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疫情防控贡献突出者要及时奖励

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疫情防控贡献突出者要及时奖励

2月13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联合印发通知,全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特别是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勇于担当奉献、作出显著成绩的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要积极开展及时奖励工作,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迎难而上、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奖励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金。奖励所需经费通过现有经费渠道解决,不计入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对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在定期奖励的基础上进行重复奖励;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体进行奖励的,可以同时对该集体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突破规定的奖励比例和奖励名额,其中对符合嘉奖条件的一线阻击疫情工作人员,可以不受规定比例和名额限制给予嘉奖;对于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在给予一次性奖金基础上,经所在地区或者单位批准,追加其他物质奖励。(记者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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