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東河區公安分局處理4起非法燃放煙花爆竹案件

東河區公安分局處理4起非法

燃放煙花爆竹案件


1、2020年2月8日19時30分左右,河東派出所民警巡邏在東河區奧宇新城C3區106底店時發現有人堆放旺火,並燃放煙花爆竹,民警當場責令停止燃放。河東派出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對武某予以罰款處罰。

2、2020年2月8日晚20時許,河東派出所民警在巡邏過程中發現張某在奧宇新城B1區8號樓1單元樓下燃放煙花爆竹,民警當場責令停止燃放。河東派出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對張某予以罰款處罰。

3、2020年2月8日下午,郭某某在東河區鋁廠東區17號樓下違反政府規定燃放煙花炮竹,民警當場責令停止燃放。磴口派出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對郭某某予以罰款處罰。

4、2020年2月8日下午,王某某在東河區鋁廠東區13號樓下違反政府規定燃放煙花炮竹,民警當場責令停止燃放。磴口派出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對王某某予以罰款處罰。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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