詐騙被害人錢財物的案件。

經查,在疫情防控期間,犯罪嫌疑人林某想通過轉賣防疫口罩從中賺取差價,但其明知口罩賣家無貨供應的情況下,仍心生貪念,以有口罩出售為由騙取被害人林某、陳某向其支付貨款,共騙取人民幣83000多元,隨後從清遠潛逃到外地。二被害人發現被騙後報警處理。

接報後,清遠市公安局清城分局迅速開展偵查工作,成功在汕頭市澄海區將犯罪嫌疑人林某抓獲歸案。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檢察院獲悉案情後,即指派業務能力強的員額檢察官對本案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對案件證據類型的收集和偵查方向提出意見。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形成辦案合力,保證案件的快速順利辦理,共同為戰勝疫情提供司法保障。

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時刻,全國人民正眾志成城,共克時艱,犯罪嫌疑人林某為了一己私利,利用人民群眾最迫切的防疫需求實施詐騙,不僅造成了被害人的財產損失,更是影響了社會的安全穩定。

檢察官提醒

在抗擊疫情期間,在防疫物資緊缺的情形下,廣大群眾要提高警惕,謹防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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