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企業搶跑瑞德西韋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 瑞德西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仍待兩項隨機、雙盲、對照試驗加以證明。

▶ 博瑞醫藥仿製瑞德西韋此舉沒有構成任何侵權行為。研發要最終轉化為產品投入市場,需經過獲得專利權人吉利德公司授權、藥物臨床、藥品審批等多個環節。

▶ 若博瑞醫藥的產品上市後國家會否啟動強制許可還要看諸多因素。

博瑞生物醫藥(蘇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博瑞醫藥)《關於抗病毒藥物研製取得進展的公告》(下稱公告)2月11日甫一公佈,坊間討論熱烈。

博瑞醫藥在疫情防控的當下宣告成功仿製開發了吉利德公司的原研藥瑞德西韋原料藥合成工藝技術和製劑技術;公司已批量生產出瑞德西韋原料藥,製劑批量化生產也在進行中。該消息在朋友圈被紛紛轉發,再次反映出國人對“人民的希望”的期盼之情。

“藥品提供給國家,去救治病人”

“在研發工藝和原研藥廠相匹配的情況下仿製,在特殊時期企業自己投入做研發,還是需要一定的責任感和魄力的。因為原研藥專利期尚未到期的研發早期,仿製藥企業一般不會花這麼大精力和投入去開發,而是等到專利快到期前2、3年才開始仿製。”一位業內律師向《研發客》如此評價。

博瑞醫藥是一家總部位於蘇州的科創板企業,2019年11月8日登陸科創板,公司在招股書中介紹,其成立以來一直從事高技術壁壘的醫藥中間體、原料藥和製劑產品的研發和生產業務。司網站顯示公司和集團董事長捐贈了200萬元現金。

據公告稱,若該產品能夠獲批上市,疫情期間主要通過捐贈等方式供應給相關病人。因此,從生產成本、定價、銷量預期等方面考慮,預計該產品不會對公司 2020 年的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

據《21世紀新聞》報道,博瑞醫藥董秘王徵野表示:“我們今天(2月2日)已經開始生產製劑了,大概一週左右時間,第一批製劑就可以生產出來。我們不會發國難財,主要是把這種藥品提供給國家,去救治病人。

《研發客》第一時間聯繫了博瑞醫藥企業,得到的答覆是會向投資人和公眾有一個更詳細的說明會,具體時間待定。《研發客》也獲得了邀請。

疫情防控期間,但凡與吉利德公司的瑞德西韋相關的概念股,都在資本市場上有不俗的表現。作為一家上市公司,博瑞醫藥無疑是非常生猛的一次搶跑。2月12日博瑞醫藥股價漲停,漲幅20.01%。

而眼下,吉利德的瑞德西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仍待辛勞的研究者和從業者開展的兩項隨機、雙盲、對照試驗去加以證明,這個在國外尚在臨床Ⅱ期的新藥,離正式上市還有一段距離要走。從科學上看,關於該藥對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治療效果,除了科學嚴謹的臨床試驗,以及遵循“同情用藥”的規定以外,目前並無將它用在臨床治療的法理性。

博瑞醫藥仿製瑞德西韋隨即引發了“是否專利侵權”的討論。上述律師解讀,博瑞醫藥此舉沒有構成任何侵權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2008修正)規定,侵權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生產專利產品,而且例外情形明確排出,如果是為提供行政審批所需要的信息,不屬於專利侵權。”該專家解釋,2008年,我國進行了《專利法》第三次修改,其中第六十九條第五項正式引入了這一規定,從而誕生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博拉例外條款。

據瞭解,博拉例外是指為提供行政審批所需要的信息,製造、使用、進口專利藥品、專利醫療器械,或者專門為其製造、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不視為專利侵權的合理使用原則。

因此,此次博瑞醫藥所謂批量的生產也不是面對市場的批量生產,而是為臨床試驗做準備的驗證批,到上市生產還需要放大批次生產。

“根據博拉例外條款,企業自行研製生產專利期內的在研新藥是合法的,但如果再往前走一步,就很容易走到不合規的懸崖邊,中國製藥企業一定要謹慎。否則在這個敏感而關鍵的時期,會讓中國在未來的防疫國際合作中陷入被動。通過企業公告,我們看到企業的用心良苦,但結果充滿了不確定性。”另一位行業專家說,鏈接仿製藥上市批准與創新藥品專利期滿相的藥品專利鏈接制度在中國仍待建立健全,在一定程度上不利於鼓勵創新,以及藥品研發與國際接軌。不過,在疫情防控的現下,這位行業老師說,他能理解企業和民眾的迫切心情。

