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第110号


河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第110号

关于加强往返湖北等地车辆及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处置工作进入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全力抓好源头防控,消除管控漏洞,切实阻断潜在传染危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针对前期我区部分车辆、人员私自前往或途经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返程(以下简称“往返湖北车辆及人员”),导致疫情输入、扩散风险加大的问题,现就做好有关车辆及人员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实行往返“双报告”制度。从即日起,凡我区车辆和人员,前往或途经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的,行前要主动向所在镇街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说明前往原因、途经路线、返程时间及车辆和人员基本信息,经各镇街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报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交通联防组审核、备案后方可出行。返程后,要及时报告镇街领导小组(指挥部),主动接受检疫检测,有组织的由组织者落实隔离观察措施,没有组织者的由属地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对不经批准私自前往、故意隐瞒行程或返程后不主动报告的,造成疫情扩散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主动配合接受检查。所有外出或返程车辆及人员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接受检查、如实登记。对不听劝阻、不配合检查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将依法从严查处。广大党员群众如发现往返湖北车辆及人员,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共同做好疫情防输入、防扩散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此通告。

河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