《公告》中也談及了企業的預期——即便仿製出了瑞德西韋,未來仍具有不確定性,並提請投資者和公眾注意。即使瑞德西韋用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臨床試驗成功,公司的前述研發要最終轉化為產品投入市場,需經過獲得專利權人吉利德公司授權、藥物臨床、藥品審批等多個環節。

因此,假定通過臨床試驗證明瑞德西韋有效,該公司有可能與吉利德公司進一步開展授權合作嗎?許多媒體以2005年羅氏公司在國際社會對抗流感藥物達菲強制許可的呼聲下展開專利授權作為類比的報道中予以瞭解讀。

有評論認為,授權對於吉利德來說存在的挑戰,如果瑞德西韋被證明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有效,吉利德也許將陷入是否會授權給博瑞醫藥的輿論中。吉利德如何應對及保證供應拭目以待。當然這一切仍待瑞德西韋臨床試驗的結果以及博瑞醫藥最終產品的質量。

而在吉利德關於瑞德西韋生產和產品供應的官方聲明中提到,雖然尚未確定該藥是否可安全有效地治療新型冠狀病毒的感染,但考慮到當前情況的緊迫性,公司正採取多種措施加快生產進度,增加供應,包括拓展外部製藥合作伙伴網絡,以加快原材料的採購,原料藥和藥品的生產;同時開始在內部製造瑞德西韋,以作為外部生產網絡產能的補充。

“由此看來,吉利德在拓展外部合作伙伴,準備好了的博瑞醫藥很有可能成為吉利德授權的對象。”該律師說,外企在選擇供應商和合作夥伴的過程中要求非常嚴格,如果瑞德西韋及其仿製藥上市,仿製藥的質量和原研藥是否一致是他們最為看重的。

能不能啟動專利強制許可?

早在1984年版的《專利法》實施時,就設置了強制許可制度,2018年修訂後的新版《專利實施強制許可辦法》規定,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家政府可以向具備實施條件的公司頒發《強制許可證》,生產專利藥品的仿製品。

不過,鑑於中國沒有藥品專利許可的強制許可先例,若博瑞醫藥的產品上市後國家會否啟動強制許可還要看諸多因素。

“緊急狀態下,國家啟動強制許可,博瑞醫藥就可能不是申請主體,而需要相關主管部門建議知識產權局授予強制許可。有可能是國家衛建委與國家知識產權局談判,出於公共健康和國家利益的目的需知識產權局將瑞德西韋的專利授權給博瑞公司,知識產權局則有可能評估申請是否符合相關強制許可的條件,決定是否授予強制許可。”不過,由於研究結果還不明朗的情況下,且專利持有人吉利德一自疫情發生以來一直積極與中國各部門合作,強制許可發生的情景不太可能,該名律師說。

結語

至此,如本文開頭所述,博瑞醫藥為抗擊疫情,響應國家號召,憑藉其在高端原料藥和特殊注射劑開發領域的技術積累,投入500萬元在瑞德西韋的原料藥和製劑開發和生產,成功仿製開發和生產了瑞德西韋原料藥,後續還會投入約 1000 萬元;而且,在面臨著“疫情短期內迅速獲得控制和緩解,確診病人持續減少,即使瑞德西韋獲得註冊批准,用於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計也不會對抗擊本次疫情有重大幫助”的情況下,博瑞醫藥開發出“人民的希望”的仿製藥,給每天等待特效藥的民眾增添了有藥可用的信心。

而另一邊,吉利德公司作為全球500強企業、多年一直專注於抗病毒原研藥物的公司之一,從中國新型冠狀肺炎爆發一開始就與中國、美國和世界衛生組織的官員開展溝通和合作,開展臨床試驗,保證試驗藥品供應,以便能夠儘快確定瑞德西韋作為新冠肺炎治療手段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時,他們“以患者為第一,現階段討論任何強制許可或其他類型許可還為時過早”的姿態同樣贏得了中國的尊敬。

而業界同時認為,公告中並未見到博瑞醫藥告知專利持有人吉利德公司仿製這件事,如果能提前知會對方,同時在取得備忘錄的情況再發表聲明的做法或許會更好。在當下的中國,正在不斷開放,合情合理合法並以各國公認的遊戲規則做事情,這是國家融入世界的必然選擇。我們期待新藥研製出來後,雙方的合作能順利開展。

本土企业抢跑瑞德西韦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第一现场

(本文感謝《研發客》全體的幫助,我們向所有參與瑞德西韋藥物研發和臨床研究的人們致敬!希望該藥能早日研發成功!

總第965期

本土企业抢跑瑞德西韦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第一现场


分享到:


相關文章: